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总享五帝於明堂,即大司徒奉牛牲。又云“羞其肆”者,羞,进也。肆,解也。谓於俎上进所解牲体於神坐前。 ○注“牛能”至“去蹄”
○释曰:郑解司徒奉牛之意,故云“牛能任载,地类也”,故属地官司徒。郑司农云“羞,进也。肆,陈骨体也”者,骨体,肩臂脊胁之属。司农以肆为四音读之,故云肆,陈也。谓陈牲体於俎上,即体解折节为二十一体是也,故云陈骨体也。“玄谓进所肆解骨体”者,後郑之意,以肆为レ音读之肆解骨体者,为七体解之,故引《士丧礼》曰“肆解去蹄”。案《士丧礼》曰“特豚四{髟易},去蹄”。彼注云:“四解之,殊肩髀。”彼言殊肩髀,与此骨体一也。
但彼云四{髟易},此云肆解,其字不同者,郑直以义读之,非彼正文,此云肆当彼{髟易}也。後郑必不从先郑为肆陈骨体为二十一体者,案《礼运》云“腥其俎,孰其ゾ”,彼注云:“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也。孰其ゾ,谓体解而阎之。”祭祀之法,先豚解,後体解。经云“奉牛牲”,谓初牵入时,即言羞其肆,明先豚解。又案《国语》,郊之事,则有全,明知不得先有体解。若然,则郊之事先全,始後豚解也。若宗庙之祭,则无全,先豚解,次体解,《礼运》所云者是也。
享先王,亦如之。
[疏]“享先”至“如之”
○释曰:享先王,不辨祭之大小,彼《大宗伯》四时及六者皆称享。云“亦如之”者,亦如上“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又不言祭地者,祭地之礼与天同。
大宾客,令野道委积。(令,令遗人使为之也。少曰委,多曰积,皆所以给宾客。)
[疏]“大宾”至“委积”
○释曰:案《大行人》,诸侯朝称宾,卿大夫来聘称客。彼对文例,散文宾客通。此云大宾客者,唯据诸侯来朝,大司徒令遗人於野路之上,治道涂及委积刍薪米禾之等,以待宾客。 ○注“令令”至“宾客”
○释曰:“令,令遗人使为之也,少曰委,多曰积”者,案《遗人》云:“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候馆,候馆有积。”故知义然也。
大丧,帅六乡之众庶,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众庶,所丧役也。郑司农云:“六引,谓引丧车索也。六乡生六引,六遂主六绋。” ○引,如字,又音胤。绋,音弗。)
[疏]“大丧”至“政令”
○释曰:大丧谓王丧。至七月而葬,大司徒帅六乡之众庶,取一千人属其六引,挽柩乡圹。“而治其政令”者,大司徒则检校挽柩之事。 ○注“众庶”至“六绋”
○释曰:云“众庶,所致役也”者,但六乡七万五千家,唯取一千人致之,使为挽柩之役,故云所致役也。司农云“六乡主六引”,则此经是也。云“六遂主六绋”者,案《遂人职》云:“大丧,帅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帅而属六。”在棺曰绋,见绳体,行道曰引,见用力,主文以见义也。
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旗,画熊虎者也。徵众,刻日树旗,期於其下。)
[疏]“大军”至“政令”
○释曰:凡征伐田猎所用民徒,先起六乡之众,故云“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司徒主六乡,田即治其徒庶之政令。 ○注“旗画”至“其下”
○释曰:案《司常》云“熊虎为旗”,故郑云“旗,画熊虎者也”。云“徵众,刻日树旗,期於其下”者,凡起徒役,不令而诛谓之虐,故徵众庶预刻集日,至日树旗,期民於其下。众皆至,弊旗,诛後至者也。
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於王门,令无节者不行於天下。(大故,谓王崩及寇兵也。节,六节。有节乃得行,防奸私。)
[疏]“若国”至“天下”
○释曰:“若国有大故”者,大故是非常之事,故言“若”也。“则致万民於王门”者,以待任用故也。云“令无节者不行於天下”者,大故之时恐有奸寇。节者,用为行道之信,故无节者不行於天下,所以防奸私也。 ○注“大故”至“奸私”
○释曰:言大故,知是王崩及寇兵者,下经别云大荒、大札,故知大故中有王崩、寇兵二事也。云“节,六节”者,案《掌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门关用符节,货财用玺节,道路用旌节”也。
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大荒,大凶年也。大札,大疫病也。移民,辟灾就贱。其有守不可移者,则输之。《春秋》定五年“夏,归粟於蔡”是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