阖户,静密也;辟户,动达也; 阴爻耦,辟象也;而言阖户者,坤之德顺,以受阳之施,阖而纳之,处静以藏动也。阳之爻奇,阖象也;而言辟户者,乾之德健而发,施于阴者无所吝,而动则无不达也。阴、阳,质也;乾、坤,性也;阖辟之体用,互用不倚于质之所偏,此乾、坤之互为质性,不爽夫太和也。
形开而目睹耳闻,受于阳也。
形,阴之静也。开者,阳气动而开之,睹闻乘其动而达焉。虽阴魄发光,而必待开于阳,故辟者阳之功能,寐则阴函阳而閟之于内,阴之效也。静以居动,则动者不离乎静,动以动其静,则静者亦动而灵,此一阖一辟所以为道也。敔按:庄子曰:“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张子盖取交言,而以《易》阖其辟之义通之
辞各指其所之,圣人之情也。
指,示也;所之者,人所行也。吉凶存乎命而著乎象,人所攸往之善,存乎性而亲其所趋。圣人正天下以成人之美、远人之恶者,其情于辞而见。故《易》之《系辞》,非但明吉凶,而必指人以所趋向。指之以趋时尽利,顺性命之理,臻三极之道也。指示占者使崇德而广业,非但告以吉凶也。趋时,因时择中,日乾夕惕也;尽利,精义而行,则物无不利也。能率吾性之良能以尽人事,则在天之命,顺者俟之,逆者立之,而人极立,赞天地而参之矣。盖一事之微,其行其止,推其所至,皆天理存亡之几。
精义以时中,则自寝食言笑以至生死祸福之交,皆与天道相为陟降。因爻立象,因事明占,而昭示显道,无一而非性命之理。《易》为君子谋,初非以趋利避害也。
能从之,则不陷于凶悔矣,
因所占以进退精义,则无不利矣。 所谓“变动以利言”者也。
变动,谓占者玩占而徙义;利者,利用而合于义也。 然爻有攻取爱恶,本情素动,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变者; 时位不相当,阴阳不相协,故天数人事,有攻取爱恶之不同,性情动于积素以生吉凶悔吝,旦夕莫可挽回者,非天数之固然,攻取爱恶,所酿成者渐也。 乃所谓“吉凶以情迁”者也。
君子之情豫定,则先迷而后必得;小人之情已淫,则恶积而不可掩。故履信思顺,则天佑而无不利,迷复则十年有凶;非理无可复,情已迁则不可再返也。能深存《系辞》所命,则二者之动见矣。命,告也,爻所告人者也。二者,尽利之道,迁变之情也。情迁者,君子安命而无求,利告者,君子尽道以补过,惟深察乎《系辞》,则自辨其所之矣。又有义命当吉、当凶、当否、当亨者,当吉则居富贵而不疑,当凶则罹死亡而不恤,当否则退藏以听小人之利,当亨则大行而司衮钺之权。
圣人不使避凶趋吉,一以贞胜而不顾。辞明示以凶而不为谋趋吉之道,贞胜则凶不避也。如“大人否亨”、
虽否而亨。
“有损自天”、
祸福忽至而不知所自来。
“过涉灭顶凶无咎”、虽凶无咎。 损益“龟不克违”,
福至非其所欲而不能辞。
及“其命乱也”之类。
虽吉而非正命。
三者情异,不可不察。
有陨自天不克违,则慎所以处之;其命乱,则必去之;否亨、凶无咎,则决于赴难而不惧。三者,天数物情之所必有,贞胜而不为所动,圣人之情亦见乎辞。此《大易》所以与术数之说喻义喻利之分也。 因爻象之既动,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 爻象以理而生象数,在人为善恶得失之几初动于心,故曰内;吉凶因象数而成得失之由,在人为事起物应而成败著见,故曰外。 “富有”者,大无外也;
神行于天地之间,无所不通,天之包地外而并育并行者,乾道也。 “日新”者,久无穷也。
顺受阳施以成万化而不息,荣枯相代而弥见其新,坤道也。 显,其聚也;隐,其散也。
聚则积之大而可见,散则极于微而不可见。显且隐,幽明所以存乎象;于其象而观之,则有幽明之异,人所知也。 聚且散,推荡所以妙乎神。
其聚其散,推荡之者神为之也,而其必信乎理者诚也。以《易》言之,乾阳显而阴隐,坤阴显而阳隐,屯、蒙、鼎、革、剥、复、夬、姤之属相错而迭为隐显,聚之著也。乾、坤并建,而大生广生以备天下之险阻,位有去来,时有衰王,维之荡之,日月、雷风、男女、死生、荣谢,同归而殊涂,万化不测而必肖其性情,神之妙也,非象所得而现矣。
“变化进退之象”云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