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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云“心一理”矣,则是心外无理而理外无心也。以云“心外无理”,犹之可也,然而固与释氏唯心之说同矣。父慈子孝,理也。假令有人焉,未尝有子,则虽无以牿亡其慈之理,而慈之理终不生于心,其可据此心之未尝有慈,而遂谓天下无慈理乎?夫谓未尝有子而慈之理固存于性,则得矣;如其言未尝有子而慈之理具有于心,则岂可哉!故唯释氏之认理皆幻,而后可以其认心为空者言心外无理也。
若其云“理外无心”,则舜之言曰“道心惟微,人心惟危”,人心者其能一于理哉?随所知觉、随所思虑而莫非理,将不肖者之放辟邪侈与夫异端之蔽、陷、离、穷者而莫非理乎?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正以言心之不易尽,繇有非理以干之,而舍其所当效之能以逐于妄。则以明夫心之未即理,而奉性以治心,心乃可尽其才以养性。弃性而任心,则愈求尽之,而愈将放荡无涯,以失其当尽之职矣。伊川重言尽心而轻言知性,则其说有如此。
张子曰:“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性者,道心也;知觉者,人心也。人心、道心合而为心,其不得谓之“心一理也”又审矣。
告子唯认定心上做,故终不知性。孟子唯知性以责心之求,故反身而诚,以充实光辉而为大人。释氏言“三界惟心”,则以无为性。圣贤既以有为性,则唯性为天命之理,而心仅为大体以司其用。伊川于此纤芥之疑未析,故或许告子“生之谓性”之说为无过。然则欲知心、性、天、道之实者,舍横渠其谁与归!
六
谓之曰“命”,则须有予夺。若无所予而亦未尝夺,则不得曰命。言吉言福,必有所予于天也;言凶言祸,必有所夺于天也。故富贵,命也;贫贱,非命也。繇富贵而贫贱,命也;其未尝富贵而贫贱,非命也。死,命也;不死,非命也。夭者之命因其死而言,寿者之命亦要其终而言也。
知此,则盗跖之终其天年,直不得谓之曰命。既不得谓之命,则不须复辨其正不正。自天而言,宜夺盗跖之生,然而不夺者,是天之失所命也。失,谓忘失之。若在人而言,则盗跖之不死,亦自其常耳。到盗跖处,总无正命、非正命之别。盗跖若早伏其辜,便是“桎梏死”,孟子既谓之非正命矣。盗跖“桎梏死”既非正命,则其不死又何以谓之非正命乎?
总以孟子之言正命,原为向上人说,不与小人较量,而况于盗跖!孟子之言命,原为有所得失而言,而不就此固然未死之生言也。若不于此分明,则看正命处有许多窒碍。桎梏死非正命,盗跖不死又非正命,不揣其本而齐其末,长短亦安有定哉?
俗谚有云:“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举凡琐屑固然之事而皆言命,将一盂残羹冷炙也看得哄天动地,直惭惶杀人!且以未死之生、未富贵之贫贱统付之命,则必尽废人为,而以人之可致者为莫之致,不亦舛乎!故士之贫贱,天无所夺;人之不死,国之不亡,天无所予;乃当人致力之地,而不可以归之于天。
七
小注于“莫非命也”及“得之有命”,皆云“‘命’字是指气言”。意谓此生死得失之命,或有不当理者,故析而专属之气。愚于周易外传有“德命”“福命”之分,推其所自来,乃阴阳虚实、高明沉潜之撰。则德命固理也,而非气外之理也;福命固或不中乎理也,而于人见非理者,初无妨于天之理。则倘至之吉凶,又岂终舍乎理,而天地之闲有此非理之气乎哉!除是当世一大关系,如孔子之不得位,方可疑气之不顺而命之非理。然一治一乱,其为上天消息盈虚之道,则不可以夫人之情识论之。
若其不然,则死岩墙之下非正命矣,乃岩墙之足以压人致死者,又岂非理之必然者哉!故朱子云“在天言之,皆是正命”,言“正”,则无非理矣。
其或可以气言者,亦谓天人之感通,以气相授受耳。其实,言气即离理不得。所以君子顺受其正,亦但据理,终不据气。新安谓“以理御气”,固已。乃令此气直不繇理,一横一直,一顺一逆,如飘风暴雨相似,则理亦御他不得。如马则可御,而驾豺虎猕猴则终不能,以其原无此理也。无理之气,恣为祸福,又何必岩墙之下而后可以杀人哉!
张子云:“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贫贱忧戚,庸玉女于成。”到此方看得天人合辙,理气同体,浑大精深处。故孔、孟道终不行,而上天作师之命,自以顺受;夷、齐饿,比干剖,而乃以得其所求。贫贱患难,不以其道得者,又何莫而不有其理也?人不察耳。
人只将者富贵福泽看作受用事,故以圣贤之不备福为疑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