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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第455页

扌,收刈之时,为其陷害人也。《书 {比米}誓》曰:“度攵乃扌,念攵乃阱。”时秋也,伯禽以出师征徐戎。
  ○浍,古外反。阱,在性反,堑也。扌,胡化反。陂,披宜反。障,之尚反。斩,七艳反,本又作堑。柞,刘才伯反,或在洛反。鄂,刘五洛反,戚五各反。{比米},音秘。度攵,音杜。念攵,乃协反,又乃结反。徐,刘本作余阝,音徐。)
[疏]“雍氏”至“杜扌”
  ○释曰:“掌沟渎浍池之禁,凡害於国稼者”,沟渎浍池,或田间通水,或在田外所须,本为利民而造,其中有放溢奔流为害者,则禁之。“凡害於国稼者”,谓水潦之等。“春令为阱扌沟渎之利於民者”,阱扌以取禽兽,沟渎所以通水,是皆利於民,故春使为之也。
  ○注“沟渎”至“徐戎”
  ○释曰:云“沟、渎、浍,田间通水者也”者,按《遂人》、《匠人》,惟有遂、沟、荡、浍,川,不见有渎,此云渎亦田间通水者,但注渎曰川,或可以川为渎,举其类也。云“池谓陂障之水道也”者,《诗》云“彼泽之陂”,毛云:“泽障曰陂”,今云“陂障之水道,谓障泽为陂之时,於泽通水入陂之道曰池”。云“阱,穿地为斩”者,此则深为,不须别设柞鄂,扌则坚地,不可得深,故须柞鄂。柞鄂者,或以为竖柞於中,向上鄂鄂然,所以载禽兽,使足不至地,不得跃而出,谓之柞鄂也。《书 {比米}誓》者,彼云“鲁侯伯禽宅曲阜,徐戎并兴,伯禽往征”,有此塞阱杜扌之事,故引以为证也。云“时秋也”者,彼不见时节,但此说在秋,明彼亦秋,故得有度攵扌念攵阱之事也。
禁山之为苑、泽之沈宅。(为其就禽兽鱼{敝虫}自然之居而害之。郑司农云:“不得擅为苑囿於山也。泽之沈者,谓毒鱼及水虫之属。”
  ○苑,於阮反,刘於原反。)
[疏]注“为其”至“之属”
  ○释曰:先郑云“不得擅为苑囿於山”,义虽与後郑异,得为一义,故引之在下。又云“沈者,谓毒鱼及水虫之属”者,谓别以药沈於水中以杀鱼及水虫,不谓鸩,故不作鸩作沈也。
萍氏掌国之水禁。(水禁,谓水中害人之处,及入水捕鱼鳖不时。
  ○捕,音步。)
[疏]注“水禁”至“不时”
  ○释曰:水中害人之处,或有深泉洪波,沙虫水弩。云“捕鱼鳖不时”者,案《月令》,春秋及冬取鱼,夏不合取鱼。夏取则不时,故云“不时”,皆禁之也。
几酒,(苛察沽买过多及非时者。
  ○苛,音何,又呼何反。沽,音姑,又音故。买,如字,一本作卖。)
[疏]“几酒”
  ○释曰:萍氏几酒者,酒亦水之类故也。不得非时,时,谓若《酒诰》“惟祀兹酒”,又乡饮酒及昏娶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是其时也。
谨酒,(使民节用酒也。《书 酒诰》曰:“有政有事无彝酒。”)
[疏]“谨酒”
  ○释曰:此戒谨慎於酒,故引《酒诰》。有政之大目,有事之小目,夷,常也,不得常饮,明如上文合饮时乃饮也。
禁川游者。(备波洋卒至沈溺也。
  ○洋,音翔,又音羊。卒,寸忽反。)
[疏]“禁川游者”
  ○释曰:游,谓浮游,不乘桥船,恐溺,故禁之也。
司寤氏掌夜时。(夜时,谓夜晚早,若今甲乙至戌。)
[疏]注“夜时”至“至戌”
  ○释曰:此文与下为月,故注云“谓夜晚早”,甲乙则早时,戌亥则晚时也。
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夜士,主行夜徼候者,如今都候之属。
  ○行,下孟反。下“行夜”同。徼,古吊反。)
[疏]注“夜士”至“之属”
  ○释曰:云“以星分夜”者,若今时观参辰知夜早晚,是以《书传》云:“春昏张中,可以种稷。夏大火中,可以种黍菽。秋虚中,可以种麦。冬昴中,可以收敛盖藏。”彼虽非分夜以诏夜士,亦是以星知早晚之类也。言“行夜徼候”者,若宫伯掌授八次八舍,注云“於徼候便也”,则行夜来往周旋,谓徼候者也。
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备其遭寇害及谋非公事。御亦禁也,谓遏止之,无刑法也。晨,先明也。宵,定昏也。《书》曰:“宵中星虚。”《春秋传》曰:“夜中,星陨如雨。”
  ○先,悉荐反。陨,于敏反。)
[疏]注“沟其”至“如雨”
  ○释曰:晨亦得名旦,《月令》云“旦尾中”,亦得名曰明,按《三光考灵耀》云:“日入三刻为昏,不尽三刻为明。”昏亦得名星,故奔丧云“日行百里不以夜行,惟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明见星时即为夜也。如是,宵亦得名曰昏,昏参中是也,亦名曰夜。《尔雅》云“宵,夜也”,然则夜是晨明之首,不通於前,宵是昏之末,不通於後也。惟夜中之时正一名耳。此云“禁晨行者、禁宵行者”,谓在道路中。《礼志》云“男女夜行以烛”,谓在宫中也。晨行、宵行者,惟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若天子祭天之时,则通夜而行,故《礼记》云“埽反道,乡为田烛”。禁夜游者,禁其无故游者。引《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