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辞也。云“其为母五升缕而四升,为兄弟六升缕而五升半”者,郑既约士之父服缕细降一等,经文有母及兄弟,故此约母与兄弟之服也。《丧服》“为母四升”,此云“为母五升缕”,谓粗细似五升之缕,成布四升。《丧服》“为兄弟五升”,此云“为兄弟六升缕”,谓粗细如六升之缕,成布五升。皆谓缕细成布,升数少也。云“唯大夫以上,乃能备仪尽饰”者,大夫以上,则兼天子诸侯,德高能备,仪服无降杀,是“尽饰”。云“士以下则以臣服君之斩衰为其父,以臣从君而服之齐衰,为其母与兄弟”者,以《丧服》义服皆降正服一等。今为父母兄弟降从义服,是卑屈也。云“以臣从君而服之齐衰,为其母与兄弟”者,按《丧服》臣从君义服齐衰六升,今士为兄弟缕如六升,成布五升,得与臣为君义服齐衰同。其士为母,父卒,缕如五升,成布四升,与臣为君义服齐衰全异。而云为其母与臣为君义服齐衰同者,前注所云因粗衰降斩衰一等,即连言父卒为母。云“缕如五升,成布四升”,据父卒为母言之也。此注以士为兄弟,与臣为君义服齐衰同,则父在为母与兄弟服亦同。缕如六升而成布五升,据父在为母言之,为此前后注异。云“亦以勉人为高行也”者,居丧之礼,以服重为申,以服轻为屈。今大夫为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服士服,是勉励其父母兄弟,使为高行,作大夫之礼。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服士服,亦是勉励士身,使为高行作大夫也。云“大功以下,大夫、士服同”者,以经唯云父母兄弟,士与大夫之异,不云大功以下有殊,是大功以下与大夫同。所以然者,以重服情深,故使士有抑屈,使之勉励。大功以下,轻服情杀,故上下俱申也。按《圣证论》王肃云:“丧礼自天子以下无等,故曾子云: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饘粥之食,自天子达。且大国之卿与天子上士俱三命,故曰一也。晋士起大国上卿,当天子之士也。平仲之言,唯卿为大夫,谓诸侯之卿,当天子之大夫,非谦辞也。春秋之时,尊者尚轻简,丧服礼制遂坏,群卿专政,晏子恶之,故服粗衰枕草,於当时为重。是以平仲云:‘唯卿为大夫。’逊辞以辟害也。”又《孟子》云:“诸侯之礼,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达於庶人,三代共之。”又此记云:“端衰丧车皆无等。”又《家语》云:“孔子曰:平仲可为能远於害矣。不以己之是駮人之非,逊辞以辟咎也。”王肃谓大夫与士异者,大夫以上,在丧敛时弁绖,士冠素委貌。马昭答王肃曰:“《杂记》云: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是大夫与士丧服不同者。而肃云无等,则是背经说也。”郑与言礼,张融评云:“士与大夫异者,皆是乱世尚轻凉,非王者之达礼。小功轻重,不达於礼。郑言谦者,不异於远害。”融意以王肃与郑,:义略同。如融之说,是周公制礼之时,则上下同,当丧制无等。至后世以来,士与大夫有异,故记者载之,郑因而解之。礼是郑学,今申郑义。云“端衰丧车无等”者,端,正也。正为衰之制度上下无等,其服精粗,卿与大夫有异也。又曾子云“齐斩之情,据其情为一等,无妨服有殊异耳。若王肃之意,大夫以上弁绖,士唯素冠,此亦得施於父母。此经云为昆弟,岂亦弁绖素冠之异乎?此是肃之不通也。杜元凯注《左传》,说与王肃同。服虔注《左传》,与端衰丧车无等,其老之问,晏子之答,皆为非礼,并与郑违,今所不用也。
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仕至大夫,贤著而德成,適子得服其服,亦尊其適象贤。
○著,知虑反。
[疏]注“仕至”至“象贤”
○正义曰:云“仕至大夫,贤著而德成,適子得服其服”者,以经云“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所以然者,以其父在仕官,身至大夫,贤行既著,道德又成,故其適子虽未仕官,得服大夫之服也。云“亦尊其適象贤”者,非但尊此大夫之身,亦当尊其適子,使服大夫之服也,能象似其父之贤者。皇氏云:“大夫適子,若为士,为其父唯服士服。注云仕至大夫,谓此子若仕官至大夫,始得服大夫服,以其贤德著成。”如皇氏之意,解此“仕至大夫”为大夫之子,按前经注云“士,谓大夫庶子为士”者,明大夫適子未仕官,及为士,皆得服大夫之服。皇氏之言,违文背注,不解郑意,其说非也。
大夫之庶子为大夫,则为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与未为大夫者齿。虽庶子,得服其服,尚德也。使齿於士,不可不宗適。
○为,去声。
[疏]正义曰:此一节明大夫庶子为大夫,则得为父母服大夫之服。其位与未为大夫者齿。大夫庶子虽为大夫,得服大夫之服,其行位之处,与適子未为大夫者相齿列。
○注“虽庶”至“宗適”。
○正义曰:云“尚德也”者,言此大夫之子,身虽是庶,所以得服者,以其仕至大夫,由身有德行,故云“尚德也”。云“使齿於士,不可不宗適”者,此庶子虽为大夫,犹齿列於適子之下。其年虽长於適子,犹在適子之下,使適子为主。若年少於適子,则固在適子之下,是不可不宗適也。
士之子为大夫,则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无子,则为之置后。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