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者蓍之小衍,故五十为大衍也; 八者卦之小成,则六十四为大成也。 蓍德圆,以况天之数,故七七四十九也,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 卦德方,以况地之数,故八八六十四也,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 蓍者用数也,卦者体数也。
用以体为基,故存一也;
体以用为本,故去四也。
圆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 蓍之用数七,并其余分,亦存一之义也; 挂其一,亦去一之义也。
蓍之用数,挂一以象三,其余四十八则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为四十八也; 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 以当干之三十六阳爻也;
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 以当兑离之二十八阳爻也;
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 以当坤之二十四阴爻也;
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 以当坎艮之二十四爻,并上卦之八阴为三十二爻也。 # 是故七九为阳,六八为阴也。 九者阳之极数,六者阴之极数,数极则反,故为卦之变也。 震巽无策者,以当不用之数:
天以刚为德,故柔者不见;
地以柔为体,故刚者不生, 是以震巽无策也。 干用九,故其策九也,四之者以应四时,一时九十日也; 坤用六,故其策亦六也。
奇数四,有一有二有三有四,
策数四,有六有七有八有九,合而为八数,以应方数之八变也; 归奇合挂之数有六:
为五与四四也,九与八八也,
五与四八也,九与四八也,
五与八八也,九与四四也,以应圆数之六变也。 干并余分七为七政? 奇数极于四而五不用,策数极于九而十不用, 五则一也,十则二也,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奇不用五,策不用十,有无之极也,以况自然之数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于六十者何也? 六十卦者,三百六十爻也,故甲子止于六十也,六甲而天道穷矣,是以策数应之。 三十六与二十四合之则六十也,三十二与二十八合之亦六十也。 干四十八,坤十二,
震二十,巽四十,
离兑三十二,坎艮二十八,合之为六十。 蓍数全,故阳策三十六与二十八合之为六十四也; 卦数去其四,故阴策二十四与三十二合之为五十六也。 九进之为三十六,皆阳数也,故为阳中之阳; 七进之为二十八,先阳后阴也,故为阳中之阴; 六进之为二十四,皆阴数也,故为阴中之阴; 八进之为三十二,先阴后阳也,故为阴中之阳。 蓍四进之则百,卦四进之则百二十, 百则十也,百二十则十二也。
归奇合卦之数得五与四四,则策数四九也; 得九与八八,则策数四六也;
得五与八八,得九与四八,则策数皆四七也; 得九与四四,得五与四八,则策数皆四八也。 为九者一变以应干也,
为六者一变以应坤也,
为七者二变以应兑与离也,
为八者二变以应艮与坎也。
五与四四去挂一之数则四三十二也, 九与八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六二十四也, 五与八八,九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四五二十也, 九与四四,五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四十六也。 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数以成九八七六之策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也,
如天地之相衔,昼夜之相交也。 一者数之始,而非数也,
故二二为四,三三为九,四四为十六,五五为二十五, 六六为三十六,七七为四十九,八八为六十四,九九为八十一,而一不可变也。 百则十也,十则一也,亦不可变也, 是故数去其一而极于九,皆用其变者也。 五五二十五,天数也;
六六三十六,干之策数也;
七七四十九,大衍之用数也;
八八六十四,卦数也;
九九八十一,玄范之数也。
大衍之数,其算法之源乎?
是以算数之起,不过乎方圆曲直也。 乘数生数也,除数消数也,
算法虽多,不出乎此矣。
阴无一,阳无十;
阳得阴而生,阴得阳而成,
故蓍数四而九,卦数六而十也, 犹干支之相错,干以六终而支以五终也。 三四十二也,二六亦十二也,
二其十二二十四也,三八亦二十四也,四六亦二十四也; 三其十二三十六也,四九亦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