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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日知录集释-清-顾炎武-第78页

于夏礼,周因于殷礼,虽百世可知。百王之治至殊也,而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此所谓予一以贯之者也。其教门人也,必先叩其两端,而使之以三隅反。故颜子则闻一以知十,而子贡切磋之言,子夏礼后之问,则皆善其可与言诗,岂非天下之理殊途而同归,大人之学举本以该末乎。彼章句之士,既不足以观其会通,而高明之君子,又或语德性而遗问学,均失圣人之指矣。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疾名之不称,则必求其实矣,君子岂有务名之心哉。是以干初九之传曰,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古人求没世之名,今人求当世之名。吾自幼及老,见人所以求当世之名者,无非为利也。名之所在,则利归之,故求之惟恐不及也。苟不求利,亦何慕名?
  性相近也
  性之一字,始见于商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恒即相近之义。相近,近于善也。相远,远于善也。故夫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原注】人之生也直,即孟子所谓性善。
  人亦有生而不善者,如楚子良生子越椒,子文知其必灭若敖氏是也。然此千万中之一耳,故公都子所述之三说,孟子不斥其非,而但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盖凡人之所大同,而不论其变也。若纣为炮烙之刑,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此则生面性与人殊,亦如五官百骸人之所同,然亦有生而不具者,岂可以一而概万乎?故终谓之性善也。
  孟子论性,专以其发见乎情者言之。且如见孺子入井,亦有不怜者。呼蹴之食,有笑而受之者。此人情之变也。若反从而喜之,吾知其无是人也。
  曲沃卫嵩曰,孔子所谓相近,即以性善而言。若性有善,有不善,其可谓之相近乎?如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若汤武之性不善,安能反之,以至于尧舜邪?汤武可以反之,即性善之说。汤武之不即为尧舜,而必待于反之,即性相近之说也。孔孟之言一也。
  虞仲
  史记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大伯。大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墟,是为虞仲,列为诸侯。按此则仲雍为吴仲雍。而虞仲者,仲雍之曾孙也。殷时诸侯有虞国,诗所云虞芮质厥成者。武王时国灭,而封周章之弟于其故墟,乃有虞仲之名耳。论语,逸民虞仲夷逸。左传,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即谓仲雍为虞仲,是祖孙同号,且仲雍君吴,不当言虞,古吴虞二字多通用。【原注】史记赵世家,吴广内其女孟姚。索隐曰,古虞吴音相近,故舜后亦姓吴。诗不吴不敖,汉书武帝纪引作不虞不骜,卫尉衡方碑辞引不吴不扬作不虞不扬。释名,吴,虞也。公羊传定公四年,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虞本或作吴。石鼓文有吴人,注曰,虞人也。水经注,吴山在汧县西,古之汧山也。国语所谓虞矣。杨用修曰,吴,古虞字省文。如虖之省为乎,樝之省为柤也。今昆山有浦名大虞小虞,俗谓之大吴小吴。窃疑二书所称虞仲,并是吴仲之误。又考吴越春秋,太伯曰,其当有封者,吴仲也。则仲雍之称吴仲,固有征矣。
  汉书地理志,河东郡太阳,吴山在西,上有吴城。【原注】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五十三年,伐魏取吴城。周武王封太伯后于此,【原注】吴祖太伯,故曰太伯后。是为虞公。续汉郡国志,太阳有吴山,上有虞城。【原注】水经注亦作虞城。虞城之书为吴城,犹吴仲之书为虞仲也。杜元凯左氏注亦曰,仲雍支子,别封西吴。
  听其言也厉
  君子之言,非有意于厉也,是曰是,非曰非。孔颖达洪范正义曰,言之决断,若金之斩割。
  居官则告谕可以当鞭朴,行师则誓戒可以当甲兵。此之谓听其言也厉。
  有始有车者其惟圣人乎
  圣人之道,未有不始于洒扫应对进退者也。故曰,约之以礼。又曰,知崇礼卑。
  梁惠王
  史记魏世家,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元年,与诸侯会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为王。而孟子书其对惠王无不称之为王者,则非追尊之辞明矣。司马子长亦知其不通,而改之曰君。【原注】通鉴改孟子作君何必曰利,亦以此。然孟子之书出于当时,不容误也。杜预左传集解后序言,哀王于史记,襄王之子,惠王之孙也。惠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古书纪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记误分惠成之世以为后三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谥,谓之今王。【原注】作书时未卒,故谓之今王。今按惠王即位三十六年,称王,改元,又十六年卒,而子襄王立,即纪年所谓今王,无哀王也。襄哀字相近,史记分为二人,误耳。【梁氏云】观孟子本书,当是晚始游魏,故魏王尊之为叟,必在惠王改元之十五六年间,以魏襄为哀,犹十二侯表以秦哀公陈哀公为襄公也。
  秦本纪,秦惠文王十四年,更为元年。此称王改元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