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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范-宋-司马光-第22页

其夫。
光启中,杨行密围秦彦、毕师锋,扬州城中食尽,人相食,军士掠人而卖其肉。有洪州商人周迪,夫妇同在城中,迪馁且死,其妻曰:“今饥穷势不两全,君有老母,不可以不归,愿鬻妾于屠肆,以济君行道之资。”遂诣屠肆自鬻,得白金十两以授迪,号泣而别。迪至城门,以其半赂守者,求去。守者诘之,迪以实对。守者不之信,与共诣屠肆验之,见其首已在案上。众聚观,莫不叹息,竞以金帛遗之。迪收其余骸,负之而归。古之节妇,有以死徇其夫者,况敢庸奴其夫乎?
卷十 舅甥、舅姑、妇妾、乳母
秦康公之母,晋献公之女。文公遭骊姬之难,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太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曰:“我见舅氏,如母存焉!”故作渭阳之诗。
汉魏郡霍谞,有人诬谞舅宋光于大将军梁商者,以为妄刊文章,坐系洛阳诏狱,掠考困极。谞时年十五,奏记于商,为光讼冤,辞理明切。商高谞才志,即为奏,原先罪,由是显名。
晋司空郄鉴,颊边贮饭以活外甥周翼。鉴夢,翼为剡令,解职而归,席苫心丧三年。此皆舅甥之有恩者也。
晏子称:“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
《礼》:“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季康子问于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语肥也?”对曰:“吾闻之先姑曰:‘君子能劳,后世有继。’子夏闻之,曰:‘善哉!’商闻之曰:‘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谓之不幸。’夫妇,学于舅姑者,礼也。”
唐礼部尚书王珪子敬直,尚南平公主。礼有妇见舅姑之仪,自近代,公主出降,此礼皆废。珪曰:“今主上钦明,动循法制,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遂与其妻就席而坐,令公主亲执笲,行盥馈之道,礼成而退。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备妇礼,自珪始也。
《内则》:妇事舅姑,与子事父母略同。
  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于冢妇。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舅姑若使介妇,无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
  凡妇不命运私室,不敢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芷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以待乏。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之,则必复请其故,赐而后与之。
曹大家《女戒》曰:舅姑之意岂可失哉?固莫尚于曲从矣!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命;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曲从矣。故《女宪》曰:“妇如影响,焉不可赏?”
汉广汉姜诗妻,同郡庞盛之女也。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沂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妻乃寄止邻舍,昼夜纺绩,市珍羞,使邻母以意自遗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问邻母,邻母具对。姑感惭呼还,恩养愈谨。其子后因远汲溺死,妻恐姑哀伤,不敢言,而托以行学不在。
河南乐羊子,从学七年不反,妻常躬勤养姑。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它肉。”姑竟弃之。然则舅姑有过,妇亦可几谏也。
后魏乐部郎胡长命妻张氏,事姑王氏甚谨。太安中,京师禁酒,张以姑老且患,私为酝之,为有司所纠。王氏诣曹,自首由己私酿。张氏曰:“姑老抱患,张主家事,姑不知酿。”主司不知所处。平原王陆丽以状奏,文成义而赦之。
唐郑义宗妻庐氏,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道。尝夜有强盗数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窜,唯有姑独在堂。庐冒白刃,往至姑侧,为贼捶击,几至于死。贼去后,家人问,何独不惧?庐氏曰:“人所以异禽兽者,以其有仁义也。邻里有急,尚相赴救,况在于姑而可委弃?若万一危祸,岂宜独生!”其姑每云:“古人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吾今乃知庐新妇之心矣!”若庐氏者,可谓能知义矣。
《诗》:“何彼秾矣,美王姬也。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
舜妻,尧之二女。行妇道于虞氏。
唐岐阳公主,宪宗之嫡女,穆宗之母妹,母懿安郭皇后,尚父子仪之孙也。适工部尚书杜悰,逮事舅姑。杜氏大族,其他宜为妇礼者,不翅数千人。主卑委怡烦,奉上抚下,终日惕惕,屏息拜起,一同家人礼度。二十余年,人未尝以丝发间指为贵骄。承奉大族,时岁献馈,吉凶赙助,必经亲手。姑凉国太夫人寝疾,比丧及葬,主奉养,蚤夜不解带,亲自尝药,粥饭不经心手,一不以进。既而哭泣哀号,感动它人。彼天子之女,犹不敢失妇道,奈何臣民之女,乃敢恃其贵富以骄其舅姑?为妇若此,为夫者宜弃之,为有司者治其罪可也。
《内则》:“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
妾事女君,犹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