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释地》 清 阎若璩
四书释地一卷,释地续一卷,释地又续二卷,释地三续三卷,国朝阎若璩撰。若璩字百诗,太原人,流寓淮安,因为山阳人。康熙己未,以监生荐举博学鸿词。若璩因解四书者昧于地理,往往致乖经义,遂撰释地一卷,凡五十七条;复摭所未尽,为释地续一卷,因牵连而及人名,凡八十条;后因地理、人名而及物类、训诂、典制,得一百六十三条,谓之又续;其它解释经义者,又得一百二十六条,谓之三续。总以释地为名,从其朔也。大抵事必求其依据,旁参互证,多所贯通。
虽其中过执己意,如以邹君假馆谓曹国为复封,以南蛮鴃舌指许行为永州人者,亦间有之。然四百二十一条之中,可据者十之七八。盖若璩博极群书,又精于考证,百年以来,自顾炎武以外,罕能与之抗行者。观是书与《尚书古文疏证》,可以见其大概矣。
四书释地 太原 阎若璩 撰
盖
予少时习《孟子》,疑“盖大夫王驩”与“兄戴,盖禄万钟”之“盖”同音,集注却于前云“齐下邑”,后云“陈氏食采邑”,当是二邑。宋王伯厚谓汉泰山郡盖县故城在沂州沂水县西北,仅一处,无二地,颇不可解。后读《左氏春秋传》:赵衰为原大夫,于时先轸亦称原轸;子赵同为原同,于时先縠亦称原縠。唐孔氏曰:“盖分原邑而共食之。”僖二十五年,狐溱为温大夫;文六年,阳处父至自温。故成十一年,刘子、单子曰:“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狐氏、阳氏先处之。
”亦共食一邑者。因悟:盖一也,以半为王朝之下邑,王驩治之;以半为卿族之私邑,陈氏世有之。然则当时盖亦大矣!
嬴
余尝爱京山郝氏解孟子为行三年之丧,但以误认邑名,遂不合礼制,以知地理益宜究。既成辨一篇,越二年觉其不安,复成一篇,幸学问之日新也,并存之。今录于此曰:或问孟子归葬于鲁时,未几也,充虞治木言前日耳,辄反于齐,岂不终丧而遂复为齐卿乎?按丧礼:三日成服杖,拜君命及众宾,不拜棺中之赐。礼:凡尊者有赐,则明日往拜。丧则孝子不忍遽死其亲,故赠襚之赐,拜于其后。孟子奉母仕于齐,母卒,王以卿礼含襚。及归鲁,三月而葬,反于齐拜君赐也。
其止于嬴,何也?礼:衰绖不入公门。大夫去国,逾竟,为坛位,乡国而哭,此丧礼也。故自鲁越国至齐境上,为坛位,成礼于嬴,毕将遂反也。解者不悉,谓孟子劝人行三年丧而身违之,又罪万章之徒修文不善,可谓逐臭李觏,左袒臧仓者矣。余考“或问”及“解者”二段,俱出郎瑛《七修类稿》,亦能疑人所未疑者,而特不能辨释,郝氏从而辨释之,可谓精矣。少错解“止于嬴”句。嬴,齐南邑,春秋桓三年“公会齐侯于嬴”,杜注云:“嬴,今泰山嬴县。
”案:嬴县故城在莱芜县西北四十里,北汶水之北,去齐都临淄尚三百余里,安有拜君赐于三百余里之外者乎?且衰绖不入公门,未闻不入国门也;为坛位而哭,乃出亡礼,非丧者所用。盖孟子母殁于齐,及奉丧来归,皆哀戚匆遽,无暇可语,惟至往齐拜赐,舍于逆旅,始得以一论匠事耳。以论匠事于止嬴日,故系“止于嬴”,亦犹与公孙丑论不受禄于居休日,故系以“居休”,岂必别有义在乎?礼: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孟子居母丧,正齐衰,故犹答充虞以言,而但不先发言于人耳。
夫一唯一对,犹致谨不失如此,曾谓孟子夺丧复仕,若当时莫之行者一辈所为哉?亦太诬矣!郝氏之亟正也固宜。又曰:或问子以孟子奉母仕于齐,其说亦有征乎?余曰:征之刘向《列女传》。传云:“孟子处齐有忧色,拥楹而叹,孟母见之”云云,则知母盖在齐。自齐葬于鲁,则知母即殁于齐也。然则既殁而葬,宜终丧于家,曷为而遽反于齐?余曰:此盖终三年丧,复至齐而为卿耳,非遽也。果尔,何以“前日”为解?余曰:孟子之书,有以“昔”与“今”对言,“昔”似在所远,而亦有指昨日者,“昔者辞以疾”是也。
以“前日”与“今”对言,“前日”似在所近,而亦有指最远者,“前日愿见而不可得”是也。夫孟子久于齐而后去,去齐之日,上溯其未游齐之日,犹目之为前日,安在仅三年者而不可目以前日邪?或讶曰:充虞蓄一疑于心,至三年始发之与?余曰:此尤足以见孟门弟子之好问也。陈臻从于齐、于宋、于薛,辞受之后而问;屋庐子从居邹、处平陆,以至见季任、不见储子之后而问,其事之相距诚非止一二年,而历历记忆,反复以究其师之用心者,犹一日也。
夫充虞亦犹是尔。且尤可证者:孝子之丧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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