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唐本已然。“请(世德堂本下有“问“字。)孟轲之勇。案:御览四百三十七引“请“作“或问“,“问“字当有。鲁仲连□而不制,蔺相如制而不□。案:学林九引作“□而不剀“,“剬而不□“,释云:“皆读音旨兖切,乃鱄。剸二字正音。“则所据之本不作制。陈骙文则上引两“制“字亦作“剬“。(引“□“误“伤“。)使知国如葬,则吾以疾为蓍龟。案:文选三国名臣序赞注引“如“作“若“,“龟“作“蔡“,下有“也“字。周之顺。(音义云:“俗本作“周之倾“。
)赧以成周而西倾。案:音义云:“顺靓王及赧王也。“俞正燮说亦同,(癸巳存稿。)其说似确。惟书钞四十二引“顺“作“从“,立义似别。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案:“相“乃“□“讹。晏子春秋杂下:“望之相相然。“王氏杂志云:“相“当作“□“。说文:“□,高貌。“此文讹“□“为“相“,与彼例同。忠不足□,犹云功不足崇也。 焉可谓之义乎?
李注:“义者,臣子死节乎君亲之款也。“案:嘉佑本注文“款“作“难“,当从之。 实刺客之靡也。
案:文选吴都赋刘注云:“靡,美也。杨子法言曰:“聂政。荆轲,刺客之靡。“盖本书古训。 角(世德堂本作“甪“。)里先生。 案:洪括隶释十六。陈骙文则上亦引作“甪“,与温公所引或本同,当从之。 菑(世德堂本作“灾“。)异董相。 案:文选辨命论引“灾异董相“,又引李轨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孙通。曰:“椠人也。“
李注:“见事敏疾。“案:椠无敏训,疑与荀子“渐诈“义同。 陈平之无悟。
李注“内明奇画,外无违悟。“案:李注盖读“悟“为“啎“。据文选长笛注引法言注:“遻,触也,五故切。“似即此文佚注。遻。悟。啎三字并古通。或李本旧作“遻“,陈揆文则上引作“无□“,与温公所据宋。吴本同,则俗本也。又案:文选陆机汉高功臣颂注引宋仲子法言注云:“张良为高祖画策六,陈平出奇画四,皆权谋,非正也。“即此文及上张子房语宋注。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齐,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注本汉书朔传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选颜延年陶征士诔曰:“依世尚同,诡时则异。“疑据此。“有李仲元者,人也。“其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案:意林引“意“作“志“,“累“作“辱“。华阳国志“意“亦作“志“,国志称:“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从事,常以公正谏正为志。“(又国志赞云:“仲元抑邦家仪形。
“)三国志蜀秦宓传载宓与王商书,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云:“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沦。“均本此。(一)“不“字原本讹作“又“,据法言正文改。
则西山之饿夫与东国之绌臣。
案:文选陆机连珠注引“绌“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
人以巫鼓。(音义云:“天复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犹妄说也。“案:“鼓“疑“瞽“省,犹云巫史。或问:“圣人之言,炳若丹青。“案:后汉书来歙传注引“炳“作“明“,公孙述传注引“圣人“作“王者“,疑误。(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亦引,同今本。)如回之残,牛之贼也,焉德耳?李注:“言复甚也。“案:谢应芳辨惑编一引“德“作“得“。据宋咸注云:“假令颜行之残,冉行之贼,则安得不朽之业如此?“似“德“字旧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
故孝子之于齐,见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宾。 李注:“夫齐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齐三日,乃见其所谓齐者。“案:俞樾平议云:“祭“疑“齐“字之误。“其说是也。据李注,似亦作“齐“,“祭“涉下文“不祭“而误。礼书七十六正引作“齐不宾“,当据订。 死生尽礼,可谓能子乎!
案:上四字乃答词,下五字乃或人问词。 无已泰乎?
案:御览八百四十九引“泰“作“太“,下同。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 李注:“得养育之本,故能资生斯民也。得资生之业,是故系之一人也。一人之得统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为心。“案:李说迂曲,必增字而后通。以意揆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