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面立不尽,即门西,北面东上,统於门也。 乐正与立者,皆荐以齿。(谓其饮之次也。尊乐正同於宾党,不言饮而言荐,以明饮也。既饮,皆荐於其位,乐正位西阶东,北面。) [疏]“乐正”至“以齿”。
○注“谓其”至“北面”。
○释曰:云“谓其饮之次也”者,谓乐正与立者以齿受旅,是饮之次也。云荐者以先饮乃荐,依饮之次而荐之,故明饮也。必有饮荐相将者,案上经云“众宾偏有脯醢”,郑注云:“以每献荐於其位,位在下。”此言乐正与立者皆荐以齿,明受献乃荐於众宾,在下者同也。
凡举爵,三作而不徒爵。(谓献宾、献大夫、献工,皆有荐。) [疏]“凡举”至“徒爵”。
○释曰:徒,空也。谓献宾、献大夫、献工,不空以爵,献之而已,皆有荐脯醢。 乐作,大夫不入。(後乐贤者。) [疏]“乐作大夫不入”。
○注“後乐贤者”。
○释曰:大夫之入,当一人举觯之後,未乐作之前,以助主人乐贤。若乐作之後,後乐贤者,故不入也。 献工与笙,取爵于上篚。既献,奠于下篚。(明其异器,敬也。如是,则献大夫亦然。上篚三爵。) [疏]“献工”至“下篚”。
○注“明其”至“三爵”。
○释曰:郑知“上篚三爵”者,以上经初主人献宾时,云取爵於篚,降洗,献宾,受酢,主人奠爵于序端,酬宾讫,又取爵於东序端以献介,受酢讫,奠爵於西楹南,降,三拜众宾讫,犹升,取爵于西楹下,献堂上堂下众宾讫,主人以爵降,奠于篚。是其上篚一爵也。此记又云“献工与笙,取爵于上篚,既献,奠于下篚”,是上篚二爵也。又《乡射礼》献大夫云:“主人揖让,以大夫升,拜至,大夫答拜,主人以爵降。”洗献大夫,此篇亦有大夫,故知上篚有三爵也。
其笙,则献诸西阶上。(谓主人拜送爵也。於工拜于阼阶上者,以其坐於西阶东也。古文无上。) [疏]“其笙”至“阶上”。
○注“谓主”至“无上”。
○释曰:上经主人献笙于西阶上,此记人又言之者,为拜送送爵而言也,故郑云“主人拜送爵”也。云“於工拜于阼阶上者,以其坐於西阶东也”者,以工坐於西阶东,主人不得西阶上拜送爵故也。此笙在西阶,献於西阶,工嫌亦阼阶拜送,故此明之也。
磬,阶缩ニ,北面鼓之。(缩,从也。ニ以东西为从。鼓犹击也。大夫而特县,方宾乡人之贤者,从士礼也。射则磬在东。古文缩为蹙。) [疏]“磬阶”至“鼓之”。
○注“缩从”至“为蹙”。
○释曰:言“大夫而特县”者,案《周礼小胥》“半为堵,全为肆”,郑注云:“锺磬者,缩县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ね谓之堵。锺一堵、磬一堵谓之肆。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诸侯之卿、大夫西县锺,东县磬。今诸侯、卿、大夫合锺磬俱有,今直云磬,是以郑云:大夫而特县,方宾乡人之贤者,从士礼也。云“射则磬在东”者,据《乡射》而言,避射位,故在东,与此阶异也。
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自南方。(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由便。) [疏]“主人”至“南方”。
○注“席南”至“由便”。
○释曰:案《曲礼》云:“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郑注云:“坐在阳则上左,在阴则上右。”是以主人与介席南方为上,故升由下,降由上者,便也。若然,席坐在阴,以东为上者,统於主人也。 司正,既举觯而荐诸其位。(司正,主人之属也。无献,因其举觯而荐之。) [疏]“司正”至“其位”。
○注“司正”至“荐之”。
○释曰:案下文云“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无爵然後与”。是其无献也,故因举觯荐诸其位。 凡旅,不洗。(敬礼杀也。)
[疏]“凡旅不洗”。
○注“敬礼杀也”。
○释曰:案上二人举觯皆为旅始,不可不自,故洗。自此以後,旅酬皆不洗,故云“凡旅不洗”也。 不洗者不祭。(不甚也。)
既旅,士不入。(後正礼也,既旅则将燕矣。) [疏]“既旅士不入”。
○注“後正”至“燕矣”。
○释曰:旅谓旅酬,所酬献皆拜受,故云“正礼”。既旅之後无爵,行燕饮之法,非正礼,故士不入,後正礼故也。 彻俎,宾、介、遵者之俎,受者以降,遂出授从者。(以送之。) [疏]“彻俎”至“从者”。
○释曰:以上文正经宾、介、遵者之俎直云降自西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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