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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礼记正义-汉-郑玄*导航地图-第79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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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此麻乃袒,变於为父母也”者,以此经先云“免麻”,乃云“即位袒”。案:上文父母之丧,先云“括发袒”,乃云“袭绖于序东”,是与父母异也,故云“此麻乃袒,变於为父母也”。
  ○注“又哭”至“时也”。
  ○正义曰:郑知“又哭、三哭”,“如始至时”者,以上奔父之丧,又哭、三哭皆“括发袒”、成踊如初至,则知齐衰以下之丧,“又哭、三哭”皆如初至时。  ○注“待奔”至“入也”。
○正义曰:“待奔丧者无变,嫌宾客之”者,释所云不变义也。礼以变为敬,若有客则拜宾,与之成踊,示敬宾,故变也。今此奔者是骨肉之恩,哀则哀矣,则不须为变,明不如宾客也。云“於此乃言待之,明奔丧者至三哭犹不以序入也”者,言主人男女待此奔者,应就初哭成踊下而言之,今方於三哭以后言之者,若平常五属入哭,则与主人为次,重者前,轻者后。今奔丧者急哀,但独入哭,不俟主人为次序,非唯初至如此,至主人又哭、三哭皆然,故於三哭之下,明其待之无变,明悉如初,至三哭犹不以常礼次序以入。
此谓男子奔丧,故待之无变。若妇人奔丧,则待异於男子,与宾客同。故下文“妇人奔丧”,“东髽即位,与主人拾踊”。注云:“拾,更也。主人与之更踊,宾客之。”是待妇人为宾客礼,以妇人外成適他族故也。虽以宾客待之,亦为异於宾客之礼,故《杂记》云:“妇人奔丧,入自闱门,升自侧阶。”注:“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异於女宾。”若女宾则《丧大记》篇云:“寄公夫人,入自大门。”今此入闱门,是异於女宾,以妇人虽是外成,以奔夫属,不得全同女宾故也。
  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免、绖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於又哭,不括发。为母於又哭而免,轻於父也,其他则同。  ○而免,本或作“而不免”者非。
  [疏]“奔母”至“括发”。
○正义曰:此一经论奔母之丧节也。此谓適子,故经云“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若庶子,则亦主人为之拜宾送宾。○注“为母於又哭而免,轻於为父也”。○正义曰:此文“又哭不括发”,与《丧服小记》篇云“又哭而免”,其理虽同,其日则异。於《丧服小记》,据在家小敛之后,又哭之时,不括发而免也。此则从外奔丧至内,乃不括发而免也。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髽,即位,与主人拾踊。妇人,谓姑、姊妹、女子子也。
东阶,东面阶也。妇人入者由闱门。东髽,髽於东序,不髽於房,变於在室者也。去纚大紒曰“髽”。拾,更也。主人与之更踊,宾客之。
  ○髽,侧瓜反。拾,其劫反,注同。闱音违,旧音晖。去,起吕反。纚,色买、所绮二反。紒音计。更音庚,下同。
  [疏]“妇人”至“拾踊”。
  ○正义曰:此妇人奔丧之礼也。  ○注“妇人”至“客之”。
○正义曰:“妇人入者由闱门”,知入自闱门者,《杂记》篇云:“以诸侯夫人奔丧,入自闱门。”明卿、大夫以下妇人皆从闱门入也。闱门,谓东边之门。云“髽於东序”者,以男子之免在东序,故知妇人亦髽於东序,既掩映之处,在堂上也。男子则堂下也。经云“升自东阶”者,谓东面之阶,故《杂记》云:“升自侧阶。”云“不髽於房,变於在室”者,熊氏云“亦未殡之前,妇人髽於室”,故《士丧礼》云“妇人髽於室”。若既殡之后,室中是神之所处,妇人在堂,当髽於东房。
今此妇人始来奔丧,故“髽於东序”耳。此文据天子、诸侯之礼。案《大记》云:“妇人髽带麻于房中。”
  ○注云:“天子诸侯之礼。房中,则西房也。”云“去纚大紒曰髽”者,郑注《士丧礼》云:髽之异於髻发者,既去纚而以发为大紒,如今妇人露紒其象也。  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坐,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於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发,东即主人位。绖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相者告事毕。“主人之待之”,谓在家者也。哭於墓,为父母则袒。“告事毕”者,於此后无事也。
  ○相,息亮反,下同。为,于伪反。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括发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相者告就次。於又哭,括发,成踊。於三哭,犹括发、成踊。三日成服,於五哭,相者告事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