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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
针,古有羊毛针者,最细,宜绣人想之面,久不可得矣。次则苏针。锋尖锐而鼻底钝,不伤手,今亦渐灭矣。用者惟欧针,细不及羊毛针,鼻底利,易伤手,不及苏针也。
剪线
凡线一绞(绞,亦名紒。紒,《仪礼》:“将冠者采衣、紒。”注:“紒,结发名。”紒者,殆有结义)如环,大约引长一尺二寸而两之。剪者必于环之两端,使分为二。
劈线
线须匀净,务使根根一样;又须去其类结,勿令起毛。接线之结须极小,方能无不齐之弊。凡线一绞大约三十根,凡一根必两绒。劈时分两绒,而紧撚其端寸许合为一,以入穿孔。又用针于捻紧之寸许间,连穿三四次,穿孔相距约分许,线乃不脱。绣至线尽近寸许时,连用短针两三次,使已绣之线不散,然后剪下其针,接穿后线,此为学绣之初步。若解绣以后,自不待言。
剪针
绣一线至尽,必平卧其针于食指(《左传》:“子公之食指动。”注:“第二指也。”)之面,以剪针孔之胜线,庶不伤孔,而针可久用。
浥水
凡一段绣毕之后,未转轴之先,虑线之或毛而不足于致也,须水以滑泽之。薄糊嫌过黏而变线色,清水嫌不黏而烟线色。惟口津宜。取津之法:积平时剪下不适用之线,搓为豆大小团,含舌底,使津润足而用之。须轻须匀须徧,勿过多过重。浥毕候干,然后转轴。(浥,《说文》“泽润也”,俗谓吃水)
针法
齐针
凡学绣者,必先自花卉始。齐之云者,务依墨钩画本之边线,不使针孔有豪发参池出入之迹。平面线务使平匀,匀则不致有疏密,无疏密则平矣。
抢针
(《汉书.扬雄传》:“角抢题注。”注:“抢,犹刺也。”《庄子》:“飞抢榆枋。”注:“集也、并音‘锵’。”《字汇•补》:“抢,此亮切。吴楚谓帆上之风曰抢,今舟人曰掉抢,然则平去之分,音之转耳。义通俗作戗。”戗,《说文》:“伤也。”义不切)
凡花卉之花叶,花之色或蒂浅而尖深,或尖浅而蒂深;叶之色或正或侧或卷,无不背浅而面深。其由浅而深,分批衔接之处,用此针法。抢者以后针继前针,而漸匀其色;小者如花之新蕾、叶之嫩片,径只分以内,两边皆齐,不须抢针;大者自径二分至寸以外,约距分许,即须用抢针抢之。衔接处分厘,计批必匀,针亦必齐。齐针与抢针,必相因而为用,乃可使花叶之色匀净明致。枝干则抢针之法同。花蕊花须,不必抢针。
枪有正抢、反抢。正则由边而至中,反则由中而至边,旧法用反抢者多,近三十余年,则多用正抢。
凡花瓣复叠、叶片交互、枝茎分歧,其显出之处,绣法谓之水路。水路必须距离一线以分明之,全幅之中,又须匀称,即最大之幅,亦不可过两线。
单套针
套者,先批后批、鳞次相覆、犬牙相错之谓。如第一批由边起者用齐针,第二批当一批之中下针;而第一批须留一线之隙,以容第二批之针;第三批须接入第一批一厘许,而留第四批容针之隙;第四批又接入第二批厘许,后即依此而推。但自第二批后,针不必齐,须使长短参差,以藏针迹,而和线色,至边尽处仍用齐针,仍留水路。
双套针
双套者,仍单套之法,而以第四批接入第一批。例如第三批接入第一批,当第一批二分之一,第四批接入,则当第一批三分之一。
单套针长,线色难于圆转和顺,用针较易,用线较粗;双套则针短,线色易于圆转,易于和顺,用针较密,用线较细。
单套惟宜于普通绣品之花卉,若翎毛则虽普通绣品,亦宜双套(寻常绣工,翎毛亦有用单套者、此非余之绣法)。单套遇转折处针长,迹易露而色泽薄;双套遇转折处针短,故不露针迹,而色泽自觉腴厚。凡转折愈多者,用针愈短,花卉、翎毛皆有之。若子大干直枝,则用针不妨略长。
鸟兽翅尾,普通品亦用套针。
扎针
此为进于花卉而绣翎毛者用之,且惟宜于鸟脚之全部。扎犹扎物主扎。绣鸟脚者,先用直针,后用横针于直针之上,如扎物也。扎则可象鸟脚之纹,亦名仿真。专就鸟脚言。扎针之上,尚宜用短直针,以象脚胫之努。鸟之正面立者,努当脚之中;面左者努左;面右者努右,尤宜注意于栖枝立地、搏斗攫物,拳爪之姿势。其拳爪作势用力转折之处,须用短针,乃能仿真。脚上股毛,因其与脚相接,须用长短施针,线须色浅而捻紧。
又宜扎针者,惟鹤、鹭、鹰、鸡、鸦、鹊之类。翡翠、瓦雀、芙蓉、十姊妹,文弱鸟类,则不必扎针。
铺针
如绣凤凰、孔雀、仙鹤、鸳鸯、锦鸡、文鱼类之背部,末用铺针。铺者准背部之边,用长直针。或仅正面,或兼反面,刺线使满,如平铺然,故谓铺针。须粗线仅正面者,大率普通品,精品则必兼反面。若腹则普通品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