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天下国家,当知之。
黄兊刚中尝为予言:顷为县尉,每遇验尸,虽盛暑亦先饮少酒,捉鼻亲视。人命至重,不可避少臭秽,使人横死无所申诉也。
范侍郎育作库务官,随行箱笼只置厅事上,以防疑谤。凡若此类,皆守官所宜详知也。
当官者,难事勿辞,而深避嫌疑;以至诚遇人,而深避文法。如此则可以免。
前辈尝言:小人之性,专务茍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当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谚有之曰:“劳心不如劳力。”此实要言也。
当官既自廉洁,又须关防小人。如文字历引之类,皆须明白,以防中伤,不可不至慎,不可不详知也。
徐丞相择之尝言:前辈尽心职事。仁庙朝,有为京西转运使者,一日见监窑官,问:“日所烧柴凡几灶?”曰:“十八九灶。”“吾所见者十一灶,何也?”窑官愕然。盖转运使者晨起,望窑中所出烟凡几道知之。其尽心如此。
前辈尝言:吏人不怕严,只怕读。盖当官者详读公案,则情伪自见,不待严明也。
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絶。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敢举动。大抵作官嗜利,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以此被重谴,良可惜也。
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事有不可,当详处之,必无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岂能害人?前辈尝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详处之谓也。盖详处之,则思虑自出,人不能中伤也。
尝见前辈作州县或狱官,每一公事难决者,必沉思静虑累日,忽然若有得者,则是非判矣。是道也,惟不茍者能之。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
孙思邈尝言:“忧于身者不拘于人,畏于己者不利于彼,慎于小者不惧于大,戒于近者不侈于远。”如此则人事毕矣,实当官之要也。
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义。至其子孙,亦世讲之。前辈专以此为务,今人知之者盖少矣。又如旧举将及旧尝为旧任按察官者,后己官虽在上前,前辈皆辞避坐下坐。风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叔曾祖尚书,当官至为廉洁。盖尝市缣帛欲制造衣服,召当行者取缣帛,使缝匠就坐裁取之,并还所直钱与所剰帛,就坐中还之。荥阳公为单州,凡每月所用杂物,悉书之库门,买于民间,未尝过此数,民皆悦服。
关沼止叔获盗,法当改官,曰:“不以人命易官。”终不就赏。可谓清矣。然恐非通道。或当时所获盗有情轻法重者,止叔不忍以此被赏也。
当官取佣钱、般家钱之类,多为人程而过受其直,所得至微,所丧多矣。亦殊不知此数亦吾分外物也。
当官者,前辈多不敢就上位求荐章,但尽心职事,所以求知也。
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当官遇事或有难决,以此为心,鲜不济矣。
畏避文法,固是常情。然世人自私者,常以文法难,委之于人,殊不知人之自私,亦犹己之自利也。以此处事,其能有济乎?其能有后福乎?其能使子孙昌盛乎?
当官处事,务合人情。忠恕违道不远,观于己而得之。未有舍此二字而能有济者也。尝有人作郡守,延一术士同处书室。后术士以公事干之,大怒叱下,竟致之理,杖背编置。招延此人,已是犯义;既与之稔熟,而干以公事,亦人常情也。不从之足矣,而治之如此之峻,殆似絶灭人理。
尝谓:仁人所处,能变虎狼如人类,如虎不入境、不害物、蝗不伤稼之类是也。如其不然,则变人类为虎狼。凡若此类,乃告讦中伤,谤人欲寘其死地是也。
唐充之广仁,贤者也,深为陈、邹二公所知。大观、政和间,守臣苏州,朱氏方盛,充之数刺讥之,朱氏深以为怨,傅致之罪。刘器之以为:“充之为善,欲人之见知,故不免自异以致祸患,非明哲保身之谓。”
当官大要,直不犯祸,和不害义,在人消详斟酌之尔。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专为己也。
当官处事,但务着实。如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万一败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养诚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复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知数周密,不如省事。不易之道。事有当死不死,其诟有甚于死者,后亦未必免死;当去不去,其祸有甚于去者,后亦未必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乱失常,皆不知轻重义命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讲,临事必不能自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