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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21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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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谓正其行列部伍也。郑司农云:“比读为庀。”  ○比叙,匹尔反,出注。行列,户刚反。)
  [疏]“军旅”至“赏罚”
  ○释曰:军旅谓征伐,田猎谓四时田。云“平野民”者,谓遂师平正六遂之民,故云平野民也。云“比叙其事而赏罚”者,遂师校比次叙其行伍,而行赏罚也。  ○注“平谓”至“为庀”
  ○释曰:《周礼》之内云“比”者,後郑皆为校比,先郑皆为庀。庀为具,得通一义,故引之在下也。
  遂大夫,各掌其遂之政令。以岁时稽其夫家之众寡、六畜、田野,办其可任者与其可施舍者,以教稼穑,以稽功事。掌其政令、戒禁,听其治讼。(施读亦为弛。功事,九职之事,民所以为功业。)
  [疏]“遂大”至“治讼”
  ○释曰:此一经与《遂师职》意同,但互见其义耳。  ○注“施读”至“功业”
  ○释曰:云“功事,九职之事,民所以为功业”者,大宰以九职任万民,彼云任,即此功事,谓任之使有功者也。
  令为邑者,岁终则会政致事。(不言其遂之吏,而言为邑者,容公邑及卿大夫王子弟之采邑政令、戒禁,遂大夫亦施焉。)
  [疏]注“不言”至“施焉”
  ○释曰:言之者,若直言遂之吏,则不容公邑与采邑。今遂大夫不言遂之吏,变云“为邑”,则遂中可以兼公邑、采邑二者,故云“政令、戒禁,遂大夫亦施焉”。以其《遂人》云“掌野”,又云“以达于畿”,故知亦施政令戒禁。
  正岁简稼器,稼政。(简犹阅也。稼器、耒耜、基之属。稼政,孟春之《月令》所云皆封疆,审端径术,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之。  ○术,音遂。相,息亮反。道,音导。)
  [疏]注“间犹”至“亲之”
○释曰:云“稼器,耒耜、基之属”者,其器中含有钱之等,故云之属也。云“稼政,孟春之《月令》所云皆封疆”者,此是《月令》。郑注彼封疆,谓田首之分界也。云“审端径术”者,郑彼注“术当为遂”,即引《遂人职》云“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当审之使理也。云“善相丘陵、阪险、原隰”者,土之高者曰丘,大阜曰陵,坡者曰阪险,下湿者曰隰,高平曰原也。云“土地所宜”者,即丘陵已下,若高田种黍稷、下田种稻麦、丘陵阪险种桑枣是也。
云“以教道民,必躬亲之”者,彼约束典田,大夫必身亲检校之,以证稼政之事。
  三岁大比,则帅其吏而兴,明其有功者,属其地治者。(兴,举民贤者能者,如六乡之为也。兴犹举也,属犹聚也。又因举吏治有功者,而聚敕其馀以职事。  ○比,毗志反,下“徵比”及注同。属,音烛,聚也,注同。治,直吏反。)
  [疏]“三岁”至“治者”
  ○释曰:云“三岁大比”已下,若乡大夫三岁大比兴贤者能者,其义同,变之耳。云“帅其吏”者,则遂大夫已下,县正至邻长。  ○注“兴”至“职事”
  ○释曰:云“兴,举民贤者能者,如六乡之为也”者,此文不具,故郑就乡大夫解之。彼以乡饮酒兴贤能者,厥明,献贤能之书於王,王拜而受之,登於天府,内史贰之。此职亦然也。云“兴犹举也,属犹聚也”者,谓当兴举之时,因举治民之吏,邻长以上吏之有功者而升之。又聚其地治邻长以上,敕之以职事,使之不慢也。
  凡为邑者,以四达戒其功事,而诛赏废兴之。(四达者,治民之事,大通者有四:夫家众寡也,六畜车辇也,稼穑耕耨也,旗鼓兵革也。)
  [疏]“凡为”至“兴之”
  ○释曰:此言“为邑”者,义如上。不言遂之吏而言为邑者,容公邑及采邑也。云“以四达戒其功事”者,达,通也。谓将四通之事以戒敕其功事。功事,即上注九职之功业也。云“而诛赏废兴之”者,此亦如《天官》注“大有功不徒兴,又赏之;大无功不徒废,又诛之”,故诛赏废兴连言之也。
  ○注“四达”至“革也”
  ○释曰:郑知四达是“夫家”已下者,此无正文,唯约上下文而知义尔。案《遂师》云“夫家众寡六畜车辇”,此《遂大夫》亦云夫家众寡,以教稼穑。《ガ长》云“以旗鼓兵革帅而至”,又云“趋其耕耨”。郑据而言,故以四事当此四达。
  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徵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徵,徵召也。比,案比。  ○趣,如字,李仓苟反,本又作趋,音促。)
  [疏]“县正”至“罚之”
  ○释曰:以一遂有五县,故云“各掌其县之政令徵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