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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43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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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注云“春鸟若今南郡黄雀之属”,不同者,各举一边,互见其义。
  掌畜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阜,犹盛也。蕃,蕃息也。鸟之可养使盛大蕃息者,谓鹅鹜之属。  ○蕃,音燔,注同。鹅,五何反。鹜,音木。)
  [疏]注“阜犹”至“之属”
  ○释曰:云“鸟之可养使盛大蕃息者,谓鹅鹜之属者,鹜即今之鸭,民间所畜,故云焉。
  祭祀,共卵鸟,(其卵可荐之鸟。  ○卵,刘本作,音卵。)
  [疏]注“其卵可荐之鸟”
  ○释曰:还谓上经鹅鸭之属,其鸡亦在焉。
  岁时贡鸟物,(雁之属,以四时来。)
  [疏]注“雁”至“时来”
  ○释曰:不言鹅鹜鸡者,所畜非贡物,故以野鸟为贡者也。
  共膳献之鸟。(雉及鹑β之属。  ○鹑,音纯。β,音如。)
  [疏]注“雉及鹑β之属”
  ○释曰:此言堪膳而献者惟有此等,是以《内则》及《公食大夫》上大夫二十豆,有雉兔鹑β。云“之属”者,更有馀鸟也。
  ●卷三十一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岁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损益,谓用功过黜陟者。县鄙,乡遂之属。故书“版”为“班”,郑司农云:“班,书或为版。版,名籍。”  ○版,音板。)
  [疏]“司士”至“之数”
○释曰:云“掌群臣之版”者,谓畿内朝廷及乡遂都鄙群臣名籍。云“以治其政令”者,即损益之数,辨其年岁贵贱之等是也。云“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者,三年黜陟者是也。云“辨其年岁”者,知群臣在任及年齿多少也。云“与其贵贱”者,大夫已上贵士已下贱也。云“周知邦国都家”者,邦国谓周之千七百七十三国也。都家,谓天子畿内三等采地,大都、小都、家邑是也。先邦国後都家者,尊诸侯故也。亦如《大宰》云“布治于邦国都鄙”,亦先邦国也。
县鄙者,谓去王国百里外六遂之中也。不言六乡者,举远以包近。云“卿大夫士”者,即谓朝廷及邦国都家县鄙之臣。数,总言之也。云“士庶子”者,亦如《宫伯》,卿大夫之子,谓子、庶子其支庶宿卫王宫者也。云“之数”者,邦国已下总结之也。
  ○注“损益”至“名籍”
  ○释曰:云“损益谓用功过黜陟”者,即三年大比,以功过黜陟者也。云“县鄙乡遂之属”者,县鄙属遂,故云之属。其中兼乡中之州党,故乡遂并言也。
  以诏王治。(告王所当进退。
  ○治,直吏反,下注“治处”同。)
  [疏]注“告王所当进退”
  ○释曰:知诏王治是告王所当进退者,司士掌群臣之数,只为赏罚进退以勖励之,故知告王治,唯谓进退之也。
  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以久奠食。(德谓贤者。食,稍食也。贤者既爵乃禄之,能者事成乃食之。《王制》曰:“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禄之。  ○奠,音定。乃食,音嗣。其论,鲁顿反,下同。又如字。任,音壬。)
  [疏]“以德”至“奠食”
  ○释曰:云“以德诏爵,以功诏禄”者,据贤者试功之後,其德堪用,乃诏王授之以正爵。有功,乃诏王授之以正禄也。云“以能诏事,以久奠食”者,奠,定也。据能者先试之以事,事成乃定以稍食。其能堪用,乃後亦诏授之以正爵禄。  ○注“德谓”至“禄之”
○释曰:云“德谓贤”者,即《大司徒》云“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三物,谓六德、六行、六艺。有六德六行,即为贤者。有六艺,即为能者。《乡大夫》云:“三年则大比,而兴贤者、能者。”郑云:“贤者,有德行者。能者,有道艺者。”云“食,稍食也”者,月给食,不并给,故云稍食也。云“贤者既爵乃禄之”者,以经先云“以德诏爵”,後云“诏禄”也。云“能者,事成乃食之”者,以经先云“诏事”,久乃定之以食也。此二者互见其事。
自古以事任之者,皆试乃爵之。则贤者有先试之以事,乃後诏爵。能者既试有功,亦授之以爵。所以贤者先言正爵、能者先言试事者,欲见尊敬贤者,故先言正爵,卑退能者,先言试事。故郑云贤者既爵乃禄之能者,事成乃食之也。引《王制》者,欲见能者须试乃授正爵之义。云“辨论官材”者,司马识司士分辨其论官其材之法。云“论进士之贤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论”者,云进士者,谓学中之造士业成,可进受官爵,升之於司马,则曰进士。
司马乃试论量,考知贤者,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