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其君之不君也,以为吾君圣明而已矣。
凡冠不正,衣不舒,室不洁,物器不精肃,皆不恭也。有一于此,不得言习恭。由此推之,杏坛之上,剑、佩、琴、书,一物狼藉,孔子不得谓之恭矣。此吾儒之笃恭,所以异于释氏之寂静,而静坐之学,所以入于禅而不自觉也。
赵太若居家富有,事烦劳攘,问曰:“古云‘浊富不如清贫’,何如?”先生曰:“ 不然。‘广土众民,君子欲之’;圣贤之欲富贵,与凡民同。古人之言,病在一浊耳,人但恐不能善用富也。大舜富有天下,周公富有一国,富何累人。今使路旁忽遇无衣贫老,吾但存不忍人之心耳,兄则能有不忍人之政矣,富何负人?要贵善施,不为守钱虏可乎!”
人子见父母与人忤也,必曲解之,非为人也,安吾亲而已矣。 张氏不读书,兄弟五人孝友,各司其事,争为劳役。设父母主于正房,忌日则夫妻迁寝,食必献,一如亲在。有泔浆三瓮,三年不倾,曰“吾亲所积也”。家众无长幼孩童,自外还,必行反面礼,遍拜其家。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法干第六
法干论“读书万卷,若无实得实用,终是无益”。先生曰:“然。德行、经济、涵养俱到,读书一二卷亦足,虽不读书亦足。试观‘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皆致知事也,何字是读书?读书特致知之一端耳。
人有恶攻其短者,先生曰:“是止者也。人立志前进,必期自全,故乐人指其阙,恐有阙也。人无志不前,自谓已全,不乐人破其全,恶闻其阙也。”诘士倧曰:“胡氏正名之说,不曾认得书之主脑,告天王、方仙之事,必是孔子作卫贵戚大臣,或婚姻与国,方得。今仲子所问,是卫君待子为政,岂有卫君用夫子,而反废之者。且卫君未用之前,夫子力不能废,既用之后,夫子为臣,辄为君,岂有臣告君之理!则卫名何以正也?”倧不能对。问:“瞆以弑母之人,决不当立;
辄已立十二年,不易去;且拒父之人,断不宜君,然则非告天王立郢,卫名终不可正也?”曰:“‘必也正名’,是圣人本领,后人梦不到,子路正谓出公用子,则出公为子之君,夫子虽圣,不应废君,闻‘正名’一语,故怪叹之‘奚其正’!犹言这名如何正的,非何必正名之解。”倧曰:然则夫子必格其非心,而以天理感动出公,使之悔悟谢罪,迎入其父,退就世子之位,名斯正矣。”
曰:“然。”倧曰:“弑母之贼,何可君也?”曰:“道理原是随时处中,就天王而言,则瞆可废,辄则惟知吾父而已;犹南子当诛,瞆则不得而诛也。”夫子教伯鱼为周南、召南,“为”字不可以读讲混过,若如宋人读讲之学,则人不为二南,何至“一物无所见,一步不能行”?如“正墙面而立”,人即为二南,岂便四通八达乎?为者,歌其诗,奏其乐,则效其义意,率修其事实也。
如为关雎于房中,其词韵之温雅,律吕之和平,既足以感一室之和,而学雎鸠之挚而有别,有圣夫必有圣妇,有贤夫必有贤妇,方是“君子好逑”,一忧一乐,皆在德不在色,寤寐反侧,方有著落,琴瑟钟鼓,方有韵致,方能“刑于寡妻”,方是“乐尔妻帑”。否则不能行于妻子,乌能“宜尔室家”耶?为葛覃于宅中,其辞气之谨饬,律度之周详,既足以召一家之瑞,而学其勤俭,则富贵者将谓古人固如是也,何敢逸以侈也?贫贱者必谓国妃且如是也,何敢怠且奢也?
而家事理,家积盛矣。学其孝敬,则男有尊,而行不敢自专;女有刑,而严于舅姑,而家法立,家道齐矣。否则“休其蚕织”,其为父子兄弟无法,淫于而家,祸起萧墙矣,乌能“宜其家人”乎?称此以推,二南为之,真是四通八达,不为正是“正墙面而立”。圣门所谓学诗,与“为”
字同。
淫僻之念不作于心,惰逸之态不设于身,暴慢之状不见于行,鄙悖之气不出于口!四者吾志之,而未能一焉。 修辞之功,全在未言之前,但得先一思方出口,便得力矣。 选举即不能无弊,而所取为有用之才;科甲即使之无弊,而所得多无用之士。如汉举孝廉,而得曹操,人皆以为选举之害。不知大奸如曹,而犹环顾汉鼎而未敢迁,正因来自选举,犹有顾惜名节意。后世文人,全无顾惜矣。
论孟之终,皆历叙帝王道统,正明孔、孟所传是尧、舜、三代之道,恐后世之学,失其真宗,妄乱道统也。后世乃有全废“三事”“三物”之道,专以心头之静敬,纸上之浮文,冒认道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