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清書史》 (清)李放 纂錄 (清)葉眉 纂錄
●目錄
敘例
卷首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末
附錄
別號錄
●皇清書史敘例
倉曹肉譜,世推絕業;亞相書品,人號雅宗。李氏多賢,唐代為盛,猗歟休哉,蔑以加矣。不佞幼治國聞,喜稽氏族;長研字學,嗜記師承。緬懷舊德,思繼前修,爰輯書人,藉存文獻。博徵典墳,近參知見,每遘一姓,如獲兼金。時垂兩紀,書盡萬籤,鉛槧既勤,篇帙斯富。猶慮緘縢不廣,耳目未周,致有遺材,故無定本。逮遭丁巳水厄,羣書悉沒,此稿獨存,亟取翻閱,畧無亡失。私幸前哲英靈,不致終閟;後賢模楷,有所取資。於是排比題評,校核名狀,匯登眾說,備著一編。
庶幾一代風雅,緣此足憑;十朝品流,因之可考。蒙叟集詩,埜公錄畫,體雖各異,志則無殊。凡所漏載,仍冀續收,敢質高明,勿嫌局狹。其例如左:
一、宋陳思有《書小史》(米芾《書史》體例不同),明陶宗儀有《書史會要》,皆紀錄前古,不及當世。此編雖沿用《書史》之名,而專詳昭代一朝,與兩家體例迥別,故仿《皇明書畫史》之例,冠以「皇清」二字。
一、宋董史嘗輯兩宋書人,為《皇宋書錄》三卷,凡諸書所有評論書法者,悉加采摭,匯次每傳之後,為《四庫全書提要》所稱。欽定《佩文齋歷代書家傳》即用其例,此編從之。
一、唐李嗣真撰《書後品》,於高祖、太宗兩帝,謂身所伏事,不敢寓言。而竇臮撰《述書賦》,紀四帝暨諸王書學甚備,此編從之。
一、彭蘊璨《歷代畫史匯傳》,於列聖御製,別錄弁首,不入卷數,此編從之。
一、明代書人有為《佩文齋書家傳》所遺者,仿張庚《畫徵錄》紀黎遂球等之例,另為附錄,亦不入卷數。
一、國書不宜與書人同列,另寘卷末之首,內臣一人附焉。
一、書人有不在搢紳韋布之列者,另寘卷末,外夷及姓字不具者附焉。
一、唐張彥遠《法書要錄》,紀其高祖東河公以下甚備;他如蔡希綜《法書論》、竇臮《述書賦》,亦各詳及親族。今此編雖亦襲用其例,惟必引證他人成說,以示非私放,不敢僭妄加評。
一、書人姓氏,仿《明畫韻編》之例,按韻編次,以便尋檢。
一、汪輝祖《三史同名錄》,於蒙古、色目諸人,均以其姓之首一字分韻。《兩浙輶軒續錄》、《杭郡詩三輯》兩書亦然,此編從之。
一、釋道一門,家數無多,統為一卷,不復分韻。
一、婦女一門,室人徐舊輯有《續玉臺書史》四卷,所收略備,茲不重出,以省卷帙。
一、每一姓中,均略次時代,但家數過多,恐不免有後先倒置者,閱者正之。
一、每傳末標舉之詞,或標書目,或舉人名,昉諸董氏,非我作古。
一、凡標舉之詞,提行另書者,其傳皆放所綴緝,必較原文加詳。
一、書家署款,多有只書別號,不記姓名者。故此編於別號一類,搜錄加詳,但仍有闕略不備者,知者補之。(近見新修《清史稿·傳》,仍沿官書體例,不書字號,恐數十百年以後,將無人能知滌生、詠芝、季高、少荃即為曾、胡、左、李者矣。然則私家之記述,誠不可緩也。已另輯得《皇清書人別號錄》一卷,以資檢閱,本傳未詳者,附見錄中。)
一、善畫者多善書,皇清一代畫人最盛,畫史之行於世者,蓋不下廿餘種。今若仿前人之例,不加別擇,一致著錄,則此編卷帙將增其泰半,而紀畫諸書亦盡可廢矣,書史之謂何?茲遇有書勝於畫(如傅山、王鐸諸人),及素有書名而畫傳未詳者(如王學浩、惲秉怡諸人),始著於編;其餘槩不濫采。(釋子中如八大山人、大滌子諸人,皆不入錄,正欲力矯諸書濫抄充數之弊,閱者諒之。)
一、善篆刻者亦多善書,觀周亮工、汪啟淑兩《印人傳》及馮承輝《歷朝印識》、阮充《雲莊印話》所載者,大致可見。顧亦有鐵筆甚工而書法不稱者。杭人某有《廣印人傳》十六卷,放又輯有《補印人傳》八卷,搜輯較備,此編從略。
一、唐之「官手楷書」,貽譏於《酉陽雜俎》;宋之「三館楷書」,見詬於《夢溪筆談》。而本朝之「館閣體書」,亦騰笑於《北江詩話》。故此編於未諳八法、徒工干祿者流,縱有成說,甄錄從嚴。
一、蓋棺論定,不志見存,史傳之例,所以慎冒濫、杜標榜也。此編亦然,惟所採用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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