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凤曰:「本作『无』,依治要改。」
〔一0〕孟子尽心下:「有力役之征。」赵岐注:「征,赋也。力役,民负荷冢养之役也。」
〔一一〕楚辞东方朔七谏:「贯鱼眼与珠玑。」王逸注:「圜泽为珠,廉隅为玑。」补曰:「玑字音机,珠不圆也。」
〔一二〕礼记王制:「千里之内以为御。」正义:「御是进御所须。」
〔一三〕周礼天官大府:「凡式贡之余财,以共玩好之用。」疏云:「以供玩好器物之用。」翫、玩古通。
〔一四〕宋翔凤曰:「此六字本作『雕刻綪画』四字,依治要改增。」案:唐本作「雕刻绘画」。
〔一五〕淮南子原道:「所谓人者,偶●智故,曲巧伪作,所以俯仰于世人,而与俗交者也。」
〔一六〕「下」,宋翔凤曰:「本作『民』,依治要。」
〔一七〕宋翔凤曰:「本有『求瑶琨,探沙谷』六字,依治要删。」
〔一八〕宋翔凤曰:「本作『捕翡翠,□玳瑁,搏犀象』,今依治要改删。」
〔一九〕「」,唐本作「觔」,字同。
〔二0〕周礼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入出。」郑注:「布,泉也。布读为宣布之布。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汉书食货志下:「故货……流于泉,布于布。」注:「如淳曰:『
流行如泉也。』又曰:『布于民间。』」
〔二一〕宋翔凤曰:「本作『以快淫邪之心』,今依治要。」
〔二二〕唐晏曰:「陈义极高,遣词极雅,贾长沙乏其深纯,董江都逊其丽则。」
明诫〔一〕第十一
〔一〕黄震曰:「明诫(原误「试」)言君臣当谨言行。」品节曰:「此篇言天人相感,善道作于下,则善气感于天。」戴彦升曰:「明诫篇陈天文虫灾之变,谓天道因乎人道,开言春秋五行、陈灾异封事者之先。」唐晏曰:「此篇意主于去恶。」
君明于德〔一〕,可以及于〔二〕远;臣笃于义〔三〕,可以至于大〔四〕。何以言之?昔〔五〕汤以七十里〔六〕之封〔七〕,升帝王之位;周公自立三公之官〔八〕,比德于五帝三王〔九〕;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故〔一0〕安危之要〔一一〕,吉凶之符〔一二〕,一出于身;存亡〔一三〕之道,成败之事〔一四〕,一起于善行〔一五〕;尧、舜不易日月而兴,桀、纣不易〔一六〕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也〔一七〕。
〔一〕 宋翔凤曰:「本作『君□□政』,今依治要。」今按:子汇本、唐本缺一字,傅校本补「亲于」二字。
〔二〕 宋翔凤曰:「本无『于』,依治要。」
〔三〕 「义」,宋翔凤曰:「本作『信』,依治要。」
〔四〕 宋翔凤曰:「本作『可以致大』,依治要改。」
〔五〕 宋翔凤曰:「本无『昔』字,依治要。」
〔六〕 孟子公孙丑上:「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
〔七〕 宋翔凤曰:「本下有『而』字,依治要删。」
〔八〕 宋翔凤曰:「本作『周公以□□□□』,今依治要。」案:道基篇云:「太公自布衣升三公之位。」
〔九〕 「三王」,宋翔凤曰:「本无此二字,依治要。」
〔一0〕「故」,宋翔凤曰:「本无此字,依治要。」
〔一一〕「要」,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作「效」,傅校本、唐本作「效」。
〔一二〕「符」,宋翔凤曰:「本缺一字,依治要补,子汇作『征』字。」案:傅校本、唐本作「征」。
〔一三〕宋翔凤曰:「本缺『存亡』二字,依治要补。」
〔一四〕「事」,宋翔凤曰:「本作『验』,依治要改。」
〔一五〕宋翔凤曰:「本无『善』字,依治要增。」俞樾曰:「樾谨按:此文,宋氏翔凤据治要改补,末句『善』字,亦据治要而增,然与上文『一出于身』句法不伦矣。窃疑此句本作『一起于言』。上文说汤、周公之事,曰『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此云:『安危之要,吉凶之符,一出于身』,与上『身行善道』相应;此云『存亡之道,成败之事,一起于言』,与上『口出善言』相应。因『
言』字误作『善』,浅人乃更加『行』字以成其义,治要所据本是也。至今本则又删去『善』字,止作『一出于行』,并其错误之迹而泯之矣。」唐晏曰:「按陆生此言,本之于周易。」
〔一六〕文选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引「易」作「异」。
〔一七〕唐晏曰:「荀子:『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陆生之所本。」器案:荀子天论篇:「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又曰:「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
夫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纲,屈申〔一〕不可以失法〔二〕,动作不可以离度〔三〕,谬误出〔四〕口,则乱及万里之外,何〔五〕况刑〔六〕无罪于狱,而诛〔七〕无辜于市乎〔八〕?
〔一〕 宋翔凤曰:「本缺『屈申』二字,依治要补。」案:汇函、品节作「周旋」二字,当出肊补。
〔二〕 「法」,宋翔凤曰:「本作『度』,依治要改。」
〔三〕 「度」,宋翔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