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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河南程氏遗书-宋-程颢*导航地图-第11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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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口闲乱,以偿恩仇,致巿井目为五鬼之魁,请放还千里,以示典刑。
八月,差官勾西京国子监。见旧实录。又文仲传载吕公之言曰:「文仲为苏轼所诱胁,其论事皆用轼意。」又吕申公家传亦载其与吕大防、刘挚、王存同驳文仲所论朱光庭事,语甚激切。且云:「文仲本以伉直称,然惷不晓事,为浮薄辈所使,以害忠良,晚乃自知为小人所绐,愤郁呕血而死。」按:旧录固多妄,然此类亦不为无据,新录皆删之,失其实矣。又范太史家传云:「元佑九年,奏曰:『臣伏见元佑之初,陛下召程颐对便殿,自布衣除崇政殿说书,天下之士,皆谓得人,实为希阔之美事。
而纔及岁余,即以人言罢之。颐之经术行谊,天下共知。司马光、吕公着皆与颐相知二十余年,然后举之。此二人者,非为欺罔以误圣聪也。颐在经筵,切于皇帝陛下进学,故其讲说语常繁多,草芧之人,一旦入朝,与人相接,不为关防,未习朝廷事体,而言者谓颐大佞大邪,贪黩请求,奔走交结,又谓颐欲以故旧倾大臣,以意气役台谏,其言皆诬罔非实也。盖当时台谏官王岩叟、朱光庭、贾易皆素推服颐之经行,故不知者指以为颐党。陛下慎择经筵之宫,如颐之贤,乃足以辅导圣学。
至如臣辈,叨备讲职,实非敢望颐也。臣久却为颐一言,怀之累年,犹豫不果。使颐受诬罔之谛于公正之朝,臣每思之,不无愧也。今臣已乞去职,若复召颐劝讲,必有补于圣明,臣虽终老在外,无所憾矣。』先生既就职,再上奏乞归田里曰:「臣本布衣,因说书得朝宫。今以罪罢,则所授宫不当得。」三年又请,皆不报,乃乞致仕至再,又不报。五年正月,五年正月,丁太中公忧去官。
七年服除,除直秘阁,判西京国子监。王公系年录云:「元佑七年三月四日,延和奏事,三省进呈,程颐服除,却与馆职判检院。帘中以其不靖,令只与西监,遂除直秘阁,判西京国子监。初颐在经筵,归其门者甚盛;而苏轼在翰林,亦多附之者,遂有洛党蜀党之论。二党道不同,互相非毁,颐竟为蜀党所挤。今又适轼弟辙报政,纔进禀,便云:但恐不肯靖。帘中人其说,故颐不复得召。」先生再辞,极论儒者进退之道。见文集。而监察御史董敦逸奏,以为有怨望轻躁语。
五月,改授筈勾崇福宫。见旧录。未拜,以疾寻医。
元佑九年,哲宗初亲政,申秘阁西监之命。先生再辞不就。见文集。绍圣闲,以党论放归田里。四年十一月,送涪州编管。见实录。门人谢良佐曰:「是行也,良佐知之,乃族子公孙与邢恕之为尔。」先生曰:「族子至愚不足责,故人情厚不敢疑。孟子既知天,焉用尤臧氏?」见语录。元符二年正月,易传成而序之。三年正月,徽宗即位。移峡州。四月,以赦复宣德郎,任便居住,制见曲阜集。还洛。记善录云:「先生归自涪州,气貌容色髭发,皆胜平昔。
」十月,复通直郎,权判西京国子监。先生既受命,即谒告,欲迁延为寻医计,既而供职。门人尹焞深疑之。先生日:「上初即位,首被大恩,不如是,则何以仰承德意﹖然吾之不能仕,盖已决矣。受一月之俸焉,然后唯吾所欲尔。」见文集、语录。又刘忠肃公家私记云:「此除乃李邦直、范彝叟之意。」建中靖国二年五月,追所复宫,依旧致仕。前此未尝致仕,而云依旧致仕,疑西监供职不久,即尝致仕也。未详。
  崇宁二年四月,言者论其本因奸党论荐得宫,虽尝明正罪罚,而叙复过优;已追所复官,又云叙复过优,亦未详。今复着书,非毁朝政。于是有旨追毁出身以来文字,其所著书,令监司觉察。语录云:「范致虚言程某以邪说诐行,惑乱众听,而尹焞、张绎为之羽翼。事下河南府体究,尽逐学徒,复隶党籍。」先生于是迁居龙门之南,止四方学者曰:「尊所闻,行所知可矣,不必及吾门也。」见语录。
  五年,复宣义郎,致仕,见实录。时易传成书已久,学者莫得传授.或以为请。先生曰:「自量精力未衰,尚觊有少进耳。」其后寝疾,始以授尹焞、张绎。尹焞曰:「先生践履尽易,其作传只是因而写成,熟读玩味,即可见矣。」又云:「先生平生用意,惟在易传,求先生之学者,观此足矣。语录之类,出于学者所记,所见有浅深,故所记有工拙,盖未能无失也。」见语录。
  大观元年九月庚午,卒于家,年七十有五。见实录。于疾革.门人进曰:「先生平日所学,正今日要用。」先生力疾微视曰:「道着用便不是。」某人未出寝门而先生没。见语录。一作门人郭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