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宜歌诸侯之《风》,未能听天子之《雅》矣。○“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者,谓情性四放质直,慈心爱敬者宜歌《商》。《商》者,五帝之遗声,言五帝道大,故肆直慈爱者宜歌之,以慈爱故也。○“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者,《齐》,三代之遗声。三代干戚所起,裁断是非,故温良能断者,宜歌《齐》也。○“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者,言夫歌者,当直己身而陈论其德,谓己有此德而宜此歌,亦是正直已身而敷陈其德,故云“直己而陈德也”。
○“动己而天地应焉”者,言能直己陈德,故有四事而来应之,言歌者运动己德,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者,谓阴阳顺也。○“星辰理焉”者,谓不悖逆也。○“万物育焉”者,谓群生所得也。○“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者,言五帝德既显盛,遗声在於后代矣。○其“肆直而慈爱”者,宜听之耳,未能行五帝之德也。○“商之”至“之《齐》”,“商之遗声也”者,此五字郑云衍字者,上已有“《商》者,五帝遗声”,故此云“商人识之”,故云“谓之《商》”矣。
○“《齐》者,三代之遗声”者,前经云“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故此云“《齐》者,三代之遗声也”。○“齐人识之”,既识其音曲,故谓之《齐》矣。言茸荃德备,五帝道盛,但遗声於后代,故温良而能断者宜歌之。言宜听歌声,非谓能行三代之德也。○“明乎商之音”者,以其肆直而慈爱,故临事屡断也。○“明乎齐之音”者,见利而让者,以其温良能断,故见利而让,不私於己也。○“临事而屡断,勇也”者,临危疑之事,数能断割,是勇也。
○“见利而让,义也”者,言见利能让,是有义也。○“有勇有义,非歌孰能保此”者,保,犹安也,知也。故有勇有义之人,不是歌声辨之,谁能知其有勇有义?言观其所宜之歌,宜歌《商》者,知其有勇;宜歌《齐》者,知其有义。○“故歌”至“贯珠”,此一经论感动人心形状,如此诸事。○“上如抗”者,言歌声上飨,感动人意,使之如似抗举也。○“下如队”者,言音声下响,感动人意,如似队落之下也。○“曲如折”者,言音声回曲,感动人心,如似方折也。
○“止如槁木”者,言音声止静,感动人心,如似枯槁之木,止而不动也。○“倨中矩”者,言其音声雅曲,感动人心,如中当於矩也。○“句中钩”者,谓大屈也,言音声大屈曲,感动人心,如中当於钩也。○“累累乎端如贯珠”者,言声之状累累乎,感动人心,端正其状,如贯於珠,言声音感动於人,令人心想形状如此。○“故歌”至“之也”,上论歌之形状,此论歌之始终相生,至於舞蹈。○“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者,言歌之为言,引液其声,长远而言之。
○“说之,故言之”者,此更覆说歌意,前境有可说之事来感己情,则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者,直言之不足,更宣畅己意,故引液长言之也。○“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者,以长言永歌之意犹不足,故嗟叹之,美而和续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者,言虽复嗟叹,情由未满,故不觉扬手舞之,举足蹈之,而手舞其体,足蹈其地也。“之”是助句辞也。按《诗》先云“嗟叹”,后云“咏歌之”,此先云“长言之”,后云“嗟叹之”,文先后不同者何也?
但《诗序》是属文之体,又略言之,故彼云“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此经委曲说歌之状,其言备具,“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后始云“嗟叹之”矣。
○注“《商》,宋诗也”。
○正义曰:以下文“商人识之”,“齐人识之”,皆据其代也。故知此《商》谓宋人所歌之诗,宋是商后也。 ○注“云商”至“处也”。
○正义曰:此经中“商之遗声也”五字,言无此五字,以上经云“《商》者,五帝之遗声”,故此经不得更有“商之遗声也”,故知衍字。云“《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当居此衍字处也”者,前云“《商》者,五帝之遗声”,当居此《商》之处也。
卷四十 杂记上第二十
卷四十 杂记上第二十
陆曰:“郑云:《杂记》者,以其杂记诸侯及士之丧事。”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杂记》者,以其杂记诸侯以下至士之丧事。此於《别录》属《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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