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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或遣谏议大夫、或遣博士、或遣光禄大夫举茂材、特立、淳厚、直言,其名目不一。光武始诏三公、光禄勋、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材。
  臣按:前此举士无常时,至此始岁一举。汉召信臣以明经甲科为郎。臣按:明经之科始见于此。
  后汉顺帝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法,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臣按:限年之法始于此。魏陈群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
  臣按:魏始置中正,州郡县皆有之而以本处人充,俾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吏部凭之授受。及其弊也,惟据阀阅,不辨贤愚,所以刘毅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历晋南北朝至隋,选举之法皆用之,至开皇中方罢。
  晋武帝诏州郡举秀异之才。刘宋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试。隋始置进士科。
  臣按:此后世进士之科之始,盖始专以文辞试士也。夫三代以前乡举里选之法行,取士专以德行为本;汉制,孝廉、茂材等科皆命公卿、大夫、州郡举有经术德行之士,试以治道,然后官之;魏晋以降,所举秀、孝犹取经术,州郡皆置中正以品其才行,虽其立法未必尽善,然清谨之士犹知有所畏忌,不敢放恣,恐有言行之疵以为终身之累。至是隋有进士之举,始专试士以文辞,士皆投牒自进州里,无复察举之制矣。
  唐制,取士之科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臣按:唐科目虽曰多端,而其行之最久者进士、明经而已。然进士以声韵为学,不本经术;明经以帖诵为能,不穷义理,所谓德行者不复问矣。武后天授元年,策问贡士于洛阳殿,殿前试士自此始。
  臣按:此后世临轩策士之始。玄宗开元中,令诸州贡举,省试不第愿入学者听。臣按:此下第举人入学之始。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明经,诸科常选之外又有制科,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士。宋太宗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
  太平兴国九年,进士始分三甲,自是锡宴琼林苑。上因谓近臣曰:“朕亲选多士,殆忘饥渴,召见临问,观其才拔而用之,庶使田野无遗贤而朝廷多君子耳。”
  臣按:历代科目得人惟宋为盛,盖以太宗留意科目,自是以后,天下士子争趋向之故也。
  仁宗时,张方平知贡举,言:“文章之变与政通,今设科选才专取辞艺,士惟道义积于中、英华发于外,以文取士所以叩诸外而质其中之蕴也,言而不度则何观焉?迩来文格日失其旧,各出新意相胜为奇,朝廷屡下诏书戒饬,学者乐于放逸,罕能自还。”
  嘉祐二年,亲试举人,凡与殿试者始免黜落。时进士习为奇僻,钩章棘句,浸失浑厚,欧阳修知贡举,痛裁抑之,浇薄之士不预选者多毁修,然自是文体亦少变。
臣按:文章关气运之盛衰,而科场之文为甚。盖科场之文乃一世所尚者,上以此取人以为一代辅治之具,下以此为业以为一生进用之阶,非徒取其能文而已。盖将因其文以叩其人心之所蕴、才之所能、识之所及,由是用之,将藉之以辅君泽民、修政立事,不苟然也。昔朱熹尝与其门人言及科举文字之弊,熹叹曰:“最可忧者不是说文字不好,这事大关世变。东晋之末,其文一切含胡,是非都没理会。夫东晋未以文取士,所谓文者出于众人之私作,未必人人同也,其祸且至于不可支持,况科举之文乃国之所以取士,士之所以为业者,其所关系岂不益大哉?
苟非在上屡颁戒饬之诏、慎择主试之人,示之以趋向之方,付之以斡旋之柄,则文辞日流于卑弱而国势随之矣。”呜呼,可不念哉。
  英宗以间岁贡士法不便,诏礼部三岁一贡举。臣按:此即成周三年一大比之制,自是遂为常制,至今日行之。
  神宗时,王安石告其君曰:“今人才乏少,且其学术不一,异论纷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若谓此科常多得人,自缘仕进别无他路,其间不容无贤尔。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既而言者又谓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才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