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退之动也微,必验之于变化之著,故察进退之理为难,察变化之象为易。 变者,阴变为阳;化者,阳化为阴;六十四卦互相变易而象成。进退者,推荡而屈伸也;推之则伸而进,荡之则屈而退,而变化生焉。此神之所为,非存神者不能知其必然之理。然学《易》者必于变化而察之,知其当然而后可进求其所以然,王弼“得言忘象,得意忘言”之说非也。
“忧悔吝者存乎介”,欲观《易》象之小疵,宜存志静,知所动之几微也。 悔吝非凶,故曰小疵。爻之有悔吝,动违其时,在几微之间尔。静察其理,则正而失宜,过不在大,审之于独知之际,以消息其应违,不容不戒惧矣。 往之为义,有已往,
如“素履往”之类。
有方往,
如“往蹇”之类。
临文者不可不察。
已往则保成而补过,方往则勉慎以图功,察其文,可以因其占而得所宜。张子正蒙注卷七终
张子正蒙注卷八
乐器篇
此篇释《诗》《书》之义。而先之以《乐》,《乐》与《诗》相为体用者也。 乐器有相,周、召之治与!
相,韦表糠里。《记》曰“治乱以相”,相之音菀而不宣,所以节音之杂乱,周、召之治还醇止乱之道。 其有雅,太公之志乎!
雅,柷类,以木为桶,中有椎,击之。《记》曰“讯疾以雅”,促乐使疾也,功以速成而定,故曰“太公之志”。雅者正也,直己而行正也,故讯疾蹈厉者,太公之事邪!敬胜怠,义胜欲,正己而正人,以伐无道,事不得缓。《诗》亦有《雅》,亦正言而直歌之,无隐讽谲谏之巧也。正《雅》直言功德,变《雅》正言得失,异于风之隐谲,故谓之《雅》,与乐器之雅同义。即此以明《诗》《乐》之理一。《象武》,武王初有天下,象文王武功之舞,歌《维清》以奏之。
自注:成童舞之戡黎伐崇,文王之武功。
《大武》,武王没,嗣王象武王之功之舞,歌《武》以奏之。自注:冠者舞酌,周公没,嗣王以武功之成由周公,告其成于宗庙之歌也。自注:十三舞焉“酌”,《礼记》作“勺”。此明《诗》《乐》之合一以象功。学者学《诗》则学乐,兴与成,始终同其条理。惟其兴发志意于先王之盛德大业,则动静交养,以墒于四支,发于事业,蔑不成矣。兴己之善,观人之志,群而思无邪,怨而止礼义,入可事亲,出可事君。但言君父,举其重者也。奋发于为善而通天下之志,群而贞,怨而节,尽己与人之道,尽于是矣。
事父事君以此,可以寡过,推以行之,天下无非中正和平之节,故不可以不学。志至诗至,有象必可名,有名斯有体,故礼亦至焉。象,心有其成事之象也。礼,见于事而成法则也。诗以言达志,礼以实副名,故学诗可以正志,可以立体。幽赞天地之道,非圣人而能哉!凡有其理而未形,待人而明之者,皆幽也。圣人知化之有神,存乎变合而化可显,故能助天地而终其用。诗人谓“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赞育之一端也。天能生之,地能成之,而斟酌饱满以全二气之粹美者,人之能也。
穑有可丰美之道而未尽昭著,后稷因天之能,尽地之利,以人能合而成之,凡圣人所以用天地之神而化其已成之质,使充实光辉,皆若此。礼矫实求称,或文或质,居物后而不可常也。实,情也,情不足则益之以文,情有余则存之以质。物亦实也,情已动而事且成,乃因时因事而损益之,在情事之后,矫之正也。文质各矫其偏,故不可常。他人才未美,故绚饰之以文;庄姜才甚美,乃更绚饰之用质素。质已成之后,礼因损益之以致美,无一定之绚在才质之先也。
此明因才节宣之道存乎礼,故有其质者,不可不学礼以善其后。下文“绘事后素”,素谓其材,字虽同而义施各异,故设色之工,材黄白者必绘以青赤,材赤黑必绘以粉素。绘非异色,则文不足以宣,故礼以人之情而著其美,酌情事之异而损有余、补不足也。敔接:此章注义,亦就张子之意而通之“陟降庭止”,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德修业,欲及时也。“在帝左右”,所谓欲及时者与!作而有为,上也,陟也;退而自省,下也,降也;一陟一降,皆有天理之明明赫赫者临之于庭,则动静无恒而一于正道。
不执一,则存省愈严,陟降一心,德业一致,此朝乾夕惕、存神尽性之密用,作圣之功于斯至矣。《江沱》之媵以类行而欲丧朋,故无怨;嫡以类行而不能丧其朋,故不以媵备数。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