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帷宫,设旌门”。)
[疏]注“宾客”至“旌门”
○释曰:郑知“宾客、朝觐、宗遇,王乘金路”者,见《齐仆》云“当驭金路以宾”,又《齐右》亦云“会同宾客前齐车”,齐车即金路。朝觐宗遇即会同,故总以金路解之也。知“巡守、兵车之会,王乘戎路”者,以其同是军事,故知亦皆乘戎路也。知“皆建其大常”者,此大阅礼王建大常,即知巡守、兵车之会皆建大常也。云“《掌舍职》曰,为帷宫,设旌门”者,彼注云“谓王行昼止,则树旌以为门,彼官树之,此官供旌”。
大丧,共铭旌,(铭旌,王则大常也。《士丧礼》曰“为铭各以其物”。)建车之旌,及葬亦如之。(葬云建之,则行车解说之。 ○说,吐活反。)
[疏]“建”至“如之”
○释曰:此谓在庙陈时建之,谓以旌建於遣车之上。及葬亦如之,此谓入圹亦建之。 ○注“葬云”至“说之”
○释曰:郑云“葬云建之,则行车解说之”者,此释经“及葬亦如之”,在庙陈时云建,葬时亦建,则惟有在道去之,使人各执,遣车又当各执旌,是行车解说之也。
凡军事,建旌旗;及致民,置旗,弊之。(始置旗以致民,民至仆之,诛後至者。 ○弊,婢世反,刘又薄计反。仆,薄比反,一音赴。)
[疏]“凡军”至“弊之”
○释曰:云“凡军事,建旌旗”者,当大司马欲致众之时,司常建之,此言为乃致而设。 ○注“始置”至“至者”
○释曰:云“始置旗以致民”者,解经“及致民,置旗”也。又云“民至仆之,诛後至者”,释经“弊之”。
甸亦如之。
[疏]“甸亦如之”
○释曰:上云军事,谓出军征战。今此云“甸”,谓四时田猎。言“亦如之”者,亦如上建旌及致与弊之也。
凡射,共获旌。(获旌,获者所持旌。 ○甸,音田。获,如字,李一音胡霸反。)
[疏]“凡射共获旌”
○释曰:言“凡射”者,则大射、宾射及燕射皆共之。 ○注“获旌”至“持旌”
○释曰:谓若大射服不氏唱获所持之旌,三侯皆有获旌也。
岁时共更旌。(取旧予新。)
[疏]“岁时共更旌”
○释曰:谓受官旌旗用之者,岁之四时来换易,则司常取彼之旧与此之新也。
都宗人掌都宗祀之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都或有山川及因国无主九皇六十四民之祀,王子弟则立其祖王之庙,其祭祀王皆赐禽焉。主其礼者,警戒之,纠其戒具,其来致福,则帅而以造祭仆。)
[疏]注“都或”至“祭仆”
○释曰:知都有山川者,见《祭法》云:“山川丘陵能兴云雨,诸侯有其地则祭,无其地则不祭。”都祀畿内诸侯,明亦祭境内山川也。云“及因国无主九皇六十四民之祀”者,按《王制》云:“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後者。”注云:“谓所因之国,先王先公有功德,宜享世祀,今绝无後,为之祭主者。”按《史记》,伏羲已前九皇六十四民,并是上古无名号之君。绝世无後,今宜主祭之也。云“王子弟则立其祖王之庙”者,《左氏传》庄二十八年云:“邑,有先君之主曰都。
”明天子礼亦然。故知都内王子弟有祖王之庙也。云“其祭祀王皆赐禽焉”者,见《祭仆》云“王所不与,则赐之禽,都家亦如之”。玄谓“王所不与,同姓有先王之庙”。是赐禽法。云“其来致福,则帅而造祭仆”知者,见《祭仆》云“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是造祭仆之事。
正都礼与其服。(禁督其违失者。服谓衣服及宫室车旗。)
[疏]注“禁督”至“车旗”
○释曰:郑云“禁督其违失”者,解经“正都礼”,礼中所含者多,故总以违失解之。云“服谓衣服及宫室车旗”者,解经“与其服”,郑并言宫室车旗者,经虽直举其服,服中可以兼宫室车旗,是以下文《家宗人》兼言宫室车旗之禁,明衣服之外,总须正之。
若有寇戎之事,则保群神之示。(守山川、丘陵、坟衍之坛域。 ○,惟癸反,刘欲鬼反。)
[疏]注“守山”至“坛域”
○释曰:此经所云,据寇戎从外而入,故先保在郊之神位而言,是以郑云“守山川、丘陵、坟衍之坛域”也。按《小宗伯》云“兆山川丘陵於四郊”,彼惟不言坟衍,坟衍之位亦在四郊,皆须保之。言“”者,谓於中为坛,四畔为,举则坛见矣。
国有大故,则令祷祠;既祭,反命于国。(令,令都之有司也。祭谓报塞也。反命,还白王。 ○祷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