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孙蔑会诸侯及崔杼盟于虚朾。四十八也。襄公元年,公即位。四十九也。夏,又会诸侯之大夫于鄫。五十也。邾子来朝。五十一也。冬,卫使公孙剽来聘鲁,并受之于庙。五十二也。晋使荀罃来聘。五十三也。二年七月,仲孙蔑会诸侯之大夫于戚。五十四也。冬,又会于戚。五十五也。其年七月,叔孙豹聘于宋。五十六也。四年三月,陈成公卒;五年秋,哀公会诸侯于戚。五十七也。五年十二月,季孙行父卒;六年冬,季孙宿如晋。五十八也。七年秋,又如卫。
五十九也。十年冬,盗杀郑子耳于西宫之朝;十一年九月,郑使良霄如楚。三年之丧,期不使,此未及期。六十也。十五年十一月,晋悼公卒;十六年春,平公会诸侯于澶渊。六十一也。二十九年,郑子展卒,子皮即位。按位无定名,朝祭丧宾皆有之,此则嗣父为卿,有位于朝。六十二也。二十八年十二月,楚康王卒;三十年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六十三也。昭公元年,公即位。六十四也。叔孙豹会诸侯之大夫于虢,既入于郑,郑又享之。六十五也。
二年,晋韩起来聘,受聘必于庙,且受玉,又享之,公及大夫皆当裨冕。六十六也。又宴于季氏,季氏当朝服。六十七也。四年十二月,叔孙豹卒;五年正月,昭子即位,与子皮同。六十八也。十年十二月,宋平公卒;十一年五月,华亥会诸侯之大夫于厥憗。六十九也。十二年夏,华定来聘。七十也。十二年二月,郑简公卒;夏,子产相定公朝于晋。七十一也。十六年,晋昭公卒;十七年秋,晋使屠蒯如周请有事于洛与三涂,见王及祭,皆吉服。七十二也。
定公元年六月,公即位。七十三也。三年二月,邾庄公卒;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七十四也。四年二月,陈惠公卒;三月,怀公会诸侯于召陵,五月又盟于皋鼬。七十五也。五年六月,季孙意如卒;六年夏,季孙斯如晋。七十六也。哀公元年,公即位。七十七也。二年二月,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七十八也。三年,季孙斯卒,既葬,康子在朝。七十九也。以上皆居丧释服,而金革之事不与焉。(《左氏春秋》僖公三十二年十二月晋文公卒,三十三年四月未葬,襄公御秦师,墨衰绖。
《丧大记》:“既卒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辟也。”军礼变服有此二条,若祃及祷,则亦吉服。)于是中为之解其义曰:衰麻哭泣,丧之文也;不饮酒、不食肉、不御内,丧之实也。然郊之日,丧者不敢哭,寡妇不夜哭。奔丧,哭辟市朝。君使人吊,主人迎宾不哭。君视敛,主人见马首不哭。彻大敛奠,设朝奠,妇人拊心不哭。公史读遣,主人主妇皆不哭。妇人下堂不哭。男子出寝门外,见人不哭。凡封,大夫命毋哭,士哭者相止也。大荒,哭不留日。
有疾,饮酒食肉。七十者,饮酒食肉。既葬,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君命遗之酒肉,则不敢辞。古之居丧者,惟御内为不可假,故孟献子比御而不入,孔子以为加人一等。至于哭泣饮食,皆可通也。则夫衰麻之有时而可释焉,宜矣!吊于人,是日不乐,不饮酒食肉,一日之丧也。故虽天子诸侯,有吊服。释服,斯须之敬也,故既事而复故。君有臣民之恩,疾则问之,丧则临之,遇柩于路则使人吊之,故冠绖衰屦皆入公门。
当事而君至,主人不变。圭璧以礼神合瑞,故虽含必即吉。祖考与死者为一体,故天子崩,诸侯薨,祝取群庙之主藏之祖庙;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丧不祭,神人异道,故外事则吉服。因丧以接神,则变丧。莫哀于始死,故后之丧,虽尝禘郊社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废其礼。神不可以乏祀,故五祀之祭,既殡而行。有国者不以人之死为讳,故朝聘而终以尸将事。宾礼不可以衰麻行之,故聘而君薨于国,其聘享自若吉也。此所谓人道之至文者也。虽然,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苟有可以不释者,则不释之矣。季武子寝疾,蟜固不说齐衰而入见,曰:“斯礼也,将亡矣!士惟公门说齐衰。”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微。”晋平公卒,既葬,诸侯之大夫送葬者欲因见新君。叔孙昭子曰:“非礼也。”弗听。叔向辞之曰:“大夫之事毕矣,而又命孤。孤斩焉在衰绖之中,其以嘉服见,则丧礼未毕;其以丧服见,是重受吊也。大夫将若之何?”皆无辞以见。是其事也。明乎此,然后可以解墨子“久丧不能从事听治”之惑;可以破杜预、段畅“天子诸侯卒哭除丧,谅阴终三年”之谬;
可以释苏轼“康王吉服即位”之疑。
周官征文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