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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41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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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曰“凡自内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即邾人戕曾阝子是也。自内弑其君曰弑者,晋人弑其君州蒲是也。虽他国君,不加虐,亦曰杀。若加虐杀之,乃谓之戕之,取残贼之意也。若自上杀下及两下自相杀之等,皆曰杀。若然,此经云残者,是加虐杀之。虽非他国君,至於贼臣,亦云残也。
  犯令陵政则杜之,(令犹命也。《王霸记》曰:“犯令者,违命也。”陵政者,轻政法,不循也。杜之者,杜塞使不得与邻国交通。)
  [疏]注“令犹”至“交通”
  ○释曰:郑训“令”为“命”者,欲就《王霸记》之命解之为王命之意也。但犯命陵政是不受上命,不通之事。故还杜塞之,使不与四邻交通。
  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王霸记》曰:“悖人伦,外内无以异于禽兽,不可亲百姓,则诛灭去之也。”《曲礼》曰:“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  ○行,下孟反。悖,必内反。去,起吕反。夫,音符。,於牛反,牝鹿也。)
  [疏]注“王霸”至“聚”
○释曰:外乱,谓若齐襄公淫於外鲁桓夫人文姜之等是也。内乱,谓家内若卫宣公上父妾、下纳子妻之等是也。引《曲礼》者,鹿之父子聚,兽之乱,不言鸟之乱,义可知,故略而不言也。按《春秋公羊》、《左氏》说,凡征战有六等,谓侵、战、伐、围、入、灭。用兵粗角,不声锺鼓,入境而已,谓之侵。侵而不服则战之,谓两陈交刃。战而不服则伐之,谓用兵精而声锺鼓。伐而不服则围之,谓其四郭。围而不服则入之,谓入其四郭,取人民,不有其地。
入而不服则灭之,谓取其君。此皆举重而言,假令先入後灭,书入举重,已外尽然。
  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乃县政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敛之。(以正月朔日布王政於天下,至正岁又县政法之书。挟日,十日也。  ○县,音玄,注同。治,直吏反。挟,子协反。)
  [疏]“正月”至“敛之”
  ○释曰:“正月”,谓周正建子之月。“之吉”,谓朔日。“始和”,凡政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耳。“布政于邦国都鄙”者,谓上九法、九伐,并下“凡令”以下,皆此时布之。邦国据畿外,都鄙据畿内。不言乡遂及公邑,布政可知,此则遍天下也。云“乃县”已下,亦谓正岁乃县之,一与《大宰》同,不复具释也。
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畿,犹限也,自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界,有分限者九。籍,其礼差之书也。政职,所共王政之职,谓赋税也。故书“畿”为“近”。郑司农云:“近当言畿。《春秋传》曰:‘天子一畿,列国一同。
’《诗殷颂》曰:‘邦畿千里,维民所止。’”
  ○分,符问反。共,音恭,凡供字皆作共,後仿此。)
  [疏]“乃以”至“蕃畿”
○释曰:“乃以九畿之籍”者,谓以面五千里为九畿,皆有典籍之书,今大司马以此籍书施其政职之事於邦国诸侯也。云“方千里曰国畿”者,此据王畿内千里而言,非九畿之畿。但九畿以此国畿为本,向外每五百里加为一畿也。云“侯”者,候也,为天子伺候非常也。云“甸”者,为天子治田,以出赋贡。云“男”者,任也,任王者之职事。云“采”者,采取美物以共天子。云“卫”者,为天子卫守。云“蛮”者,縻也,以近夷狄,縻系之以政教。自此已上六服,是中国之九州。
自此已外,是夷狄之诸侯。此蛮服出《大司徒》,云“要服”,亦一也。言要者,亦见要束以文教也。云“夷”者,以夷狄而得夷称也。云“镇”者,去中国稍远,理须镇守。云“蕃”者,以其最远,故得蕃屏之称。此三服总号蕃服,故《大行人》云“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指此三服也。此云者,卫服之内各举一边而言,其实通称,唯蛮服以外,直据彼为号,不通中国之言也。
  ○注“畿犹”至“所止”
  ○释曰:云“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界”者,两面相距则方万里,此则易之一君二民之地。若然,尧舜之时,固应万里,而五服面二千五百里,两面相距止有五千里。无万里者,此据未治洪水时,服各五百里。至禹治洪水之後,弼成五服,服加五百,则亦万里。若孔君义则不然。若据鸟飞直路,此周之九服亦止五千。若随山川屈曲,则《禹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