,内火发动,火能消物而堕,或过伤劳役 饥饱,动胎而堕。或过于房事,触动其胎而堕。或劳力跌扑闪挫,伤动其胎而堕。或大怒悲哀,伤动心肝之血 而堕。然小产重于大产,由于胎脏损伤,胞系腐烂故也。治宜补虚生肌肉,养脏气,生新血,去瘀血为主。或 素有堕胎之患者,宜按证治之。
<目录>卷四\胎前证下<篇名>妊娠堕胎先补脾胃属性:王节斋曰∶妇人堕胎,多在三五七月。除跌扑损伤外,若前次三月而堕,则下次亦必如期而堕。故于产后,
须多服养气血之剂,以固胎元而补其虚。如养胎全在脾胃,譬犹盅悬于梁,梁软则盅下坠,折则堕矣。故白术 为补脾安胎之要药也。若因气者,多加砂仁,少佐木香以行气。
慎斋按∶以上十条,序胎前有堕胎证也。妊娠堕胎,有客邪外伤而堕者,有气血虚弱而堕者,有劳力房事 动火而堕者,前条已备病机之要。而保胎之法,节斋之论,在养脾胃其本也。莫若《千金》保胎丸,用白术、
黄芩、熟地、当归、杜仲、续断、阿胶、香附、益母、川芎、陈皮、砂仁、艾叶,枣肉丸一方为最妙。赵养葵得 其意,以六味丸加杜仲、续断、阿胶、五味,急滋肾水,以固胎元。正以胎系于肾,肾气壮则胎固而可安。此 正补脾不如补肾之要妙也。
<目录>卷四\胎前证下<篇名>堕胎后有下血不止血凝不出二证属性:齐仲甫曰∶血寒则凝,血温则散。若堕胎损经,其血不止,或不出。一则因热而行,一则气虚不敛。泻血 多者,必烦闷而死。或因风冷堕胎,血冷相搏,气虚血逆上,则血结不出,抢上攻心,则烦闷而死,当温经逐 寒,其血自行。若血淋沥不止,是冲任气虚,不能约制故也,宜胶艾汤,加伏龙肝散。
<目录>卷四\胎前证下<篇名>堕胎后下血不止宜补胃气属性:陈良甫曰∶堕胎后复损经脉,下血不止,甚则烦闷至死,皆以调补胃气为主。
慎斋按∶以上二条,序堕胎之后,有下血不止,有血凝不出二证也。堕胎而血出过多不止者,经脉损而冲任 之气虚而不摄,是不足病也,法当大补气血以固其脱。堕胎而血凝不行作痛者,外邪乘而败浊之血闭而不流,是 有余病也,法当导瘀消蓄,以温其经。
不特堕胎为然也,即产后见是证,亦宜以此治之。
<目录>卷四\胎前证下<篇名>半产属冲任气虚胎元不固属性:武叔卿曰∶妊娠日月未足,胎气未全而产者,谓之半产。盖由妊妇冲任气虚,不能滋养胎元,胎气不固。
或颠扑闪坠,致气血损动,或因热病温疟之类。仲景谓虚寒相抟,此名为革,妇人则半产漏下是也。
<目录>卷四\胎前证下<篇名>小产由于欲动火扰属性:《产宝百问》曰∶驴马有孕,牡者近身则蹄之,名为护胎,所以绝无小产。人之胎系胞中,气血养之。静则 神藏,欲火一动,则精神走泄,火扰于中,则胎堕矣。种玉者,知欲而不知忌,可不慎哉。
戴景元曰∶妇人觉有娠,男即不宜与接。若不忌,主半产。盖女与男接,欲动情胜,亦必有所输泄,而子 宫不闭,固多致半产。女科书俱无此论,可谓发前人未发。
<目录>卷四\胎前证下<篇名>小产有三因之感戒服热药属性:《便产须知》曰∶半产俗呼为小产,或三月四月。或五月六月,皆为半产,以男女成形故也。或因忧恐悲 哀暴怒,或因劳力打扑损动,或因触冒风寒暑热,大忌黑神散热药,转生他病,宜玉烛散、和经汤之类。盖小 产不可轻视,将养十倍于正产可也。
慎斋按∶妊娠有三因之感,黑神散固在所忌,而玉烛散亦未便可服也。
<目录>卷四\胎前证下<篇名>妇人半产误用寒药损治宜活血升举论属性:李东垣曰∶妇人分娩,半产漏下,昏冒不省,瞑目无知,盖因阴血暴亡。有形血去之后,则心神无所养。
心与包络者,君火相火也。得血则安,亡血则危。火上炽,故令人昏冒。火乘肺,故瞑目。不省人事,是阴 血暴亡,不能镇抚也。血已亏损,医反用滑石、甘草、石膏,辛甘大寒之药。泻气中之 热,是血亏泻气,二者俱伤,反成不足虚劳病。夫昏迷不省者,上焦心肺之热也。为无形之热,而用寒凉之药驱令 下行,岂不知上焦之病,悉属于表,乃阴证也,汗之则愈。今反下之,暴亏气血,生命岂能久长。又不知《内经》
有云,病气不足,宜补不宜泻。瞑目合眼之病,悉属于阴,宜汗不宜下。又不知伤寒郁冒,得汗则愈,是禁寒 凉药也。分娩半产,本气不病,是暴去有形之血,亡血则补血,又何疑焉。补血则神昌,血下降亡,当补而升 举之,心得血则能养而神不昏。血暴降下,是秋冬之令太旺,今举而升之,以助其阳,则目张而神不昏迷矣。
今立方,生熟地四物,加红花、细辛、蔓荆、羌、防、升、柴、葛根、 本、甘草,补血养血,生血益阳,以 补手足厥阴之不足,名全生活血汤。
慎斋按∶东垣先生之论至妙,但半产病昏迷不省,谓上焦心肺表病,而曰汗之则愈,引伤寒郁冒证,以得汗 为愈,作半产证治法,岂不知亡血家不可发汗之义。且立方风药倍多于血药,且云升举其阳之意,又不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