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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针灸逢源-第67页

>骨度属性:(古数如左。然骨有大者则太过。小者则不及。此亦言其则耳) 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头骨谓之髑髅。男子自项及耳并脑后共八片。惟蔡州人多一共 九片 脑后横一缝当正直下至发际别有一直缝。女人头骨六片亦脑后一横缝。当正直下则无缝也) 发所覆者。颅至项一尺二寸。(覆者。言前发际至后项发际也。)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两颧相 去七寸。(目下高骨曰颧)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完骨。耳后 发际高骨也。左右相去广九寸。○以上头部前后之尺寸)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天突穴处也。)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 鸠尾也。)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 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当作五寸。横骨阴毛中曲骨也)横骨横长 六寸半。(一曰七寸半。)胸围四尺五寸。(乳之间为胸。胸前横骨三条左右肋骨各十二条。
八长四短。女人多檠夫骨二条。左右各十四条。)腰围四尺二寸。(平脐周遭曰腰。人之肥瘦 不同。腰之大小亦异。四尺二寸。以中人之大略言也。)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 寸半。(此当两股之中。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以上胸腹部)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头侧大骨曰角颈项根曰柱骨。)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自柱骨通腋中。不见之处也。)腋以 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自腋至胁下尽处也)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足股曰髀。髀上外侧骨 缝曰枢。此运动之机也。○以上头身侧部。)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三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灵枢作二寸半。图翼作三 寸半 。今根据折法为三寸。)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共 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节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也。男子尾 骨尖。女子尾 骨平。○以上 头背部)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掌之节曰腕。)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 节至 其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其末。指端也○手之大指三节。两节在外。本节在掌食 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俱四节。三节在外。本节在掌。其节节交接处皆有碎骨筋膜联系足趾同) 横骨上廉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骨际曰廉膝旁之骨内曰内辅外曰外辅。)内辅之上廉 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 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踝。髁骨也)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
(自横骨至此皆内侧。以下皆外侧)髀枢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中。言膝外侧骨缝之次。) 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足小指本节后大骨下赤白肉际 也)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二寸。(膝在前 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 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足。足 掌也。广阔也○以下四肢部) <目录>卷四\经穴考正<篇名>头部折法属性: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人前发际不明者。取眉心直上行三寸。后发际不明者 。取 大椎上行三寸。(详见骨度)前后俱不明者。眉心起至大椎。共折作一尺八寸。头部直寸法根据 此。横寸法。以眼内 角至外 角。此为一寸 (按足太阳经曲差开督脉神庭一寸半。足少阳经本神开曲差一寸半。足阳明经头维开本 神一 寸半。自神庭至头维共得四寸半。皆以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折法取之 眼内 角至外 角为 一寸。不能皆合) <目录>卷四\经穴考正<篇名>背部折法属性:大椎穴至尾 骨。共计二十一节。通折三尺(项骨三节不在数)上七椎各一寸四分一厘。
共九 寸八分七厘。中七椎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下七椎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 寸八分二厘。总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背部直寸法根据此 横寸根据 中指同身寸法。脊骨内阔一寸。第二行夹脊一寸半。三行夹脊三寸。脊骨左右各半寸未算也 。凡夹脊一寸半者。当作去中二寸。(大杼等穴并根据此法)凡夹脊三寸者当作去中三寸半。( 附分等穴。并根据此法) <目录>卷四\经穴考正<篇名>胸腹部折法属性:\r仰人部位图\pi-i20.bmp\r \r伏人部位图\pi-i21.bmp\r 天突宛中至膻中折为八寸。下行一寸六分为中庭共得九寸六分。(一作八寸四分。误) 上蔽骨尖下至脐心。折为八寸人无蔽骨者。取岐骨下至脐共折九寸。脐心下至毛际曲骨穴折为 五寸。胸腹直寸法根据此 横寸法用两乳相去折为八寸。
(按骨度篇。两乳间广。九寸半。详较针灸书。足厥阴经期门在乳旁一寸半。章门去中 六寸。得两乳为九寸之数而足阳明经乳根。去中四寸。足少阳经带脉去中七寸半。得两乳间为八 寸之数。故各经开中寸法以两乳间。横折八寸约取之) <目录>卷四\经穴考正<篇名>中指同身寸法属性:以男左女右手大指中指圆曲交接如环取中指中节横文两头尽处比为一寸。凡手臂(一作 足字。误)尺寸及背腹横寸。无折法之处皆根据此法。
\r中指同身寸图\pi-i22.bmp\r <目录>卷四\经穴考正<篇名>同身寸说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