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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巳占-唐-李淳风-第26页

至理难测,应感讵同。故梓慎、裨灶,占或未周,况术斯已下,焉足可说。至若多言屡中,非余所尊,唯尔学徒,幸勿胶柱。夫言非次也,岂徒然哉?立行建功,必以其道。故宋韦晋野,理存设教;京房谷永,义在救君。照灼图谋,余芳不朽,遗风独迈,可不尚欤?
若乃高才希世,学艺过人,后生所畏也;时不再来,耻自媒衔,沉翳可惜也。至蔽贤妒能,素餐吝位,抑屈奇俊,先民所耻也;名遂身退,功成不居,举贤进能,古人所尚也。贵耳贱目,弃能取假,任非其人,鉴赏之过也;信古疑今,深废浅习,抑扬失疑,知音之责也。变通守道,被褐幽居,知命是鉴,哲人之规也;道听途说,眩惑群小,诡随掇祸,庸人之悔也。
唯尔史官后学,余之所志,可不鉴哉!
乙巳占 卷第四
五星占第二十二
夫形器著于下,精象系于上,所以通山泽之气,引性命之情,近取诸身,耳目为肝肾之用,鼻口实心腹之资,故情欲畅于性灵,神道宣于视听,彼此响应,岂不然与?是以圣人体而名之,垂教后世,授之以职位,分之以国野,象之事物,效之以吉凶,虽变化万殊,谁能越此,将来事业,可得而理焉。
《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此之谓也。但去圣久远,通人间作名数多少,或有不同,今总列之。取其理当者,以著于篇;浮华之流,删而不录矣。
凡五星之行也,象人君次叙,不敢干犯乱常,越次当位矣。犹如月有弦望晦朔、星有合见留逆。是故岁星、填星、荧惑晨见于日,后行逆于日。当其平旦之时,欲至于午上便留,留而平旦过午返则逆,逆行行至于夕时,又欲当午上则后更留,留而午则又顺行,行极而伏与日合,则同宿共度而受命于日,更晨见于东方,此皆不敢以昏旦之时,当于午后任行历,故迟凝留焉。至于金、水二星,则又甚耳。晨见东方平旦,当丙己之地,便速行以追日,及之,伏,伏与日合,合后出于西方,速行,昏时至丁未之地,即迟行,待日而又伏焉,此则日与五星,皆不敢以昏旦当午而盛。故《易》曰:日中则昃,月盈则蚀,天地盈虚,与时消息。是则正南方者,君人之所面向也,故莫敢轻焉。而五星伏见,日数各殊,迟疾逆顺,其数不等,求之见合,大较同一术焉。今列之如左:
岁星,率五十三万四千五百三。(一本云:五百三百分一之五。)
晨伏十六日。一终三百九十八日。
荧惑,率一百四万五千九十四六分半。
晨伏七十二日。一终七百七十九日。
填星,率五十万六干六百三十八七分半。
晨伏十八日。一终三百七十八日。
太白率七十八万二千四百五十分。
晨伏六日。一终五百八十三日。
晨见伏三百二十七分。同夕见伏二百五十六日。
辰星,率十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八五分半。
晨伏十一日。一终一百一十五日。
晨见伏五十二日分,同夕见伏五十三日、五十六日。
推合见日月术。
星官占第二十三
夫五星者,昊天上帝之五使,禀神受命,各司下土,虽幽潜深远,罔不知悉。故或有福德佑助,或有祸罚威刑,或顺轨而守常,或错乱以显异,芒角变动,光色盛衰,居留干犯,句巳掩灭。所以告示者,盖非一途矣。
凡五星,各有常色,各有本体。至如岁星色青,荧惑色赤,如大角,如参左肩,是其常色。填星色黄,太白色白,如五车大星有光。辰星色黑,如奎大星。
凡五星,色青员为饥而忧,赤员多旱而争,黄员女主喜,白员为丧与兵,黑员水而病。
凡五星,黄角土地之争,赤角犯误城,白角为兵,青角为忧,黑角死丧。
凡五星,五色变常者,青为忧,赤为争旱,黄为喜,白为兵,黑为丧病。
夫五星系八卦:
填星系于坤艮。故其行最迟,象地之与山不可移易。不易者,女人之德也。
岁星系于震巽。巽象草木之生动而迟也,又似风雷有时而作耳。雷震百里,风为号令。而震动者,人君之象也,故象主德焉。
荧惑系于离。离,火也。凡物之恒动不静者,火也。火能照明纠察,燔烧秽积,故荡除暴。故荧惑,行疾于水,而象礼官,察狱以罚万物。《易》曰:相见乎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故主体察焉。
太白系于乾,为天体行健不息,故金行最急。《易》曰:悦乎兑,战乎乾。故主兵,兵又须有威,故主威。兑为悦,言以悦使人,以威临物,乾兑之道也。故太白主兵焉。
辰星系于坎,坎为水者,昼夜常流,无有休息。故水行亦速,与金相似。坎为水,为阴,为盗,为刑,刑盗于险,司狱之官也。故其坎所主于刑焉。
凡五星之入列宿与中外官,其占大同。但当以理消息其吉凶,不可一一具陈也。
凡月之行也,每去五星十度内,必疾行向之。若道内外则屈,屈回就之。过之则迟行,留止不速去。
又辰星欲见,有时依度合见而入气差。伏者,去之十八度内,有星者见,先星则不见。此皆相从就之大例也。并著在历术之中,其日蚀交分亦然。
其五行代王,四序不一,各于其时而为主焉。及其司过见罚,降福呈祥,则大小异其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