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内笃其仁而后爱笃以溥。 挤人者人挤之,侮人者人侮之。“出乎尔者反乎尔”,理也; 不仁、无礼者所应得。
势不得反,亦理也。
反则成乎相报无已之势,自反而无难于妄人,君子自尽容物之理。 克己行法为贤,
不已荣利失自守之道,克己之事也。审其宜而进退,行法之事也。 乐己可法为圣。
自有其乐,进退屈伸,因时而不累其心,皆得其中,允为行藏之法。圣与贤,迹相近而心之所至有差焉。辟世者依乎中庸,没世不遇而无嫌;辟地者不怀居以害仁,辟色者远耻于将形,辟言者免害于祸辱,此为士清浊淹速之殊也。知几则速,速则纯乎清矣。知几者,非于几而察之,心纯乎道,乐以忘忧,则见几自明。故曰“知几其神乎!”辟世辟地,虽圣人亦同,然忧乐于中,与贤者、其次者为异,故曰迹相近而心之所至者不同。贤者未免于忧,自克而已;
圣人乐天,虽忧世而不以为闷。“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之意,与《表记》所谓“事君难进而易退则位有序,易进而难退则乱也”相表里。君慎于进贤,非吝也;士慎于自进,非骄也。天位天职,非己所得私,君臣交慎,则天理顺而人能毕效矣。“弓调而后求劲焉,马服而后求良焉,士必悫而后智能焉。”不悫而多能,譬之豺狼不可近。君之取士,士之取友,以此求之则不失。悫者,人之恒心也。小人之误国而卖友者,唯无恒而已。
谷神能象其声而应之,
谷之虚而能应者曰神。象其声,无异响也。 非谓能报以律吕之变也,
以虚应物而能象之,仿佛得其相似者而已。不能穷律吕之变,不能合同于异,尽情理之微也。 犹卜筮叩以是言则报以是物而已,《易》所谓“同声相应”是也。 神之有方者,非能变者也。
王弼谓“命吕者律”,语声之变,非此之谓也。 命,犹倡也。律倡之,吕和之,而声之变乃备,律吕清浊洪细之不同,合异而同,变乃可尽。故孤阳不生,独阴不成,至中之理,仁义不倚,君子之道。出处语默之不齐,命官取友之无党,高明沉潜之相济,中道之矩,神化之所以行也。若应所同而违所异,则小人之道矣。惟其中无主而量不宏,以谷神为妙用而不以诚也。
行前定而不疚,光明也。
前定者,非执一而固必之;正大经以应天下,昭然使人喻之。 大人虎变,夫何疚之有!
大经正而万变皆载其威,神行不同而心则一,所以不疚。 言从作乂,名正,其言易知,人易从。圣人不患为政难,患民难喻。 德礼之精意,民不能知,挈其要以定大经。故修辞立诚,圣人有其难其慎者,详则多疑,略则不喻。《春秋》之笔削,游、夏不能赞一辞,以此。张子正蒙注卷六终
张子正蒙注卷七
有司篇
有司,政之纲纪也。
素习其事,则大纲具悉。
始为政者,未暇论其贤否,必先正之, 正其职掌。
求得贤才而后举之。
为政者迫于有为,急取有司而更易之以快一时之人心,而新进浮薄之士骤用而不习于纲纪,废事滋甚。惟任有司而徐察之,知其贤不肖而后有所取舍,则事之利病,我既习知,人之贤否,无所混匿,此远大之规存乎慎缓也。 为政不以德,人不附且劳。
劳,为民扰也。不本诸心得之理,非其至当,虽善而拂人之性。“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欲。”生于不足则民盗,能使无欲则民不为盗。假设以子不欲之物赏子,使窃其所不欲,子必不窃。故为政者在乎足民,使无所不足,不见可欲,而盗必息矣。田畴易,税敛薄,则所可欲者已足;食以时,用以礼,已足而无妄欲,即养以寓教,民不知而自化矣。为政必身倡之,且不爱其劳,又益之以不倦。以乾乾夕惕之心临民,则民化;以无为清静自逸,则民偷。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
自合六师曰讨,奉词合众曰伐。故虽汤、武之举,不谓之讨而谓之伐。“伐夏救民”,“变伐大商”,皆曰“伐”是也。虽无可奉之命,必正告诸侯,众允而后连师以伐。陈恒弑君,孔子请讨之,
圣人于名必正,不轻言讨,必有所据。 此必因周制邻有弑逆,诸侯当不请而讨。 胡氏曰:先发后闻可也。
孟子又谓“征者上伐下,敌国不相征”,然汤十一征,非赐鈇钺,则征讨之名,至周始定乎! 疑汤之已赐鈇钺,又疑夏、商未定征伐之名,皆正名必谨乎微之意。 “野九一而助”,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