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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家塾教学法-清-唐彪*导航地图-第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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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皆先生未曾与之讲明句读(句中的停顿)与界限(段落)道理,以致学生颠倒混乱读之。若先生将句读道理讲明,则自然无增字减字之病;将界限处用朱笔画断,教令作一截读住,则自无上截连下、下截连上之病。又有极长之句,原不可加读点,但学生幼小,念不来,亦须权作读句,加读点,则易念也。一册书中,定有数处至难念者,佐料能知其中有界限、有差别,则亦易读。苟不能知,纵读多遍亦不能成诵。如“子路问闻斯行诸”一章,每见童蒙读此章,多混乱不清,因不能记。
为先生者,遇此等书,教读时,宜细细开示学生:前下夫了教由求之言;次是公西华问夫子之言;后是夫子教公西华之言。第一界限是“闻斯行之”止,宜画断作截读住;第二界限是“敢问”止,宜画断作一截读住。第三界限,是“故退之”止,宜画断作一截读住。差别者,如两《孟》书中,“五亩之宅“凡三见,而三处字句不同;“尧以天下与舜有诸一”章,万章述问与孟子所说,字多不同;“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一章,舜荐禹之辞,与禹荐益之辞,文义大段同,而字多不同。
此等不同处,有学识者方能分别,在童蒙则不能,愈读愈乱。不开示之,无由明白;开示之,自然易读易记矣。
  (四)童子读书温书法
唐彪曰:古人读书,必细记遍数;虽已成育,必须满遍数方已。故朱子云:读一百遍时,自然胜五十遍时;读五十遍时,自然胜三十遍时也。唐彪曰:欲学生书熟,必当设筹以记遍数,每读十遍,令缴一筹。一者,书之遍数得实,不致虚冒;二者,按期令缴筹,迟则便可催促督责之;三者,筹不容不缴,由学生不得不勤读,以早完课程,殆一举而三善备矣。唐彪曰:凡幼学,本日所读书,但随其资之高下,令读之若干遍,必满其数,能背固佳,奶子不背亦可。
次日加读若干遍,均令满数,然后总背。生则示儆。讹别字,以角圈标记之,然后授生书。此读书带理书之法也。凡书倩朋友先背,后送先生背,则纯熟而无讹误生涩矣(资有高下,授书有多寡,故遍数之繁简,宜因人而定,不能尽拘一例。斟酌变通,必使与资相合方善也。)
唐彪曰:学生读过之书,资钝者以三十行为一首;资颖者以四十行为一首,俱于其行下画断,以为每日温习之定额(三十、四十行之下,画一小画,三百四百行之下,画一曲尺画)。书头之上,以“理”、“温”、“习”、“熟”四字为纲,加圈以记其温过之次数,如第一次书头上记“理”字,二次“理”字上加一圈,三次又加一圈,四次加尖角圈,第五次记“温”辽,六次、七次、八次加圈如前,九次记“习”字,十次与十一、十二次加圈如前,十三次记“熟”字,
十四、十五、十六次加圈如前,此温书标记之法也(以上温书,虽也三十、四十行为率,若资性悬绝,犹当因资增减,不宜执定其数也)。
  唐彪曰:凡学生背书,必使其声高而缓,先生用心细听,则脱落论误之处,了然于耳,然后可以记其脱误而令其改正。若声轻而且速,则不及察矣。又有书不能背,倩同堂之人哄然读书,以乱师之听闻者;又有书不能背,将所读之书,或书之掌中,或书于片纸偷视而背者。凡此诸弊,为师者亦当时时觉察也。
  唐彪曰:温过之书,宜作标记。不作标记,或多温,或少温,淆乱无稽,书之不熟,皆由于此。且有不肖弟子,避难就易,反温其熟者,置其生者。故标记不可少也。更宜置课程簿,五日一记,如初一至初五日,读某书起,至某书止,温某书起,至某书止。童蒙不能记者,先生代为记之,庶免混乱无稽之弊。
  (五)读书讹别改正有法
  唐彪曰:书有不识字而读讹别者,亦有识其字而读讹别者。在读者,俱不自知。先生须用心审听,如有之,急令改正。然一人之听闻,恐有不及,宜遍示诸生曰:尔诸生谊属朋友,凡读书有讹别者,正当互相指点。即令其于讹别字旁加一角圈为之标记,庶几读到其处,触目动心,自能改正矣。
  唐彪曰:童子读《易经》,九三多读六三,六四多读九四,上九多读上六。若先生讲明阳九阴六之故由于每卦卦画而来,则学生胸中了然,自不至于误读矣。
  (六)童子读注法
  毛稚黄曰:四子书下当读注,所谓圣经贤传,相辅而不可阙者也。况功令以遵注为主,岂可妄寻别解!然注苦繁多,不能尽读,读之以简要为主,删繁举要,取其必不可去者而后存焉。大略《学》《庸》注存十之八,《论语》注存十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