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02-儒藏 -10-语录

66-日知录-清-顾炎武*导航地图-第39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涣》之六四曰:”涣其群,元吉。“《庄子》:”文王寓政于臧丈人,而列士坏植散群。“
  荀悦论曰:“言论者计薄厚而吐辞,选举者度亲疏而举笔,苞苴盈于门庭,聘问交于道路,书记繁于公文,私务众于官事。”世之弊也,古今同之,可为太息者此也。
  ○王公六职之一“坐而论道,谓之王公。”王亦为六职之一也,未有无事而为人君者,故曰天子一位。
  ○奠挚见于君士冠,士之嫡子继父者也,故得奠挚见于君。
  ○主人“主人爵弁,裳,缁施。”注:“主人,婿也。婿为妇主。”“主人筵于户西。”注:“主人,女父也。”亲迎之礼,自夫家而行,故婿称主人;至于妇家,则女父又当为主人,故不嫌同辞也。女父为主人,则婿当为宾,故曰:“宾东面答拜。”注:“宾,婿也。对女父之辞也。至于宾出而妇从,则变其文而直称曰”婿“。婿者,对妇之辞也。曰主人、曰宾、曰婿,一人而三异其称,可以见礼时为大,而义之由内矣。
  ○辞无不腆无辱“归妹,人之终始也。”先王于此有省文尚质之意焉,故辞无不腆无辱。告之以直信,曰先人之礼而已。所以立生民之本,而为嗣续之基,故以内心为主,而不尚乎文辞也,非徒以教妇德而已。
  ○某子受酬《乡饮酒礼》:“某子受酬。”注:“某者,众宾姓也。”《乡射礼》:“某酬某子。”注:“某子者,氏也。”古人男子无称姓者,从《乡射礼》注为得。如《左传》叔孙穆子言叔仲子、子服子之类。
○辩《乡饮酒礼》、《乡射礼》其于旅酬皆言“辩”,注云:“辩众宾之在下者。”此辩非“辩察”之辩,古字辩与“遍”通。经文言辩者非一。《燕礼》注:“今文‘辩’皆作‘遍’”是也。《曲礼》“主人延客,食,然后辩ゾ。”《内则》:“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宰辩告诸男名。”《玉藻》:“先饭,辩饮而俟。”《乐记》:“其治辩者其礼具。”《左传。定公八年》:“子言辩舍爵于季氏之庙而出。”《史记。礼书》:“瑞应辩至。”
○须臾“寡君有不腆之酒,请吾子之与寡君须臾焉,使某也以请。”古者乐不逾辰,燕不移漏,故称须臾,言不敢久也。《记》曰:“饮酒之节,朝不废朝,莫不废夕。”而《书。酒诰》之篇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越在外服,侯甸男卫帮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是岂待初筵之规,三爵之制,而后不得醉哉。○飧不致《聘礼》:“管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飧不致,宾不拜,沐浴而食之。
”即孟子所谓“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恐劳宾也。○三年之丧今人三年之丧,有过于古人者三事。《礼记。三年问》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檀弓》曰:“祥而缟,是月礻覃,徙月乐。”王肃云:“是祥之月而礻覃,礻覃之明月可以乐矣。”又曰:“鲁人有朝祥而莫歌者,子路笑之。夫子曰:”由,尔责于人终无已夫,三年之丧亦巳久矣夫。‘子路出,夫子曰:“又多乎哉,逾月则其善也。’”《丧服小记》曰:“再期之丧三年也。
”《春秋。闵公二年。公羊传》曰:“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孔字国《书传。太甲篇》云:“汤以元年十一月崩,至此二十六月,三年服阕。”郑玄谓二十四月再期,其月余日不数,为二十五月。中月而礻覃,则空月为二十六月。出月礻覃祭,为二十七月。与王肃异。按《三年问》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今从郑氏之说,三年之丧必二十七月。《仪礼。丧服篇》曰:”疏衰掌,齐牡麻,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父在为母。“传曰:”何以期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礼记。杂记》下篇曰:”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礻覃。“注云:”此谓父在为母也。“《丧大记》曰:”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又曰:”期居庐,终丧不御于内者,父在,为母,为妻。“《丧服四制》曰:”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丧服传》曰:”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