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不养”者,此是不设地财也。“地不养”,若山之鱼鳖,泽之鹿豕也。 ○“君子不以为礼”者,此是不合人心也。 ○“鬼神弗飨”者,此是不顺鬼神也。 ○“居山以鱼鳖为礼,居泽以鹿豕为礼,君子谓之不知礼”者,此翻广设地财也,鹿豕是山养,鱼鳖是泽物,今若非其地所养而设为礼,此是谓为不知礼也。 ○注“鬼神”至“德也”。
○正义曰:以经云“顺於鬼神”,先王制礼,所以能顺鬼神者,以鬼神是有德之人,死乃祀为鬼神。礼既合於人心,故得顺於鬼神也。 ○“故必”至“节矣”。
○此一节,以上文制礼,因合天时地宜,故此论随地之所有以制礼也。举其定国之数,以为礼之大经。礼,物必乡之所有,故有国者,必书其国内所生物多少定数,以为国之大法也。经,法也。○“礼之大伦,以地广狭”者,伦犹例也。制礼之大例,又宜随地广狭为法,谓贡赋之常差也。○“礼之薄厚,与年之上下”者,此广顺天时。上犹丰也,下犹荒也。虽以地广狭为制,而又皆须随於天时也。多少随年丰荒也。○“是故年虽大杀,众不匡惧”者,此言得时之美也。
大杀谓五穀不孰也。匡犹恐也。虽大凶杀之年,则人主随而省敛狭用,故天下之众不恐惧也,则上之制礼也节矣。合结地财天时也,广狭随地而赋,丰凶逐时而敛,众之不恐,并由君上制礼有节故也。
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言圣人制礼所先后也。 ○称,尺证反,后皆同。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言受命改制度。《诗》云:“匪革其犹,聿追来孝。”革,急也。犹,道也。聿,述也。言文王改作者,非必欲急行巳之道,乃追述先祖之业,来居此为孝。 ○革,纪力反,注同。
○天地之祭,宗庙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伦也。伦之言顺也。 ○社稷山川之事,鬼神之祭,体也。天地人之别体也。 ○丧祭之用,宾客之交,义也。义之言宜也,人道之宜。 ○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大牢而祭,不必有馀,此之谓称也。足犹得也。称,称牲之大小而为俎,此指谓助祭者耳。而云百官,喻众也。
[疏]“礼时”至“称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亦因上制礼得节,故以下诸事皆由礼洽天时。今各依文解之。 ○“礼,时为大”者,揖让干戈之时,於礼中最大,故云“时为大”也。 ○“顺次之”者,虽合天时,又须顺序,故顺次之也。 ○“体次之”者,有时有顺,又须小大各有体别也。 ○“宜次之”者,大小虽有体,行之又须各当其宜也。 ○“称次之”者,称犹足也,行礼又须各自足也。 ○“尧舜”至“来孝”。
○此释时为大也,尧、舜所以相授者,尧、舜知子不贤,自能逊退而授人,此时使之然也。桀、纣凶虐,不能传立与人,汤、武救民之灾,不可不伐,亦时使之然也。○“《诗》云:‘匪革其犹,聿追来孝’”,此《大雅文王有声》之篇。革,急也。犹,道也。聿,述也。言文王改作丰邑,非是急行巳之道,能述追先祖之业,来行孝道於此丰邑,时使之然,不得不尔,释时之义也。今《诗》本“革”作“棘”,“犹”作“欲”,“聿”作“遹”,字不同者,郑答炅模云:“为记注之时,依循旧本,此文是也。
后得《毛诗传》而为《诗》注,更从毛本,故与记不同。”革、棘、聿、遹,字异义同,《诗》注“来,勤也”,言作丰邑,“非急成巳之欲”,“乃追述王季勤行孝之道也”。
○注“革急”至“述也”。
○正义曰:革,急;聿,述,并《释言》文。犹,道也,《释诂》文。 ○“天地”至“伦也”。
○此事皆是下之事上,以敬顺为本,故云伦也。以前经云时为大,顺次之,故以伦为顺也。 ○“社稷”至“体也”。
○以前经云体次之,此覆说体也。社稷山川为天地之别体,鬼神是人之别体,各有躯体也。 ○注“天地”至“体也”。
○正义曰:神是天之别体,社稷山川是地之别体,鬼是人之别体,兼云天者,社稷山川虽形属於地,精灵上连於天也。此经鬼神之祭,则上宗庙之事而别属体者,宗庙至尊,事之须顺,故属顺也,体是人死所为,故后属体也,故云天地人之别体也。
○“丧祭”至“义也”。
○此释宜次之也。宜,义也。主人有丧祭之事,应须费用,而宾客有赙赗之交,是人道之宜也。故后云:丧礼,忠之至,宾客用币,义之至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