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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章大力先生稿-明-章世纯*导航地图-第7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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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从势力相制起见。有德易以兴,无德易以亡,圣人意中原无“私为子孙世世为天子”之谋。虽上下相驭之道,未尝不在其中,然非其本义也。若为子孙谋,从势力起见,断无出于废封建为郡县者矣。然秦以后有天下者,反不及三代之长,其子孙受祸亦惨于三代之革命。而儒者犹言“封建不如郡县”,并诬三代圣人之制亦从势力相驾驭上商量,岂不悖哉?
天子一
○耕者之所  节
章世纯
禄准之耕,一代耕之义也。夫谓之“代耕”,则如其耕之获止耳,此制禄之道,所由无滥与?先王之分制爵禄,均天下之大道也。有耕者,有不耕者,则不均;有耕而奉人者,有不耕而奉于人者,则大不均。先王之均天下也,上代下治,下代上耕,而人等代治之劳为代耕之禄,此其所以均也。此其说,通于公、侯、天子,而具端如于以农。权隶夫农者,受天子百亩之职而治地为功者也。其所受粟,则其所自为矣。故虽有五等之分,食九人、八人、七人、六人、五人之别,然而从四体勤动之外,别无可以徼幸得粟之望,知无与者也;
任丰、赢、欺、啬之报,绝无可以推委责望之心,知无靳之者也。
若夫庶人在官,则不同矣。其禄,则天子与之也。然天子能与人禄乎?故天子而无故与人以禄,则无之者不安,受之者不安,所从取以为与之人又大不安。使天子而无故可与人禄,则天子得恃其私厚之恩,而无功不受事之人,亦皆得生其分外之想。天子之禄穷矣。
先王知其然也,故庶人在官之禄,亦使其出于所自为。若曰:府、史、胥、徒,彼之百亩也;奔走干办,彼之耕获也。其烦简有等,彼之上、中、下也。而禄之所获,则如其所食之人之数也。彼其人无鄙薄不屑之意,亦无得满望余之念,而庶人在官者,亦曰:“彼与我平等也。”而不见爵禄为私厚之物,而人之分始均矣。
庶人在官之禄均,则下士亦均;下士均,而中士、上士以至于大夫、与卿之禄皆均。彼虽不与耕者论食人,而以为差之意则一也。此先王之所以均天下而不私也。
序置零零碎碎,即整整齐齐。补题处,亦巧合自然。【艾千子】先王建法,凡极细碎处,皆寓深心,皆国家大关系处。此文识远气凝,极古今参差之变,定当传世。此题得左严先生作,合大力此作,能事已备,后人不必续貂也。【张尔公】不是先王于极细碎处皆寓深心,天下大道理原从此起。如九章之始于九九,七政之始于日行,声律之始于管吹。先王建法,必从此起率。明耕者所食之等分,以之起算,直至天子之禄皆由此定。但言“庶人在官者”,以耕者以上贴身一级人言也。
庶人在官者与下士贴身一级,即中士。由此节节推上,次第分明到底。可见先王井田、封建之原,都只从“耕者”立义,而天降下民之意,与圣人“本天制度”之道,亦昭然可见矣。笔力高古,足以曲畅其所见。此制义中之大文字也。
耕者之
○其禄以是为差
章世纯
禄准于农,而与之不滥矣。夫劳逸异,而农之所得,固有自然之量矣。视以受禄,人所以知分乎。且爵与禄,皆天子之柄。然而爵者出于口而无穷,禄则赋之农夫而后给之。然则农也者,固赋禄之生也。昔先王之制禄也,自庶人在官者始。此以劳力居官者也,力事可得而程,而法可以造端矣。其制庶人在官也,自庶人始。此以作力出地财者也,力产尤可得而程,而法可以有量矣。
彼府、史、胥、徒之类,其在官同,而其劳逸则不同。此亦五等之农之类矣。劳者比于上,逸者比于下,劳逸半者比于上下之间。吾有以核之,彼所不得隐于我也。而□史、胥、徒之类,其赋禄同,其多寡则不同。此亦五等之食之类矣。多者比于九人,寡者比于五人,多寡半者比于八人、七人、六人之间。彼有以取之,吾所不得滥诸彼者也。
惟以农为差,而厚者无所归其德,皆将引耕者以自况,曰:“以吾朝夕从事,敏即于耜举趾,取之天地四时,亦可以得此矣,天子何厚于我焉?”惟以农为差,而薄者亦无所措其憾,亦将引耕者以自况,曰:“吾以朝夕作业之简,即于耜举趾,取之天地四时,亦止可得此矣,天子何薄于我焉?”此庶人在官者,分之所以可安也。
庶人在官之禄定,而下士之禄亦定,则为士者亦与农夫较功量获者耳;士之禄定,而国君、卿、大夫之禄皆定,则国君、卿、大夫亦与农夫较功量获者耳。然后以功奠食之义明,而递推而上,皆不得以无能居官,以治易养之义亦明,有国而下亦皆不得以无功虚取。故先王之制禄也,悬权于耕者也,而道遂深远矣。
明确不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