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年月日时支,前五位互相推之,则知父母、兄弟、妻妾、子孙,而其临生旺衰死之地,高下而已。
丙丁多或到深山,阳孤阴乱。
寅乃艮宫,艮为山,寅为丙长生,又主火,为阳孤,寅山火多,即命局丙丁火,或内丁坐寅,主门户出阳人孤、阴人乱。
己庚同会,女子娉婷。
女命,己庚在旺相,如庚日巳时,或己日庚时,辛月生,主出秀丽娉婷之女。
乙庚旺相之乡,男子和明进显。 庚主刚坚,男生之有显,乙庚合金,坐旺相之乡,主男有和明进显。
空中有合,门生虚道闲人。
命局干合、支合,上带空亡者,主门生虚道闲人。 丁巳与丁卯各生,门内官进纳。 丁与壬,为德合,故有丁巳与丁卯、丁亥,各主旺者,主门户出进纳官人也。
土居四季见全,而多有田林。
土多生万物也,辰戌丑未上见己土者,生旺之气,而有田园。
四柱五行,定于内外。
子午卯酉,定四方也,卯辰巳以东为内,以西为外,酉戌亥以西为内,以东为外,午未申以南为内,以北为外,子丑寅以北为内,以南为外也。
命之前后,阳前阴后五辰,定见家宅祸福。 阳命前五辰为宅,后五辰为墓,阴命前五辰为墓,后五辰为宅,如甲子阳命人,前五辰乃(巳),为宅。后五辰乃(未),为墓。若大小二运,太岁到此二位论生克门户,有何灾福而言之。
生逢兄弟不相亲,终见交争。
比劫为兄弟,如甲见乙为败财,乙见甲为劫财,即阳日干同行阴干为顺,如甲见乙,丙见丁,戊见己,庚见辛,壬见癸等为败财,阴日干见同行阳干为逆,如乙见丙,丁见戊,己见庚,辛见壬,癸见甲等为劫财,若内战并刑克,终见交争,败财主兄弟交争,命局有财多者,不惧。
父子夫妇亲外,皆同前法。
视于日时,识辨子妻。
日支为妻,时干为子,时支为女。
观其胎月,知于父母。
受胎之月,为父母宫,胎月之上,推其父母。
巽离旺相,丙丁俱全,足见高明。 巽,巳也。离,午也。丙丁火在巳午之上,为丙禄在巳,丁禄在午,临禄地旺相,足见高门。
壬癸庚辛,土木同法,亦当贵显。 如壬癸居亥子,庚辛居申酉,戊己居巳午,甲乙居寅卯,当为旺相建禄之地,亦主贵显。
刑冲破害戊辛多,定出军人。
戊乃辛之母,金为白虎,旺相也,戊辛人,犯刑冲破害,主为军人,金主武,戊寅日辛酉时,或戊申日辛巳时。
从魁与亥木,丁辛遇太常,酒家利路。 酉从魁酒神,亥登明浆神,巳太乙主酒家,未小吉,太常主酒食,未亥巳见辛丁者,主酒家利路。
亥逢金盛,瘫痪长生。
亥为甲木之长生,逢庚辛申酉,盛旺之金来克,主瘫痪之疾。
水立金中,门生阴病。
凡壬癸水居申酉金之上,或庚辛居亥子水上,或合巳酉丑金上,或居乙庚合金之乡,金又生水,主门生阴病。
太冲辛乙无气,而道士抽簪。
卯酉上见辛乙相克,或临无气之地,卯酉乃日月之门户,又主阴私,而道士抽簪也。
从魁辛乙相加,主还俗和尚。
乙酉见辛卯,辛酉见乙卯,乙沙门,为辛舍,主和尚还俗也。
辛亥来卯上,定生唇缺之人。
辛亥生人,有乙卯木日时,谓辛金克乙木,乙卯木也,主头面之疾,遭克缺唇也,辛卯日时有者,是也。
酉上逢丁,后须绝嗣。
酉为门户,主后嗣,酉为丁火克之,主绝后嗣。
戊己如生四柱,未申中三四同行,必主甘香肥寿。 土主丰肥,又遇长生旺相,主肥寿,戊己土为重厚之物,如到未申长生之地,逢建旺,主有寿也。
庚辛向无火之乡,出不义军人孤女。 金主义,若无火制,则不成器,主人不义,庚辛局中上不见丙丁,或下不见巳午火克,主出不仁不义之军人孤女。
有气逢官,定为显赫。
如甲乙木在有气之地,逢庚辛金克为官星,定主显赫。
十干五行,见同上法。
余之天干在有气之地,逢官克也是。
癸壬旺中,必须流落。
土为堤防,水无土,主人流落,水多在旺地,多主飘蓬,主性不定而流落也。
盛则太过,小则不及。
四清本主俱全,而文武两升。
寅申巳亥,为五行之四长生,干旺清,主文。支旺清,主武。
四柱见之有旺,则门中生贵。
子午卯酉,乃五行旺地,木旺于卯,火旺于午,金旺于酉,水土旺于子,阳干清,阴支浊,则主门中生贵子。
季中全犯有气,而库藏之官。
辰戌丑未,乃五行库印之乡,上见有气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