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陵者,山名,又云即太山也。在齊州界,去束平十五里,坏死其上也。
二人者,所死不同,其於殘生傷性均也。
〔疏〕伯夷徇名,死於首陽之下;盜坏責利,現於束陵之上。乃名利所徇不同,其於殘傷,未能相異也。
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蹶之非乎。
〔注〕天下之所惜者生也,今殉之太甚,俱殘其生,則所殉是非,不足復論。
〔疏〕據俗而言,有美有惡;以道觀者,何是何非。故盜坏不叉非,伯夷豈獨是。
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
〔疏〕此總結前文以成後義。但道喪日久,並非適當。今俗中盡殉,豈獨夷坏。從於仁義,未始離名;逐於貨財,固當是利。唯名與利,殘生之本,即非天理,近出俗情,君子小人,未可正據也。
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衛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問哉。
〔注〕天下皆以不殘為善,今均於殘生,則雖所殉不同,不足復計也。夫生奚為殘,性奚為易哉?皆由乎尚無為之逵也。若知進之由乎無為而成,則絕尚去甚而反冥我極矣。堯桀將均於自得,君子小人奚辮#15哉。
〔疏〕惡,何也。其所殉名利,則有君子小人之殊,若殘生損性,曾無盜坏伯夷之異。此蓋俗徒到置,非關真極。於何而取君子,於何而辨小人哉?言無別也。
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
〔注〕以此係彼為屬。屬性於仁,殉仁者耳,故不善也。
〔疏〕屬,係也。臧,善也。吾,莊生自稱也。夫拾己效人,得物喪我者,流俗之偽情也。故係我天性,學彼仁義,雖通達聖邇,如墨翟、楊朱#16,乖於本性,故非論生之所善也。
屬其性於五味,雖通如俞兒,非吾所謂臧也;
〔注〕率性通味乃善。
〔疏〕《孟子》云:俞兒,齊之識味人也。《尸子》云:俞兒和薑桂,為人主上食。夫自無天素,效物得知,假令通似俞兒,非其善故也。
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
〔注〕不付之於我而屬之於彼,財雖通之如彼,而我己喪矣。故各任其耳目之用,而不係於離曠,乃聰明也。
〔疏〕夫離朱、師曠,稟分聰明,率性而能,非關學致。今乃矯性偽情,拾已效物,雖然通達,未足稱善也。
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於其德而已矣;

