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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礼记正义-汉-郑玄*导航地图-第37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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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羔豚”至“称也”。
  ○此释称次之。“羔豚而祭,百官皆足”,足犹得也。夫臣助祭,则各有俎。祭竟,播及胞翟,虽复羔豚之小,而百官一切皆悉得也。  ○“大牢而祭,不必有馀”者,假令大牢亦不至有馀也。  ○“此之谓称也”者,小而皆得,大而不馀,是各称在体也。  ○注“此指”至“众也”。
○正义曰:按《仪礼》:“士祭用特牲,大夫祭用少牢,皆以成牲,不用羔豚。”此得有羔豚祭者,按《王制》云:“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则无地大夫士荐羔豚也。无地则无臣助祭,故云百官喻众也。诸侯以龟为宝,以圭为瑞;家不宝龟,不藏圭,不台门,言有称也。古者货贝宝龟,大夫以下有货耳。《易》曰:“十朋之龟。”瑞,信也。诸侯执瑞,孤卿以下执挚。阇者谓之台。○堵,本又作阇,音都,又丁古反,徐音常邪反。
  [疏]“诸侯”至“称也”。
○正义曰:此一节还明上经称次之事也。但礼主威仪,以尊卑大小,多少质文,各有所宜,其称非一,故从此以下,更广明为称之事。各依文解之。○“诸侯以龟为宝”者,诸侯有保土之重,宜须占详吉凶,故得以龟为宝也。○“以圭为瑞”者,圭兼五等玉也。诸侯之於天子,如天子之於天也。天子得天之物谓之瑞,故诸侯受封於天子,天子与之玉,亦谓为瑞也。《书》云“辑五瑞”,又云“班瑞于群后”是也。此云圭,不云璧,从可知也。○“家不宝龟”者,家,卿大夫也。
大夫卑轻,不得宝龟,故臧文仲居蔡为僣也。○“不藏圭”者,卿大夫不得执玉,故不得藏圭。○“不台门”者,两边筑阇为基,基上起屋曰台门,诸侯有保捍之重,故为台门,而大夫轻,故不得也。○“言有称”者,结上得与不得,各有所称。○注“古者”至“之台”。
  ○正义曰:言古者货贝,以贝为货,若今之用钱为货也。贝有五种,按《食货志》:王莽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文;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文;么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文也;小贝一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文也;
○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文,是为货贝五品。又以龟为宝,故云“古者货贝宝龟”。云“《易》曰‘十朋之龟’”者,按《损卦六五爻》云:“或益之十朋之龟。”郑注引《尔雅》云:“一曰神龟。”郭注:“此当龟以为畜在宫沼者。”“二曰灵龟。”注云:“今江东所用卜龟黄灵黑灵者,此盖与天龟灵属一也。”“三曰摄龟。”注云“以腹甲翕然摄敛头闭藏之”,即当《周礼》地与四方之龟,知者,以皆有奄敛之义故也。“四曰宝龟”。
即“遗我大宝龟”,及《乐记》曰“青黑绿者,天子之宝龟”,及《公羊》定公八年“龟青纯”皆是也。“五曰文龟”。注“甲有文采者,《河图》云灵龟负书丹甲青文”是也。言灵者直是神龟之义,非天龟也。“六曰筮龟”。注云“常在蓍丛下”者。“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注“此皆说龟所生处”也。大凡神、灵、宝、文、摄,唯五体而巳。《家语》臧氏家有守龟,名曰蔡。文仲三年为一兆,武仲三年而为二兆,孺子容三年而为三兆,此云家不宝龟。
按《三正记》、《白虎通》天子之龟尺二寸,诸侯一尺,大夫八寸者,彼谓卜龟。士亦有龟,故《士丧礼》卜宅是也。龟出於蔡,故得以为名也。臣瓒注《汉书》云:“蔡,龟名。”非也。臧氏又有偻句,故《左氏》昭二十五年传云“偻句不余欺”是也。《食货志》云:“元龟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公龟九寸以上,直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玄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此等皆为一贝有十朋,与十朋之龟义同也。
云“阇者谓之台”,《尔雅释宫》文。
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诸侯七介七牢,大夫五介五牢。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天子崩,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此以多为贵也。豆之数,谓天子朔食,诸侯相食,及食大夫。《公食大夫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此食下大夫而豆六,则其馀著矣。
《聘礼》:“致饔饩於上大夫,堂上八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