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其精思而实得之,极深研几而显示之,则横渠之说尤为著明。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
张子云:“繇气化,有道之名。”而朱子释之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气之化也。” 周易“阴”“阳”二字是说气,著两“一”字,方是说化。故朱子曰:“一阴而又一阳,一阳而又一阴者,气之化也。”繇气之化,则有道之名,然则其云“繇太虚,有天之名”者,即以气之不倚于化者言也。气不倚于化,元只气,故天即以气言,道即以天之化言,固不得谓离乎气而有天也。
大易六十四卦,百九十二阴,百九十二阳,实则六阴六阳之推移,乘乎三十有二之化而已矣。六阴六阳者,气之实也。唯气乃有象,有象则有数,于是乎生吉凶而定大业。使其非气,则易所谓上进、下行、刚来、柔往者,果何物耶?
理虽无所不有,而当其为此理,则固为此理,有一定之侀,不能推移而上下往来也。程子言“天,理也”,既以理言天,则是亦以天为理矣。以天为理,而天固非离乎气而得名者也,则理即气之理,而后天为理之义始成。浸其不然,而舍气言理,则不得以天为理矣。何也?天者,固积气者也。
乃以理言天,亦推理之本而言之,故曰“天者理之所自出”。凡理皆天,固信然矣。而曰“天一理也”,则语犹有病。
凡言理者,必有非理者为之对待,而后理之名以立。犹言道者必有非道者为之对待,而后道之名以定。道,路也。大地不尽皆路,其可行者则为路。是动而固有其正之谓也,既有当然而抑有所以然之谓也。是唯气之已化,为刚为柔,为中为正,为仁为义,则谓之理而别于非理。
若夫天之为天,虽未尝有俄顷之闲、微尘之地、蜎孑之物或息其化,而化之者天也,非天即化也。化者,天之化也;而所化之实,则天也。天为化之所自出,唯化现理,而抑必有所以为化者,非虚挟一理以居也。
所以为化者,刚柔、健顺、中正、仁义,赅而存焉,静而未尝动焉。赅存,则万理统于一理,一理含夫万理,相统相含,而经纬错综之所以然者不显;静而未尝动,则性情功效未起,而必繇此、不可繇彼之当然者无迹。若是者,固不可以理名矣。无有不正,不于动而见正;为事物之所自立,而未著于当然;故可云“天者理之自出”,而不可云“天一理也” 。
太极最初一0,浑沦齐一,固不得名之为理。殆其继之者善,为二仪,为四象,为八卦,同异彰而条理现,而后理之名以起焉。气之化而人生焉,人生而性成焉。繇气化而后理之实著,则道之名亦因以立。是理唯可以言性,而不可加诸天也,审矣。
就气化之流行于天壤,各有其当然者,曰道。就气化之成于人身,实有其当然者,则曰性。性与道,本于天者合,合之以理也;其既有内外之别者分,分则各成其理也。故以气之理即于化而为化之理者,正之以性之名,而不即以气为性,此君子之所反求而自得者也。所以张子云“合虚与气,有性之名”,虚者理之所涵,气者理之所凝也。
若夫天,则中庸固曰“诚者,天之道也”。诚者,合内外,包五德,浑然阴阳之实撰,固不自其一阴一阳、一之一之之化言矣。诚则能化,化理而诚天。天固为理之自出,不可正名之为理矣,故中庸之言诚也曰一,合同以启变化,而无条理之可循矣。是程子之竟言“ 天一理也”,且令学者不审而成陵节之病,自不如张子之义精矣。
乃天为理之所自出,则以理言天,虽得用而遗体,而苟信天为理,亦以见天于己而得天之大用。是语虽有遗而意自正。若夫谓“心一理也”,则其弊将有流入于异端而不觉者,则尤不可以不辨。
原心之所自生,则固为二气五行之精,自然有其良能,良能者,“神”也。而性以托焉,知觉以著焉。性以托,故云“具众理”。知觉以著,故云“应万事”。此气化之肇夫神明者,固亦理矣,而实则在天之气化自然必有之几,则但为天之神明以成其变化之妙,斯亦可云化理而已矣。
若其在人,则非人之道也。人之道,所谓“诚之”者是也。仁义礼智,智与知觉之知不同。知善知恶,乃谓之智。人得以为功焉者也。故人之有心,天事也;天之俾人以性,人事也。
以本言之,则天以化生,而理以生心。以末言之,则人以承天,而心以具理。理以生心,故不可谓即心即理,诿人而独任之天。心以具理,尤不可谓即心而即理,心苟非理,理亡而心尚寄于耳目口体之官以幸免于死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