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观天地之物虽无穷,究天地之理则可知。由可知者而观之,则天地之物尽矣。
观日月之盈虚,则可以知阴阳之消长;观阴阳之消长,则可以知天地之终始。
程伯子曰:“忠信为基本,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此乃乾道,由此可以至圣人。
延平先生曰:“但长存此心,勿谓他事所胜,即欲虑非僻之念,自不作矣。”亦“允执厥中”之意欤!
程子曰:“性静者可以为学”,静是寡欲。
气之轻而清者为天,轻清上浮,此天之所以为高也;气之重而浊者为地,重浊下坠,此地之所以深也。天包于地,是轻清者外运而动健也;地藏于天,是重浊者中凝而静顺也。动静者,天地之气质也。健顺者,天地之性情也。
天地者,阴阳二气之凝合也。合而言之,则天地同一阴阳;分而言之,则天地各具一阴阳。若以其性而言之,则天者纯阳,故至健而动;地者纯阴,故至顺而静,非曰天之体即阳也、地之体即阴也。
草木孕育于冬,发生于春,盛长于夏,萎落于秋,此一气之消长也,于此知天地之运化。
鬼神者,阴阳二气之主宰,而即其发见之象、变动之几是也。故程子曰“造化之迹”,张子曰“二气之良能”。然分而言之,则神为阳而鬼为阴;合而言之,则阴阳之长而伸者为神,消而屈者为鬼,长而伸故神显,消而屈故鬼幽;又合而言之,则神之伸而未见者为幽,伸而可见者为显,鬼之屈而犹可见者为显,屈而不可见者为幽。
以其形体而言之,谓之天;以其主宰而言之,谓之帝。形体者、物也,主宰者、鬼神也。
祖考既死,魂升魄降,则精神已散而不在。祭祀之际,全以我之思慕诚敬之心,感其既散之精神而聚之。盖我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也,我之精神既聚,则祖考之精神不外矣。祭祀而不诚敬,与不祭何异?
立法严于朝廷,行法恕于有司,此至治之道也。夫严而不遗,则为恶者必有以自禁;恕而有容,则改过者又得已自新,唐虞三代之法,盖如此也。
凡为学才有纤毫未明、未安处,即当阙其疑殆,益加笃志反躬,思索弊病之源,然后所知益明而所行必固。如不阙疑殆而苟焉迁就,则旧学皆废,所见反为之病,故孔子以阙疑殆教子张,其示学者至切矣。
凡读经书只平本心读之,不须强为意见揣度;如有不通,亦不须强用搜索引证,可阙则阙之,只笃志切己,虚心涵泳,自然得益,则无往而非浸灌培益、鞭策磨励之功。若才有意记忆,待讲说、资词翰之用,则心便生碍,便不得天理精熟,转头忘记,与俗学何异?此年来用工之方觉者。
人事稍退,偶与二家兄考论过失,默坐夜分,思近者不幸横罹多故,既乏朋友之助,且风俗不古,本心真体,日就昏扰,旧病私习,隐隐滋蔓,皆不自觉,谋画无度,处事愆义,以来疑谤,岂皆外致也哉?断自今夕,痛惩刮磨,用功立志,宜自刻骨。
处事少宽裕气象,只是私心,太以事为重。
“情不可过,会不可数,抑情以止慢,疏会以增敬,终身守此,然后故旧可保。”此白沙先生之言,因一门人不敬而发也。然道非要人敬者,但不敬则不以为重,不重则不信,不信则无传,先生之意也。寒乡俗弊,人心偷薄,自修非易,独立犹难,可不知所自贵自慎也哉?!
近来用功,虽有是处,只是不曾着实理会,优游放过,所以颓惰昏塞,皆此故也。象山先生云:“善学者,如关津,不可胡乱放人过。”此言最好,便西方之学,只是不容易放过。
利、害、毁、誉、称、讥、苦、乐八者,古人谓之八风,非自能动摇人,所以能动摇者,只缘自己先有此等私心,潜藏在内,偶其一触便动,究竟只是有我一心,不曾只是理会洗涤,去教洁净也。
君子从天理,而日进乎高明,故上达;小人殉利欲,而日流于污下,故下达。君子小人,殆毫厘间耳,可不谨哉!
凡事只在毫厘之间,便有天地悬绝。
凡事不知不觉,皆是论成败意思多。
黄楚望论明《易》以明象为先,此意最是。其言曰:“一卦有一卦之象,一爻有一爻之象,或近取诸身,或远取诸物,或以六爻相推,或以阴阳消长。”盖象非别自一物,即理之形见而可象者,故谓之也。
《同人》取六二、九五得中响应之义,为同人之至,故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至六二爻辞,则曰“同人于宗,吝”;九五爻辞,则曰“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大师克相遇。”以一卦之辞而先后忽异,何也?盖全卦之理,以无心而理自同者,故为天下之至同。二爻之用,以有心而欲同者,岂能合理?故遂不得与天下大同之义。圣人作《易》教人之意于此切矣,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谬。是故隐微之中,幽独之际,学《易》者可不知畏哉!
君子立身,必以圣人自待,三代以下人品恶足为志?眼前流俗声利之习,可一毫容心哉!未有立志不高而能成身者。
志气最易汩没,略放下即颓坠不振,孔子平生只笃志而已。“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