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知言之謂者,不以言言也,
言言則無微隱。
盧曰:夫情生而事彰,味殊而可嘗,唯神之無方,知言之謂者,神會也。
爭魚者濡,逐獸者趨,非樂之也。
自然之勢,自應濡走。
故至言去言,
理自明,化自行。
至為無為。
理自成,物自從。
夫淺知之所争者末矣。
本存末,事著而後争解,鮮不及也。
盧曰:魚在於水,争之者濡;獸走於野,逐之者趨,非樂之也,其勢使然也。故至言者不在言,至為者無所為也。淺智逐末,常失其理。道之所行,物無不當者矣。
白公不得已,遂死於浴室。
不知言之所謂,遂使作亂,故及於難。
盧曰:忿而非理,死以快意,下愚之所以亂常也。
政和:以石投水,既有形矣,若形形者未嘗形,則非善沒者所能取也;淄澠之合,既有味矣,若味味者未嘗呈,則非易牙所能嘗而知之也。微言固隱而未彰,然言亦既有。唯目擊道存,殆弗容聲,則知言之謂而不以言言者也。争魚逐獸,所争末矣。故至言必去言,然後為言之至;至為必去為,然後為為之至。白公何足以與此?
范曰:以石投水,而善沒者能取之;以水投水,而善喊者能嘗之。一涉於物,固有不得而逃者矣。然不知言之人,烏可與言;知言之人,默焉而意已傳。將欲微言,非知言之謂者,不可也。又況天下之理,争魚者濡,逐獸者趨,豈固樂之哉?意之所至,有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何則?物有感觸,皆從意生。意所偏係,隨念而易。發於言者一或不慎,則幾事不密而至於害成者有矣。故至言去言,則雖言而未嘗言;至為去為,則無為而無不為。
夫淺智之所争者,末矣。白公争而滅,殆謂是與。
趙襄子使新穉穆子攻翟,
穆子,襄子家臣新穉狗也。翟,解虞也。
勝之,取左人、中人。
左人、中人,解虞二邑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