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鼓人救日月則詔王鼓。
鄭玄曰:“日月食王必親擊鼓者,聲大異,《春秋傳》曰:‘非日月之眚不鼓。’”太仆所掌,凡軍旅、田役讚王鼓,救日月亦如之。
臣按:軍旅、田役王皆親鼓,太仆讚之,而日月薄蝕則亦然也。鼓有聲,舉陽事以厭陽氣,王親擊其一而太仆擊其餘以讚佐之。
《春秋》:莊公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胡安國曰:“按禮,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者四,而日食與焉。古者固以是為大變,人君所當恐懼、修省以答天意而不敢忽也。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退而自責,皆恐懼修省以答天意而不敢忽也。然則鼓用牲於社何以書?譏不鼓於朝而鼓於社,又用牲則非禮矣。”
《左傳》:莊公二十五年,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幣於社、伐鼓於朝。
杜預曰:“正月,夏之四月,正陽之月也。食於正陽之月,於是乎用幣於社、伐鼓於朝,退而自責,以明陰不宜侵陽、臣不宜掩君,以示大義。”
臣按:日有薄蝕則伐鼓、用幣以救之,而此謂正陽之月則然,餘則否,而《胤征》日食乃在季秋之月,說者謂夏禮與周異,臣竊以謂日者正陽之精、人君之象,日而有薄蝕亦猶君父之有急難也,臣子急切之至情夫豈有異時哉?
《穀梁》: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曰鼓,禮也;用牲,非禮也。天子救日,置五麾(旌幡也)、陳五兵(矛、戟、鉞、楯、弓矢)五鼓。
臣按:日食之禮其來尚矣,我朝凡遇日月有食之先期,欽天監官推算其時刻秒忽奏聞,行下禮部,通行天下。至期日食,文武百官具朝服於禮部行禮,月食則行於中軍都督府,在外日食行於有司、月食行於軍衛,遇有陰雲則免。(以上救護)
《禮記月令》:孟春之月,是月也以立春。先立春三日,太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齊。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還反賞公、卿、大夫於朝。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民。慶賜遂行,毋有不當。
孔穎達曰:“立春為正月節,有在十二月之時。雲是月者,謂十二月之氣,不謂是月之日也。”季冬之月,命有司出土牛以送寒氣。
孔穎達曰:“其時月建醜,又土能克水,持水之陰氣,故特作土牛以畢送寒氣也。”
方愨曰:“牛,土畜,又以土為之。水用事之極,欲勝水者必以土,故出是以送寒氣。”
《東漢誌》:是月也,立土牛六頭於國都、郡縣城外醜域,以送大寒。
劉昭曰:“是月之會建醜,醜為牛,寒將極,故出其物類形象以示送達之,且以升陽。”
臣按:後世有進春之禮,考於經無所見,惟《月令》有迎氣之說,然夏、秋、冬三孟之月皆有之,不止春也。後世又有土牛之說,而以年月支幹為之色,複以草為句芒神。國朝禮製,每遇立春節,京尹帥其屬行進春禮,是日早朝,天子皮弁服升正殿,文武百官朝服侍班,京尹行四拜禮,禮官引京尹升殿,跪玉陛前,進所塑土牛訖,複行四拜禮畢,文武百官行慶賀禮,是日賜百官春宴。(以上進春)
以上論王朝之禮。臣按:王朝之禮非止於此,著其切要者耳。其郊廟、群祀則具於祭祀,藉田則具於農事,養老、視學則具於學校,鄉飲酒禮則具於“郡國之禮”,大閱之禮則具於“嚴武備”。
卷四八
▲郡国之礼
《周礼》:州长(二十五百家为一州)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则也)。正月(建子之月)之吉,各属(合也)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建寅之月)则读教法如初。
党正(五百家为一党)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絪(谓祭水旱之类),亦如之。
族师(百家为族)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闾胥(二十五家为闾)各掌其闾之征令,聚众庶既比则读法。
朱熹曰:“《周礼》属民读法,今有司能一岁三四举行之,其于风化不为无助。”
臣按:成周盛时制为教治、政令之法,既已行之于朝廷、国都,而又推之于州、党、族、闾焉。二千五百家为州,州有长;五百家为党,党有正;百家为族,族有师;二十五家为闾,闾有胥,皆以岁时属其民而读邦法。每岁之常,州长则以正月及正岁,是一岁而再读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