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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48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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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稍轻,入乡即得与乡人齿,亦无垂五寸之事也。郑云“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知者,无正文,见《掌囚》云“上罪梏{共手}而桎”,{共手},谓两手共一木,梏与{共手}连言,故知梏在手,桎在足也。《广雅》云:“手间之梏械,足间之桎械。”亦是手曰梏,足曰桎。《易志》冷刚问:“《大畜》六四‘童牛之梏,元吉’,注巽为木,互体震,震为牛之足,足在艮体之中,艮为手,持木以就足,是施梏。又《蒙》初六注云:‘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
’今《大畜》六四施梏於足,不审桎梏手足定有别否?”答曰:“牛无手,故以足言之。”
  以肺石远穷民,(肺石,赤石也。穷民,天民之穷而无告者。  ○肺,芳废反。)
  [疏]注“肺石”至“告者”
  ○释曰:云“肺石,赤石也”者,阴阳疗疾法,肺属南方火,火色赤,肺亦赤,故知名肺石是赤石也。必使之坐赤石者,使之赤心,不妄告也。云“穷民,天民之穷而无告者”,《王制》文。彼上文云:“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鳏,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
  凡远近独老幼之欲有复於上而其长弗达者,立於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於上,而罪其长。(无兄弟曰。无子孙曰独。复犹报也。上谓王与六卿也。报之者,若上书诣公府言事矣。长,谓诸侯若乡遂大夫。  ○,其营反。长,丁丈反,下及注同。上,时掌反。)
  [疏]“凡远”至“其长”
  ○释曰:言“远近”者,无有远近,畿外畿内之民,皆有独老幼之等。云“欲有复於上而其长弗达”者,谓长官不肯通达,审知其贫困者,故须复报於上,如此之类,是上穷民,即来立於石也。  ○注“无兄”至“大夫”
○释曰:郑知是无兄弟者,《王制》已有狐独鳏寡,不见,则是无兄弟可知也。是以《尚书洪范》亦云“无虐独,而畏高明”,孔云:“,单无兄弟也,无子曰独。”云“无子孙曰独”者,案《王制》唯云“老而无子曰独”今兼云孙者,无子有孙不为独,故兼云无孙也。郑不释经“老幼”者,老则无夫无妻,幼则无父可知,故不释也。知上是王与六卿者,六卿并知国政,皆得受冤怨,故兼六卿言之。云“长,谓诸侯若乡遂大夫”者,冤诉之人,天下皆是,故长亦兼天下,故以畿外诸侯及畿内乡遂大夫,皆得为长也。
若然,不言三等采地之主及三公邑大夫者,在长中可知,故举外内以包之也。
  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正月朔日,布五刑於天下,正岁又县其书,重之。  ○县音玄,注及下同。挟,子叶反。)
  [疏]“正月”至“敛之”
  ○释曰:“正月之吉”者,谓建子之月,正月一日也。言“始和”者,《太宰》注“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尔”,其实不改也。云“布刑于邦国都鄙”者,正月和,即以此月布于天下。云“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者,谓建寅正岁,邦国及都鄙并王家雉门,皆一时县之。“敛之”者,天子敛藏於明堂,诸侯敛藏於祖庙,月月受而行之,谓之听朔。
  ○注“正月”至“重之”
  ○释曰:郑云“天下”,即邦国都鄙也。云“正岁又县其书,重之”,知正岁乃县者,亦约《小司寇》知之也。
  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莅,临也。天府,祖庙之藏。  ○约,於妙反。藏,才浪反。)
  [疏]“凡邦”至“天府”
  ○释曰:云“凡邦之大盟约”者,谓王与诸侯因大会同而与盟所有约誓之辞。云“莅其盟书,而登於天府”者,既临其盟书,因即登此盟书于天府。  ○注“莅临”至“之藏”
  ○释曰:云“天府,祖庙之藏”者,《天府职》文。
  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六官,六卿之官也。贰,副也。  ○会,古外反,下司会同。)
  [疏]“大史”至“藏之”
  ○释曰:大史、内史、司会,掌事皆与六卿同,故皆有副贰盟辞而藏之,拟相勘当也。
  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邦典,六典也。以六典待邦国之治。  ○治,直吏反,下同。)
  [疏]注“邦典”至“之治”
  ○释曰:云“邦典、六典也”者,案《大宰职》“以典待邦国之治”,故邦国有狱讼之事来诣王府,还以邦典定之。
  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邦法,八法也。以八法待官府之治。  ○断,丁乱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