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註:何貴於道,以其自化。知道者,知其無能。無能,則何能生我?我自生耳!四肢百體,己不為而成,何有意乎生成之後哉,達斯理者,必能遣過分之知,遺盖生之情,乘變應權,不以物害己而常全也。故心之所安,則危不能危。意無不適,則苦不能苦。雖心之所安,亦不使犯之,知其不可逃,安乎命之所遇。審去就之非已,故莫之能害也。
天在內,而天然之所順者在外,內外之分皆非為也,知天然之知自行,故雖行於外而常本乎天,位乎得。與會相應,有斯變也。知落天地,事該萬物,而常不失其要極,故天人之道全。牛馬不辭穿絡者,天命固當也。苟當乎天命,則寄之人事而本在乎天。若乃走作過分,驅馳失節,天理滅矣!不因其自為而故為之者,命其安在?所得有常,殉名則過也。
呂註:任物自化,即道也。河伯不悟,乃謂何貴於道,海若告以達理明權,不以物害己,皆知道者之事,而非體道極致。至於水火不害,寒暑不侵,則體道者固如此也。非謂其薄之,言察乎安危,謹乎去就。莫之能害,則知道、達理、明權而已。寧於禍福,知其不可奈而安之,則天在內矣,察於去就,則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人在外矣!以是而入德,雖未能天而不人而德在乎天矣!知天人之行,本乎天,位乎得,則出天而之人。
鏑矚而屈伸,反要而語極,則由人而之天也。自無以人滅天至是,謂反其真則其於道也豈特知之而已哉!
疑獨註:大同呂說。
詳道註:知道者必達理,達理者必明權。權者,以無心應物而不失其平,庸詛以外傷內,以物害己哉!為道而至此,則能以之應人。躪矚而屈伸,以人復天。反要而語極,此海若之論。始於齊小大,同貴賤;中於察安危,謹去就;而終於明天人,反要極。盖能齊物,則能全已;全已,則能復道;而至於要極,則反其真而已矣。
碧虛註:知化化之道,達生生之理者,必能適物之權,故樂全而無傷,察安危、審禍福、饉去就故也。是以有德者內守天理,外修人事,然後位業可得,而進退出處在我,可以反要妙而語極致也。牛馬,天理也。穿絡之者,以人滅天。饑渴馳驟,以故滅命。黃馬驪牛,則以得徇名也。守天而不失,還朴而不偽矣。
庸齋云:此問尤妙。言既聽造化之所為,則人亦不必學道矣。朱文公問答書中,廖德明亦有此問。文公不曾答,想難言也。故莊子於此說箇權字,又以不以物害己一句明之。道,總言也。理,事物各有之理。權,用之在我者。有道之全體,然後有此大用,明於權則知輕重也。薄,謂迫近之。至德之人,固知事事有數,豈物所能害?然亦不恃此以薄之,猶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察安危、饉去就,便是道心中有人心,何嘗皆說,聽之自然。
天內人外,即前篇主者天道,臣者人道也。德在乎天,言自然之德。知天人之行,此知字從人心上起,本乎自然而安於所得,此句又屬道心,位居之安也,跡踢而屈伸,謂進退各循其理,此句又屬人心。發明至此,道之至要,理之至極也。牛馬四足,得於自然,不絡不穿,將無所用,此便是人心一段事,至滅天滅命徇名,則人心流於危矣!三言無以,乃禁止之辭,即知天知人,能謹守而勿失,則天理全矣!是謂反其真,故人事命天理也。
自篇首至此,凡六問,答如風驅遠浪,漸近漸激,至是而雪濤噴薄,使人應接不暇。須臾澄靜,則波光萬頃,一碧涵天,人之息偽還真,中肩虛湛者,有類於此。夫至德之士,由人以明天,因權以達理,察安危、謹去就,物孰能害之。然亦未嘗恃此而傲物也。天在內,所以立體;人在外,所以應用。德在乎天,則合乎神而無方不測者也。體天居德,則屈伸從世。反要語極,則勿失其真。若然,則處己處人之道盡矣!故河伯心冥體會而無所復問焉。
今學者自信不及,群疑窒心,與河伯同病者不少,儻能於海若言下豁然有省,如雲開月見,則昭昭靈靈求諸己而足,何暇它問哉!知天人之行,天當是夫,音符。位乎得,當是德,詳文義可見。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五十三竟
#1《闕誤》引江南古藏本『天』作『乎』逮迢字。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五十四
武林道士褚伯秀學
秋水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