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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61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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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愉也。湿犹生也。  ○愉,吐侯反,或吐豆反。)
  [疏]“苟有”至“良矣”
  ○释曰:此经说弓须外内皆善,不得外善内恶者也。
  凡为弓,方其峻而高其付,长其畏而薄其敝,宛之无已,应。(宛,谓引之也。引之不休止,常应弦,言不罢需也。峻,谓箫也。郑司农云:“敝读为‘蔽塞’之蔽,谓弓人所握持者。”  ○畏,乌回反。敝,读为蔽,必世反,刘又博婿反。宛,於阮反。应,应对之应,注下皆同。罢,音皮。)
  [疏]“凡为”至“已应”
  ○释曰:“方其峻”,峻,谓箫,箫宜方为之。“而高其付”,付,把中,高对方,则此高者谓为付骨,宜高为之。“长其隈”,谓付之上下,宜长为之。“而薄其敝”,敝,谓人所握持,手蔽之处,宜薄为之。有此四善,故引之无休止而应弦,故云“宛之无已”,应谓常用而不就弦也。
  下付之弓,末应将兴。(末,犹箫也。兴,犹动也,发也。弓付卑,箫应弦则付将动。  ○卑,刘音婢。)
  [疏]注“末犹”至“将动”
  ○释曰:言“下付”者,犹把骨大下,为之,由弓隈下短,故箫应弦,则将动发也。
  为付而发,必动於【杀闪】。(【杀闪】接中。  ○【杀闪】,色界反,刘色例反,注下同。)
  [疏]注“【杀闪】接中”
  ○释曰:此重释上文“末应将兴”。若如上为付而发动,则接中亦动也。
  弓而羽【杀闪】,末应将发。(羽读为扈,扈,缓也。接中动则缓,缓箫应弦,则角将发。  ○羽,音户。)
  [疏]注“羽读”至“将发”
  ○释曰:破“羽”为“扈”者,羽於弓义无所取,故破从扈也。必知此有缓义者,以其上文云“必动於【杀闪】”,故知此云羽【杀闪】者,当从缓【杀闪】。
  弓有六材焉,维强之,张如流水。(无难易也。  ○易,以豉反,下同。)
  [疏]注“无难易也”
  ○释曰:弓有六材,惟以为强者,以其外五材,当依而有,以为本,故指为强。“张如流水”者,以得所,以制五材,故张如流水无难易,无难易,则强弱得所也。
  维体防之,引之中参。(体,谓内之於檠中,定其体。防,深浅所止。谓体定张之,弦居一尺,引之又二尺。)
  [疏]注“体谓”至“二尺”
○释曰:云“体谓内之於檠中,定其体”者,此亦谓内之檠中则往来体定,体定然後防之。防之者,郑云“深浅所止”,若王弧之弓,往体寡,来体多,弛之乃有五寸,张之一尺五寸。夹、庾之弓,往体多,来体寡者,弛之一尺五寸,张之得五寸。唐弓、大弓,往来体若一者,弛之一尺,张之亦一尺。是防之深浅所止。云“谓体定张之,弦居一尺,引之又二尺”者,此据唐、大中者而言,馀四者,弛之张之虽多少不同,及其引之皆三尺,以其矢长三尺,须满故也。
  维角[B12M]之,欲宛而无负弦。引之如环,释之无失体,如环。(负弦,辟戾也。负弦则不如环。如环亦谓无难易。郑司农云:“[B12M]读如[B12N]距之[B12N],车之[B12N]。”  ○[B12M],直庚反,或之亮反,又诗尚反,注同,沈云或音堂,非。辟,刘必亦反,众家皆四亦反。)
  [疏]注“负弦”至“之[B12N]”  ○释曰:云“维角[B12M]之”,[B12M],正也,谓置角於隈中既正。云“欲宛而无负弦”者,引之弓体不辟戾故也。云“引之如环”者,亦由无负弦故也。云“释之无失体,如环”者,谓放矢後无失体,得如环然。先郑云“[B12M]”读如“[B12N]距”之“[B12N]”,[B12N]距,取其正也。“车[B12N]之[B12N]”,谓车奇之木,亦取正也。
  材美,工巧,为之时,谓之参均。角不胜,不胜筋,谓之参均。量其力有三均。均者三,谓之九和。(有三读为“又参”。量其力又参均者,谓若胜一石,加角而胜二石,被筋而胜三石,引之中三尺。假令弓力胜三石,引之中三尺,弛其弦,以绳缓擐之,每加物一石,则张一尺。故书“胜”或作“称”,郑司农云:“当言‘称’,‘谓之不参均’。”玄谓不胜,无负也。
  ○胜,音升,下注同。被,皮寄反。擐,户串反,刘郭大反。)
  [疏]注“有三”至“负也”
  ○释曰:云“有三读为又参”者,以经上文已云参均,此云三均,故宜被三为参也。上已二文参均,此文加一参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