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餘故欲施,不足故欲取。此亦與覺相類也。
是以以浮虛為疾者,則夢揚,以沈實為疾者,則夢溺。藉帶而寢,則夢蛇,飛鳥,銜髮,則夢飛。
此以物類而致感也。
將陰夢火,將疾夢食。飲酒者憂,歌儛者哭。
此皆明夢,或因事致感,或造極相反,即《周禮》六夢六義,理無妄然。
盧曰:神氣執有則化隨,陰陽所感則夢變。或曾極而為應,或像似而見跡,或從因而表實,或反理而未表情,若凝理會真,冥神應道者,明寂然通變,憂樂不能入矣。
范曰:形有盈虛,氣有消息。雖天地之大,此實與之通;雖物類之夥,此實與之應。夢覺相符,豈苟然哉?故夢之所見,或以陰陽為之寇,或以物變為之感。或與覺相反,或與事相類,殆有所因而然也。古之人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其以此歟。
子列子曰:神遇為夢,形接為事。
《莊子》:曰:其寐也,神交。其覺也,形開。
故晝想夜夢,神形所遇。
此想為覺時有情慮之事,非如此間常語。
晝日想有此事,而後隨而夢也。
故神凝者,想夢自消。
晝無情念,夜無夢寐。
信覺不語,信夢不達,物化之往來者也。
夢為鳥而戾於天,夢為魚而濳於淵,此情化往復也。
古之真人,其覺自忘,其寢不夢,幾虛語哉?
真人無往不忘,乃當不眠,可夢之有?此亦寓言以明理也。
盧曰:夫六情俱用,人以為實意。識獨行人以為虛者,同乎為幻夢。行人以為夢為實者,同呼為真。是曾不知覺亦神之運,夢亦神之行,信一不信一,是不達者也。若自忘,則不夢,豈有別理者乎?
政和:通天下一氣耳。此所以盈虛、消息,皆通於天地,應於物類。陰氣壯則夢大水而恐懼,陽氣壯,則夢大火而燔,陰陽俱壯而和,則或夢生,陰陽俱壯而乖,則或夢殺。以浮虛為疾者,則夢揚,以沈實為疾者,則夢溺。盈虛之理也。甚飽夢與,甚飢夢取,將陰夢火,將疾夢食,消息之理也。藉帶而寢,則夢蛇,飛鳥銜髮,則夢飛,因其類也。飲酒者憂,歌憐者哭,反其類也。蓋形之所接存於晝,故神之所遇生於夜。
是則神形所遭,皆盈虛消息之自爾。若夫冥以一真,每與道俱,則覺夢一致,實妄兩忘,是之謂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