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民春秋祭祀有行神,古之馀礼乎”者,郑以行神无正文,虽约《檀弓》,犹引汉法为况乎者,犹,疑之矣。若然,城外祭山川之神有坛,此礼行神亦当有壤。是《月令》“冬祭行”注云“行在庙门外之西,为坛,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是也。
遂受命。(宾须介来,乃受命也。言遂者,明自是出,不复入。) [疏]“遂受命”。
○注“宾须”至“复入”。
○释曰:下云“上介及众介俟于使者之门外”,是其宾须介来,乃受命也。云“自是出,不复入”者,自释币於门,不复更入。若然,则待介於门矣。 上介释币亦如之。(如其於祢与行。) 上介及众介俟于使者之门外。(俟,待也。待於门外,东面北上。) [疏]“上介”至“门外”。
○注“俟待”至“北上”。
○释曰:自此尽“敛旃”,为使者与介向君朝受命即行之事。知“待於门外,东面北上”者,上云宾释币讫不复入,明介待宾於大门外,宾出则向君也。言“东面北上”者,依宾客门外之位。 使者载旃,帅以受命于朝。(旃,旌旗属也。载之者,所以表识其事也。《周礼》曰“通帛为旃”,又曰“孤卿建旃”。至於朝门,使者北面东上。古文旃皆为膳。) [疏]“使者”至“于朝”。
○注“旃旌”至“为膳”。
○释曰:云“载之者,所以表识其事”者,人见张旃,则知是孤卿为使之事,是表识其事也。云“《周礼》曰”者,《司常》文。云“至於朝门”者,凡诸侯三门:皋、应、路。路门外有常朝位。下文君臣皆朝列位,乃使卿进使者,使者乃入至朝,即此朝门者,皋门外矣。知“北面东上”者,还依展币之位也。
君朝服,南乡。卿大夫西面,北上。君使卿进使者。(进之者,使者谦,不敢必君之终使己。) [疏]“君朝服”至“使者”。 ○注“进之”至“使己”。
○释曰:此还依展币之位,知大夫与卿同西面,避宾。下文使者还,亦同展币北面东上位。 使者入,及众介随入,北面,东上。君揖使者进之,上介立于其左,接闻命。(进之者,有命,宜相近也。接犹续也。) 贾人西面坐启椟,取圭,垂缫,不起而授宰。(贾人,在官知物贾者。缫,所以藉圭也。其或拜,则奠于其上。今文缫作ロ。) [疏]“贾人”至“授宰”。
○注“贾人”至“作ロ”。
○释曰:云“贾人,在官知物贾者”,谓若《王制》云庶人之在官,府史胥徒之类,以知物贾,故名贾。云“其或拜,则奠于其上”者,故《觐礼》记云“奠圭于缫上”是也。但缫有二种:一者以木为中,以韦衣之,天子五采,公侯伯三采,子男二采,采为再行。下记及《典瑞》皆有其文,此为缫也。下记云“绚组尺”,及《曲礼》下文“执玉其有藉者则裼”,郑亦为之缫,若韦版为之者,奠玉於上,此则无垂缫、屈缫之事。若绚组为之者,所以系玉於韦版,使不失坠,此乃有屈垂之法,则此经所云者是也。
案向来所注,皆以韦版缫藉解之者,郑意以承玉及系玉二者,所据虽异,所用相将,又同名为缫,是以和合解之。故以韦版为之者,以解绚组之缫也。
宰执圭,屈缫,自公左授使者。(屈缫者,敛之。礼以相变为敬也。自公左,赞币之义。) [疏]“宰执”至“使者”。
○注“屈缫”至“之义”。
○释曰:云“自公左,赞币之义”者,《礼记少仪》云:“诏辞自右,赞币自左。”取地道尊右之法,是赞币之义,故於公左也。 使者受圭,同面,垂缫以受命。(同面者,宰就使者北面并授之。既授之,而君出命矣。凡授受者,授由其右,受由其左。) [疏]“使者”至“受命”。
○注“同面”至“其左”。
○释曰:知“宰就使者北面”者,以经言“同面”,不见使者进文,使者既先北面,故知就使者北面,并面授之。既授与使者,即言受命,明知则出命矣。云“凡授受者,授由其右,受由其左”者,据此宰由其右授使者,使者受由其左。又据《乡饮酒》、《乡射》、《燕礼》,献酢酬皆授由其右,受由其左,故云“凡”以广之。若有所因由,则有授由左,受由右,是以使者反命之时,宰自公左受玉。郑云亦於使者之东,同面并受,不右使者,由便也。又宾授觌时,士受马,右受。
郑云:“牵者之右,而受由便。”又《乡饮酒》云:“受酬者自介右。”郑云:“尊介,使不失故位。”如此者,皆是变例,郑据平常行事而言也。
既述命,同面授上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