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受之,每月奉月朔甲子以告于庙,所谓禀正朔也,故曰王正月。”
《左氏传》曰:“元年春,王周正月。”此古人解经之善,后人辨之累数百千言而未明者,传以一字尽之矣。
未为天子,则虽建子而不敢谓之“正”,《武成》“惟一月壬辰”是也。已为天子,则谓之“正”,而复加“王”以别于夏、殷,《春秋》“王正月”是也。○春秋时月并书《春秋》时月并书,于古未之见。考之《尚书》,如《泰誓》:“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金滕》:“秋,大熟,未获。”言时则不言月。《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太甲》中:“惟三祀十有二月朔。”《武成》:“惟一月壬辰。”《康诰》:“惟三月哉生魄。”《召诰》:“三月惟丙午フ。
”《多士》:“惟三月。”《多方》:“惟五月丁亥。”《顾命》:“惟四月哉生魄。”《毕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フ。”言月则不言时。其他钟鼎古文多如此。《春秋》独并举时月者,以其为编年之史,有时有月有日,多是义例所存,不容于阙一也。
建子之月而书春,此周人谓之春矣。《后汉书。陈宠传》曰:“天正建子,周以为春。”元熊朋来《五经说》曰:“阳生于子即为春,阴生于午即为秋,此之谓天统。”
○谓一为元杨龟山《答胡康侯书》曰:“蒙录示《春秋》第一段义,所谓‘元’者,仁也;仁,人心也。《春秋》深明其用,当自贵者始,故治国先正其心。其说似太支离矣,恐改元初无此意。三代正朔,如忠质文之尚,循环无端,不可增损也。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其时为冬至,其辰为丑。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周环,五行之道也。周据天统,以时言也;商据地统,以辰言也;
夏据人统,以人事言也。故三代之时,惟夏为正。谓《春秋》以周正纪事是也,正朔必自天子出,改正朔,恐圣人不为也。若谓以夏时冠月,如《定公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若以夏时言之,则十月陨霜,乃其时也,不足为异。周十月,乃夏之八月,若以夏时冠月,当曰’秋十月‘也。“
《五代史。汉本纪》论曰:“人君即位称元年,常事尔,孔子未修《春秋》其前固已如此。虽暴君昏主、妄庸之史,其记事先后远近,莫不以岁月一、二数之,乃理之自然也,其谓一为”元“,盖古人之语尔。及后世曲学之士,始谓孔子书‘元年’为《春秋》大法,遂以改元为重事。”徐无党注曰:“古谓岁之一月亦不云一而曰‘正月’,《国语》言六吕曰‘元闲大吕’,《周易》列六爻曰‘初九’,大抵古人言数多不云‘一’,不独谓年为‘元’也。
”吕伯恭《春秋讲义》曰:“命日以‘元’,《虞典》也。命祀以‘元’,《商训》也。年纪日辰之首其谓之元,盖已久矣,岂孔子作《春秋》而始名之哉。说《春秋》者乃言《春秋》谓一为‘元’,殆欲深求经旨,而反浅之也。”
○改月三代改月之证,见于《白虎通》所引《尚书大传》之言甚明。其言曰:“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夏以十三月为正,色尚黑,以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以夜半为朔。不以二月后为正者,万物不齐,莫适所统,故必以三微之月也。周以十一月为正,即名正月,不名十一月矣。殷以十二月为正,即名正月,不名十二月矣。夏以十三月为正,即名正月,不名十三月矣。
”氏引《伊训》、《太甲》“十有二月”之文以为商人不改月之证,与孔传不合,亦未有明据。
胡氏又引秦人以亥为正,不改时月为证,则不然。《汉书。高帝纪》“春正月”注,师古曰:“凡此诸月号皆太初正历之后记事者追改之,非当时本称也。”以十月为岁首,即谓十月为正月。今此真正月,当时谓之四月耳。他皆类此。《叔孙通传》:“诸侯群臣朝十月。”师古曰:“汉时尚以十月为正月,故行朝岁之礼,史家追书十月。”
○天王《尚书》之文但称“王”,《春秋》则曰“天王”,以当时楚、吴、徐、越皆僭称王,故加“天”以别之也。赵子曰:“称天王,以表无二尊”是也。○邾仪父邾仪父之称字者,附庸之君无爵可称,若直书其名,又非所以待邻国之君也,故字之。卑于子男,而进于蛮夷之国,与萧叔朝公同一例也。《左氏》曰“贵之”,《公羊》曰“褒之”,非矣。
邾仪父称字,附庸之君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