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扣马也”。云“入门而右,私事自右”者,《玉藻》云“公事自西”,郑注云:“聘享也。”又云“私事自东”,注云:“觌面也。”此行觌礼,故引之也。云“奠币再拜,以臣礼见也”者,谓由东,介又不从,又自牵马,又不升堂入币,皆是以臣礼见也。云“赞者,贾人之属”者,既行臣礼,不使介从,明赞者是贾人之属从行者。云“介特觌也”者,主君辞宾,宾入门左,则介五人随入门西,北面西上,其介五人行觌礼,各自特行,无介从,为特觌也。
摈者辞,(辞其臣。)宾出。(事毕。)摈者坐取币,出,有司二人牵马以从,出门,西面于东塾南。(将还之也。赞者有司受马乃出。凡取币于庭,北面。)[疏]注“将还”至“北面”。○释曰:云“赘者有司受马乃出”者,宾出之时,赞扣马者未得出,待人受马乃得出。所以然者,币可奠之於地,其马不可散放,故待人受之乃可以出,故云有司受马乃出也。云“凡取币于庭,北面”者,言“凡”非一,此时辞宾,更出取币,後门右礼讫,又取币,皆北面,又众介奠币,摈者取亦北面,故云凡以广之也。
摈者请受。(请以客礼受之。)宾礼辞,听命。(宾受其币,赞者受马。) 牵马,右之。入设。(庭实先设,客礼也。右之,欲人居马左,任右手便也。於是牵马者四人,事得申也。《曲礼》曰:“效马效羊者右牵之。”) [疏]“牵马右之入设”。
○注“庭实”至“牵之”。
○释曰:云“庭实先设,客礼也”者,对前入门右时,宾奉束锦总乘马,一时入,无先後之别,是臣礼。今此入设,下经乃云“宾奉币”,是先设庭实,客礼也。云“於是牵马者四人,事得申也”者,知四人者,若如前赞者二人,则不得云“右之”。既言右之,明人牵一匹,不须宾牵之,事得申,人牵一匹,宾不总牵是也。引《曲礼》者,欲见牵马在右,礼之常。彼效马、效羊谓尊者之物使养之,今来呈见,此取一边牵之法,义不与彼同也。
宾奉币,入门左,介皆入门左,西上。(以客礼入,可从介。) [疏]注“以客”至“从介”。 ○释曰:对入门右行臣礼,不得从介也。 公揖让如初,升。公北面再拜。(公再拜者,以其初以臣礼见,新之也。) [疏]“公揖”至“再拜”。
○注“公再拜”至“之也”。
○释曰:臣礼见,谓初入门右,是以今再拜,新之也。知此不为拜至者,下记云“礼不拜至”,郑注云:“以宾不於是始至。”私觌固非始至,而为再拜,明为臣礼见新之也。 宾三退,反还,负序。(反还者,不敢与授圭同。) [疏]“宾三”至“负序”。
○注“反还”至“圭同”。
○释曰:云“反还者,不敢与授圭同”者,上行聘时,三退负序,不言反还,故决之也。 振币进授,当东楹北面。(不言君受,略之也。) [疏]注“不言”至“之也”。 ○释曰:此决聘享皆言公受,此乃私觌,故略之,不言其公受也。 士受马者,自前还牵者後,其右,受。(自,由也。牵者之右而受之也。此亦并授者,不自前左,由便也,便其已授而去也。受马自前,变於受皮。) [疏]“士受”至“右受”。
○注“自由”至“受皮”。
○释曰:此庭实之马,四匹在庭北面西上,牵马者亦四人,各在马西,以右手执马而立。士受马者从东方来,由马前各牵马者之前,还绕其後,牵马者之东,马西而受之。牵马者自前行而出之。云“世亦并授者,不自前左,由便也”者,《乡饮酒》之等於西阶之上,皆授由其右,受由其左,今乃受马者,不自左而由其右受者,使授马者授讫,右回,其身於出时为便,故郑注云便其已授而去也。云“受马自前,变於受皮”者,上受享庭实之皮,“受皮者自後右客”,郑注云:“自,由也。
从东方来,由客後西,居其左受皮也。”此亦从东而来,由马前者,马是生物,恐惊,故由前,是变於受皮也。
牵马者自前西,乃出。(自,由也。) [疏]“牵马”至“乃出”。
○释曰:四马并北面,牵马者皆在马西,士既受马,其最西头者,便即出门,不须由马之前。其次东三匹者,皆由西於马前而出,故云“牵马者自前西乃出”,据三人而言也。 宾降阶东拜送,君辞。(拜送币于阶东,以君在堂,乡之。) [疏]“宾降”至“君辞”。
○注“拜送”至“乡之”。
○释曰:此言宾拜送币者,私觌己物故也。前享币不拜送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