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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贵贱亲疏之等,以为降杀之节。且以嫁娶一事言之,则宜自一月之外许军民,三月之外许士吏,复土之后许选人,祔庙之后许承议郎以下,小祥之后许朝请大夫以下,大祥之后许中大夫以下,各借吉三日,其大中大夫以上则并须禫祭然后行吉礼焉。官卑而差遣职事高者从高,迁官者从新,贬官者从旧。如此则亦不悖于古,无害于今,庶乎其可行矣。
太仓陆道威【原注】世仪。尝创为君丧五服之图,其略谓,嗣君及勋戚大臣斩衰三年,文武臣一品以下斩衰期年,四品以下斩衰九月,七品以下斩衰五月,士庶人斩衰三月,庶君臣之情不至邈焉相绝,而服有降杀,亦不至扞格难行。盖本朱子之意,而实出于魏孝文所云,群臣各以亲疏、贵贱、远近为除服之差,庶几稍近于古,易行于今之说。然三代之制,亦未尝不然。所谓为君斩衰三年者,诸侯为天子,卿大夫为其国君,家臣为其主。若庶人之为其国君,但齐衰三月。
【原注】白虎通曰,王者崩,京师之民丧三月何?民贱,故三月而已。又曰,王者崩,臣下服之有先后何?恩有深浅远近,故制有日月。服问曰,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世子不为天子服。注曰,不服,与畿外之民同。【杨氏曰】此亦如九族服制,诸侯为天子之子。则大夫乃其孙也,余以此推之。而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则繐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杂记曰,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士练而归。大夫居庐,士居垩室,【原注】此言国君之丧。
正义以为位尊恩重、位卑恩轻之等。檀弓曰,公之丧,诸达官之长杖。是其所以别亲疏,明贵贱者,则固有不同矣。今自天子之外,别无所谓国君,而等威之辨则未尝有异于古。苟称情而制服,使三代之礼复见于今日,而人知尊君亲上之义,亦厚俗之一端也。【原注】朱子曰,百官如丧考妣,此其本分。四海遏密八音,以礼论之,则为过也。为天子服三年之丧,则是畿内,诸侯之国则不然。礼,为君为父但服斩衰。君谓天子、诸侯及大夫之有地者。大夫之邑以大夫为君,大夫以诸侯为君,诸侯以天子为君,各为其君服斩衰。
诸侯之大夫却为天子服齐衰三月,礼无二斩故也。民则畿内者为天子齐衰三月,畿外无服。公之丧,诸侯达官之长杖。达官谓通于君得奏事者,各以其长。其长杖,其下者不杖可知。问,后世不封建诸侯,天下一统,百姓当为天子何服?曰,三月,天下服。地虽有远近,闻丧有先后,然亦不过三月。
  丧礼主人不得升堂
济阳张尔岐言,今人受吊之位,主人伏哭于柩东,宾入门,北面而吊。拜毕,主人下堂,北面拜宾。相习以为定位,鲜有知其非者。不知方伏哭柩东时,妇女当在何所乎?女宾至,主人避之否乎?主人避而宾又至,又将何所伏而待乎?既失男女内外之位,又妨主宾拜谢之节。考之士丧礼,主人入坐于床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侠床,东面。此未敛以前,主人室中之哭位也。其拜宾则升降自西阶,即位于西阶东,南面拜之,固已不待宾于堂上矣。及其既敛而殡也,居门外,倚庐,唯朝夕哭,乃入门而奠。
其入门也,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宾继之,北上。门东,北面西上。门西,北面东上。西方,东面,比上。主人固不复在堂上矣。所以然者,其时即位于堂,南上者唯妇人,故主人不得升堂也。今主人柩东拜伏之位,正古人主妇之位也。若依周公、孔子之故,未敛以前,则以床东为位,既敛而殡,则堂下直东序西面是其位也。主人正位于此,则内外之辨,宾主之仪,无适而不当矣。
  南史孔秀之遗令曰,世俗以仆妾直灵助哭,当由丧主不能淳至,欲以多声相乱。魂而有灵,吾当笑之。【张氏曰】闻京师之俗,有丧者用仆隶代哭,济南城中人间有用之者,名曰号丧。盖误读文公家礼代哭之文而致此谬也。家礼本用仪礼、士丧礼云乃代哭,不以官。郑注云,代,更也。孝子始有亲丧,悲哀憔悴,防其以死伤生,使之更哭不绝声而巳,人君以官尊卑,士贱以亲疏为之。三日之后,哭无时。周礼挈壶氏,凡丧,县壶以代哭。
  居丧不吊人
  礼,父母之丧不吊人。情有所专,而不及乎他也。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谷梁子曰,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天子之丧犹可以不吊,而况朋友故人之丧乎?【原注】孔氏曰,若有服者则往哭。或疑末世政重事繁,有丧之人不能不出,独废此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