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究问。”非洞见民隐,何以及此?自盐法变而回纲无所得,败舟亡卒,处处有之,转为贼盗,不可胜计。此二事,杨龟山尝举以告钦宗。有国有家,皆不可不知此。
“明则诚”可举,“诚则明”不可学也。学为“诚明”,则如告子之“不动心”,荆公之自谓“能不以外物累其心”而已。
圣贤言“心”,有与“事”对言之者,有包“事”而言之者。如孟子之言“仁心”、“仁政”,此以心与事对言之者也;《牵牛》章言“心”,则包事而言之者也。有与“理”对言之者,有包“理”而言之者。如《论语》“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此以心与理对言之者也;如孟子“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此包理而言之者也。“敬”、“义”亦然。龟山云:“‘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与义本无二。所主者敬,而义则自此出焉,故有内外之辨,其实义亦敬也。
”故孟子之言义,曰“行吾敬”而已。
观子产不与韩宣子环,则蔺相如之完璧不足道矣;观行人子羽却楚围之入,则相如渑池之会非万全之策矣。龟山以相如为“暴虎冯河”之徒,信然。
龟山谓:“周勃起布衣,盖椎朴鄙人。以其厚重,故可属大事。则天下重任,固非狷忿褊迫者所能胜也。武帝时,淮南王欲反,独畏汲黯之节义,至论公孙弘辈,若发蒙尔。夫汲黯之直,为天下敬惮如此,予独疑其狷忿褊迫,临大事不能无轻动。轻动则失事机,难与成功。故武帝谓‘古有社稷臣,黯近之矣’,其有得于此乎?”龟山此条,即大程“不欲掇拾臣下短长”家法。顾泾阳自谓“持濂、洛、关、闽之清议”,恐尚未见及此。又,或问:“以匹夫一日而见天子,天子问焉,尽所怀而陈之,则事必有窒碍者;
不尽则为不忠。如何?”龟山曰:“事必须量浅深。孔子曰:‘信而后谏,未信则以为谤己也。’《易》之《恒》曰:‘浚恒,凶。’此《恒》之初也,故当以渐,而不可以浚。浚则凶矣。假如问人臣之忠邪,遽与之辨别是非,则有失身之悔。君子于此,但不可以忠为邪,以邪为忠。语言之间,故不无委曲也。至于论理,则不然。如惠王问孟子‘何以利吾国’,则当言‘何必曰利’,不直则道不见。”此一条,与论汲黯意思同。
夫子谓“辞达而已矣”。然必先明理、养气,然后所达者皆温柔敦厚、光明正大之言。不然,亦自远其所见,而非夫子所谓“达”也。龟山谓:“子瞻诗多讥玩,无恻怛爱君之意;荆公在朝论事,多不循理,惟事争气。”此不知“温柔敦厚”也。又二公所见皆非中道,此不知“光明正大”也。是皆非不能达之病,病在不能明理、养气。
荆公在上前争论,或为上所疑,则曰:“臣之素行,似不至无廉耻,如何不足信?”龟山谓:“论事当问事之是非、利害如何,岂可以‘素有廉耻’劫人使信己也?今人如此劫人者甚多,君子不可不知戒。且吾言而人不信,正当内自省,必吾平日之诚信未足服人耳,如何反以此劫人?”
龟山谓:“郭汾阳不问发墓之人,虽古之齐物我者不能过。”愚谓汾阳此事未尽善。发墓亦不可不问,但当问之有方,不可逆亿以启衅,及株连无辜耳。或知其人而有社鼠城狐之嫌,则问而不穷治可也。
“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圣人何从知之?必也其征之言行乎?视听言动之间,博文约礼之际,无违焉,则心无违矣。圣人之观人,犹良医之视病,见其表,知其裏。
愚尝有《告子、阳明之辨》,曰:“时说谓告子守其空虚无用之心,不管外面之差失,因目为禅定之学,其实非也。告子乃是欲守其心以为应事之本,盖近日姚江之学尔。然既不能‘知言’、‘养气’,则其所守之心亦何能以应事?故犹自觉有不得处。虽有不得,彼终固守其心,绝不从‘言’与‘气’上照管。殆其久也,则亦不自觉有不得,而冥然悍然而已。以冥然悍然之心而应事,则又为王介甫之执抝矣。故告子者,始乎阳明,终乎介甫者也。大抵阳明天资高,故但守其心亦能应事;
告子天资不如阳明,则遂为介甫之执拗矣。介甫不知治其心而执拗者也,告子徒治其心而至于执拗者也。然则学阳明者,其弊必至于执抝乎?是又不然。如告子天资刚强,故成执抝;若天资柔弱者,则又为委靡矣。故为阳明之学者,强者必至于抝,弱者必至于靡。然阳明之徒,亦认告子为老、庄禅定之学,谓告子‘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如种树者专守其本根,不求其枝叶;若孟子言‘志至气次’,是谓志之所至,气必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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